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34234234444444444/2023-00005 | 生成日期: | 2023-03-07 |
文 号: | 关键字: | 应急,工作,管理,安全,预算 | |
所属机构: | 白银区 | 发布机构: |
白银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 |
信息来源:白银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3-07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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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三、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五、部门(单位)“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六、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安排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现将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组织编制全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规程和标准。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应急信息传输、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全区应对重大灾害指挥协调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驻银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按规定对全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履行双重管理职责,监督管理区级矿山和危化企业救援队伍建设,指导区级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负责消防工作,指导全区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负责救灾款物管理、分配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级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指导工作。 (十二)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督促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保障安全生产条件,改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协助省、市应急管理部门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消防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开展应急管理区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十五)拟订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区发改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六)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七)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应急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加强、优化、统筹全区应急管理方面的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全区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 1.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区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 2.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4.深入推进简政放权。 (十九)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自然资源局白银分局、区水务局、区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1)区应急局负责组织编制全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重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提出建议或作出决定。承担全区应对特别重大灾害指挥协调工作,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市自然资源局白银分局、区水务局、区地震局、区林业和草原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负责森林和草原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布森林和草原火险、火灾信息。 (2)市自然资源局白银分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3)区水务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全区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洪涝灾害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4)区林业和草原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5)必要时,区应急局可根据相关部门的提请,以区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2.与区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在全区救灾物资储备方面的职责分工。(1)区应急局负责提出全区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全区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区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2)区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根据全区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全区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区应急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1、核定编制情况: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10人。 2、实有人员情况:行政编制7人,事业编制9人,合同工8人,临时工1人。 3、内设机构有综合股,安全生产监管股(行政审批服务股),安全生产基础管理股,应急指挥股(救灾和物资保障股)。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无 (三)直属事业单位 无 三、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3年部门(单位)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3年收入预算466.83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17.9万元,减少3.6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的应急管理事务预算减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66.8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3年支出预算466.83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466.83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17.9万元,减少3.6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的应急管理事务预算减少,当年财政拨款主要是: 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02.45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72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14.67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22.9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66.83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3年基本支出308.67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2.9万元,增长0.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应急管理经费增加。 (二)项目支出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158.16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20.8万元,减少11.62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应急管理事务预算减少。 其他项目3个,主要是项目1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办公经费70万元,项目2自然灾害补助资金30万元,项目3其他自然灾害及恢复重建资金58.16万元。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2022年预算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2022年预算无变化。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2022年预算无变化。 4.培训费0万元,较2022年预算无变化。 5.会议费0万元,较2022年预算无变化。 6.“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较2022年预算无变化。 六、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16.05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6.85万元,增长74.4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交通费用增加。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3年机关及所属预算部门(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4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4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82.61万元。其中:办公用房216平方米。预算部门(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价值32.23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32.23万元。2023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5.25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未安排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无 (三)重点项目情况 无 (四)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2023年未安排预算,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为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3 年未安排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2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2022年实行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区级财政安排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按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自评,0个项目采用单位自评,0个项目采用财政委托第三方服务相结合评审方式进行了财政重点绩效评价。 (二)2023年部门预算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部门(单位)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0个,主要是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 万元。其中:涉及一般公共预算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 个,涉及财政支出0万元。2023年本单位纳入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部门(单位)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各部门(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白银市白银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3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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