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020-172732 | 生成日期: | 2024-07-23 |
文 号: | 关键字: | 白银市白银区应急管理局机关简介 | |
所属机构: | 白银区 | 发布机构: |
白银区应急管理局 | |
信息来源:白银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7-23 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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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区应急管理局是区政府组成部门,正科级单位。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组织编制全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规程和标准。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应急信息传输、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全区应对重大灾害指挥协调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驻银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按规定对全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履行双重管理职责,监督管理区级矿山和危化企业救援队伍建设,指导区级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负责消防工作,指导全区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负责救灾款物管理、分配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级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指导工作。 (十二)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督促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保障安全生产条件,改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协助省、市应急管理部门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消防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开展应急管理区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十五)拟订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区发改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六)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七)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应急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加强、优化、统筹全区应急管理方面的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全区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 二、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白银市白银区天津路1号 联系电话:0943-8249595 单位负责人:王川 上班时间:8:30-12:00 14:30-18:00(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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