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234234234444444444/2026-205759 生成日期: 2026-01-13
文       号: 关键字: 公开,信息,政府,工作,行政
所属机构: 白银区 发布机构:
白银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白银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6-01-13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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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发布《白银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到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区住建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守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结合住建领域工作实际,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上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8条,其中机构职能1条(其中:主要职责1条),政策法规4条,规划计划4条,部门文件6条,政策解读4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9条(其中预算决算6条、安全生产12条、保障性住房4条,“双随机”抽查信息3条、棚户区改造4条)。其他信息15条(其中: 政策咨询问答库13条,白银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指南(2025版),白银区住建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

      (二)依申请公开。本年度我局依申请公开数量为1。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健全工作机制,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牵头协调、统筹落实等日常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有序推进;二是严格审核流程,所有公开信息均按照“三审制度”层层把关,确保公开内容规范、全面、准确、及时,杜绝违规公开、错误公开等问题,本年度我单位未制作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白银区住建局坚持以白银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为核心公开渠道,及时发布各类政务信息。同时在局办公室设立政务信息公开查阅点,方便公众查阅所需信息。

      (五)监督保障。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党组扩大会议学习内容,强化全体干部职工的公开意识;明确办公室牵头抓总职责,始终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要求,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720.3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一是思想认识有待深化,部分部门、股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法定职责和重要意义认识不足,主动公开的积极性、自觉性有待提升;二是公开质效有待提升,部分公开内容的系统性、针对性不够强,规范度需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对政务信息的管理及公开力度,全力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一要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二要提升公开质量,严格规范信息公开流程,聚焦住建领域重点工作,对公开信息的完整性、规范性、时效性进行全面核查,及时补充更新,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用。本报告电子版可在白银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网址:www.baiyinqu.gov.cn))查阅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白银区住建局联系(地址:白银区水川路71号,邮编730900,电话:0943—8222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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