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34234234444444444/2023-00001 | 生成日期: | 2023-04-10 |
文 号: | 关键字: | 企业,安全,前,月底,风险 | |
所属机构: | 白银区 | 发布机构: |
危险化学品领域近期重点工作提示 | |
信息来源:白银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4-10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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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 3 月 14 日,市应急局制定印发了《白银市危险化学品企业装置设备带“病”运行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 6 个工作方案,方案中明确了各项重点工作阶段性任务、完成时限,现提示如下: 一、危化品企业装置设备带“病”运行安全专项整治企业自查自改,3 月 20 日前;4 月底前市局组织专家督查;5 月底前省厅抽查。县区每月 20 日前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二、化工园区安全整治 1、按照“十有两禁”持续整治提升,县区每月 20 日前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2、按照省安委办《关于建立化工园区安全风险等级动态管理工作机制的通知》要求,根据《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化工园区安全风险等级积分调整标准》,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不断降低安全风险等级。 三、高危细分领域安全风险专项治理 1、硝酸铵、硝化企业开展自查,形成自查报告,3 月底前完成;4 月底前,市局组织专家核查;5 月底前省厅完成督查。2、液氯、氯乙烯企业开展自查,形成“两个清单”,5月底前完成;6 月底前市局组织专家核查;7 月底前,省厅组织专家进行核查。 3、涉及硝酸铵、硝化、光气化、氟化、重氮化企业对照指南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全员参加的隐患排查治理。 四、深化化工产业转移安全专项整治 1、安全设计诊断问题整改“清零”,2023 年 10 月底; 2、精细化工企业“四个清零”销号,一是建立未清零问题清单,3 月底前;二是整改销号,10 月底前;三是执法检查。 五、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 1、已建成企业开展运行效果自查,优化风险分级管控措施,深化关键岗位应用,3 月底前; 2、所有投入生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带储存)、使用企业建成并应用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系统,并在年底前达到优良运行,一是确定建设模式(省级直接部署或企业自建接入);二是县区组织观摩学习;三是建立“两个清单”(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四是配备移动终端等硬件设备运行使用。县区每月 20 日前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六、深化油气储存企业安全风险防控企业对标自评,4 月底前;省市组织专家指导服务,7月底前;整改提升,10 月底前;市局开展执法验收,10 月底前;省厅督查检查,12 月底前。 七、企业按照市局印发的本质安全体系建设方案认真开展本质安全体系建设。 八、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对2022年安全诊断问题隐患 全部整改“清零”,4 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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