索  引  号: 234234234444444444/2025-00006 生成日期: 2025-01-23
文       号: 关键字: 医疗,部门,保障局,预算,公开
所属机构: 白银区 发布机构:
2025年度白银市白银区医疗保障局部门预算公开
信息来源:白银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1-23 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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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市白银区医疗保障局

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三、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前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现将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单位职责

白银市白银区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 区委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医疗保险、 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 规划和标准。执行市级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地方性法规、 规章,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 组织贯彻实施市级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 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 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拟订全区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的意见建议,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 按照市级统筹落实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 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 推进全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四)贯彻执行全省城乡统一的药品、 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并组织实施。

(五)贯彻执行市级药品、 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 组织实施市级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和动态调整机制, 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贯彻执行市级药品、 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建立完善全区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

(七)贯彻落实国家、省、 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 ,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 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 健全完善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

(九)完成区委、 区政府和市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 区医保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 、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 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一)有关职责分工。

与区卫生健康局的职责分工。区医疗保障局、 区卫生健康局等单位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 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 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机关内设机构

1、综合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 负责本单位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纪检监察、群团组织等工作。 承担机构编制、人事、信息、保密、机要、档案、信访、政务公开、 文稿起草、应急事务处理、后勤保障、财务、国有资产管理、 医保基金管理等工作。

2、待遇保障和医药管理股。 拟订全区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 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 健全完善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推进全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工作,实施省、市、 区医疗救助政策。组织拟订全区医疗保障工作规划。组织执行省、 市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组织实施药品、 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并监督管理。 落实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 ,推进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3、基金监管股。 拟订全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 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 拟订全区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 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 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4、区医保局机关行政编制5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1名。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三)直属事业单位

区医保局所属事业单位白银市白银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负责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经办业务;负责医疗保障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 核定白银市白银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事业编制11名,科级领导职数3名(主任1名,正科级;副主任2名,副科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5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2025年部门收支总预算804.05万元。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一)收入预算

2025年收入预算804.05万元(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1,2)。包括: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04.05万元,占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占0%;

其他收入0 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

2025年支出预算804.05万元(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3)。其中:基本支出348.44万元, 占43.34%; 项目支出455.61万元,占56.66 %; 上年结转0万元,占0%。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804.05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5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37.6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84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详见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4,5,6,7):

(一)基本支出

2025年基本支出348.44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21.64万元,增长6.62%,增长(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调标增资。

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18.63万元,主要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36.0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0.70 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1.5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2.94 万元,奖金46.88万元,基本工资94.45万元,津贴补贴30.52万元,绩效工资36.47 万元,住房公积金26.84万元,退休费 1.74万元,奖励金0.48万元。

公用经费支出24.81万元,主要包括: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7万元,办公费16.6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 4.41万元,差旅费0.50万元,劳务费 0.20万元,维修(护)费 0.20万元,邮电费1.00万元,手续费0.20万元,印刷费0.20万元,公务接待费0.2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 5.00万元。

(二)项目支出

2025年项目支出455.61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37   万元,增长8.84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一般转移支付2025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建设部分)也纳入年初预算批复。

项目支出455.61万元,主要包括:医保专网16.61万元,2025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建设部分)(市财社〔2024〕95号)34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补助区级配套资金153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计生两户参保补助预算资金252万元。

(三)支出功能分类说明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 年预算数为36.02万元, 比 2024 年预算增加 9.55万元, 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普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2025 年预算数为1.74万元, 比 2024年预算增加 0.58万元, 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调整。

3.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0.91万元, 比 2024年预算增加 0.86万元, 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调整。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2.77万元, 比 2024年预算减少 3.14万元, 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10.17万元, 比 2024 年预算减少 4.31万元, 主要原因是公务员医疗保险预算调整。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 年预算数为4.19万元, 比 2023 年预算减少 0.03万元, 主要原因是公务员医疗政策调整,扣缴比例下降。

7.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款)行政运行(项),2024 年预算数为116.98万元, 比 2024 年预算增加 16.33万元, 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和退休。

8.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款)事业运行(项),2025 年预算数为152.16万元, 比 2024 年预算增加 27.99万元, 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等普调

9.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5 年预算数为405.00万元, 比 2024年预算增加 3.00万元, 主要原因是医保缴费标准调整。

10.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款)信息化建设(项),2025年预算数为16.61万元, 比 2023 年预算持平。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 年预算数为26.84万元, 比 2024 年预算增加 2.02万元, 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调整。

五、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一)“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预算 0.20万元,较2024年预算一致。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2024年预算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0.20万元,较2024年预算一致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2024年预算无变化。

(二)培训费预算情况说明

4.培训费0万元,较2024年预算无变化。

(三)会议费预算情况说明

5.会议费 0万元,较2024年预算无变化。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29.81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0.32万元,增长1.0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邮电费有所增加。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5年,部门(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1.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9.61万元。

