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970-172740 生成日期: 2023-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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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机构: 白银区 发布机构:
白银区医保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白银区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3-01-05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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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发布《白银区医保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到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白银区医保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白银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全局中心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为准则,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化、制度化、信息化,及时、全面、准确地公开各项决策部署。
  (一)主动公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及时在白银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务信息。2022年以来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4条,其中法规政策4条、部门文件4条,规划计划4条、财政预决算1条、医保信息20条,政策解读5条、“双随机”抽查信息4条,政策咨询问答库22条。

  (二)依申请公开。区医保局对申请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明确了申请程序、申请部门和联系电话,畅通社会各界了解医疗保障政府信息渠道。信息主动公开为主,申请公开为辅。2022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不存在依申请公开信息收费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审查发布机制,按照“三审一校”制度,对各股室在门户网站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和合理。2022年,白银区医保局未制发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进一步强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按照各项制度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三审制度”,严禁在网上发布未经审核的信息。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密审查制度和保密审查机制,并认真按制度落实保密工作,层层把关,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三是安排专人为信息联络员,负责处理职责范围内的政府信息报送、发布工作,办理网民留言和群众来信,定期汇总上报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统计数据。
  (五)监督保障。为推进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小组下设办公室,专人负责网站。并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积极落实信息公开相关制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向规范化轨道。并严格实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敏感信息、涉密信息都未公开,年内未发生泄密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较好,但也存在着有待进一步完善的地方:一是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主动公开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信息更新速度慢。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做好:一是要继续利用多种媒体和宣传渠道发布公开信息,提高信息的知晓率,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二是要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信息发布的监督,建立长效的监督管理机制;三是信息管理与维护人员本着“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的态度,继续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四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建设一支强有力的工作队伍是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保障。要加强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增强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和宗旨意识,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用。本报告电子版可在白银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www.baiyinqu.gov.cn)查阅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白银区医疗保障局联系(地址:白银区天津路1号,邮编730900,电话:0943—8263628)。


                                            白银市白银区医疗保障局

                                              2023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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