2025年,部门(单位)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万元,小微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51.76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45.27万元。其中:办公用房0平方米,价值0万元。预算部门(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价值0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0万元。2025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2.15  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未安排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5年无非税收入。

(三)重点项目情况

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白银区2025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建设部分)  

资金性质: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  

覆盖范围: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全域,重点覆盖基层医疗机构及参保群众。  

核心用途:  

信息化建设:升级医保信息平台,推广医保电子凭证应用。  

基层服务网络:建设乡镇(街道)医保服务站,延伸村级服务点。  

基金监管:部署智能监控系统,打击欺诈骗保行为。  

资金来源:白银区2025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建设部分)提前下达资金34万元    

2. 立项依据  

政策文件:  

1. 《财政部 国家医保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4〕142号)。  

2. 《甘肃省“十四五”医疗保障发展规划》中“强化基层服务能力”要求。  

落实国家医保局“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要求,推进DRG/DIP付费试点。  

响应中央财政“常态化监管”资金使用规范(财办社〔2022〕47号)。  

3. 实施主体  

主导单位:  

白银区财政局:负责资金接收、预算下达及执行监管。  

白银区医疗保障局:制定实施方案,统筹信息化升级与基层站点建设。  

协作单位:  

乡镇政府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落实村级服务点建设及政策宣传。  

定点医疗机构:配合医保信息平台对接及电子凭证推广。  

4. 实施周期  

整体周期: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完整预算年度)。  

关键节点:  

2025年3月底前:完成资金拨付至执行单位

2025年6月底前:开展中期绩效评估。  

2025年12月底前:提交终期绩效报告。  

5. 实施计划  

阶段一:资金分配与启动(2025年1-3月)  

接收省级拨付资金,完成区级预算指标登录。  

制定工作计划,明确信息化、监管、服务三方向任务。  

阶段二:重点任务推进(2025年4-11月)  

信息化建设:  

持续推广“甘快办”等小程序,实现参保查询、异地备案“掌上办”。  

提升乡镇医保服务站,改造村级服务点。  

培训基层经办人员,开展“医保政策进社区”活动。  

基金监管:  

开展基金使用专项审查,提升年度违规案例查处。  

阶段三:验收与总结(2025年12月)  

对照《绩效目标表》自查,提交资金使用报告及自评结果。  

确保资金合规使用率达100%。  

6. 预期总体目标  

服务能力提升:  

医保电子凭证激活率≥95%,村级服务点覆盖率≥70%。  

群众医保业务办理时长缩短至20分钟以内.

监管效能增强:  

智能监控系统覆盖100%定点机构,违规案例查处率提升20%。  

社会效益:  

参保群众满意度≥90%,医保政策知晓率提升至85%。  

减少因流程繁琐导致的报销延误,投诉量下降10%。  

(四)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2025年,部门管理转移支付34万元,较2024年预算减少10万元,下降22.73  %,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一般性转移截止目前分批次下达截止目前收到下达指标34万元。

1.一般性转移支付34万元,具体项目有:2025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建设部分)(市财社〔2024〕95号)

2.专项转移支付0万元。

03.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0万元,具体项目有: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未安排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4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共甘肃省委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要求,我们将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和监督全过程认真开展各项工作。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2024年度,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置目标”的原则,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单位整体支出和项目绩效目标17个,按规定随年度预算一并公开项目17个,公开率为100%。

2.绩效运行监控情况。2024年7月,组织开展1-6月绩效运行监控项目17个,占本单位项目的100%。截至7月底,如期完成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指标值的项目17个,完成率为100%。“双监控”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主要原因是:资金支付进度慢,预算执行率偏低。开展1-9月绩效运行监控项目17个,占本部门(单位)项目的100%。截至10月底,如期完成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指标值的项目17个,完成率为100 %。“双监控”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支付进度慢,预算执行率偏低。绩效运行监控在部门内部通报整改情况:无。

3.绩效自评开展情况。2024年度,组织开展绩效自评项目共17个,其中,单位整体支出1个,项目支出14个,转移支付项目2个,绩效自评覆盖率为100%。绩效自评结果随部门决算报送财政和随决算公开。

4.绩效结果应用情况。根据2024年度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等情况,当年盘活财政资金0万元,2025年度无变化,同时对政策和项目资金管理作出调整的0 个。

(二)2025年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5年,纳入单位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个。其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围绕基本运行指标、重点履职指标、部门综合指标、可持续发展能力指标四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18个、三级指标27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围绕成本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四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7个、三级指标8个。各项绩效目标内容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部门(单位)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各部门(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1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反映政府用于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白银区医疗保障局

                                                                                                                                                                                                                                                                               2025年 1月 23日

附件:1.白银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2.白银市白银区医疗保障局 2025年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及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医保专网.xlsx白银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1).xlsx人均区级配套.xls
2025年部门整体绩效.xlsx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计生两户参保资助.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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