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34234234444444444/2024-00010 | 生成日期: | 2024-04-26 |
文 号: | 关键字: | 零工,市场,车辆,候工,道路 | |
所属机构: | 白银区 | 发布机构: |
白银市白银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白银市白银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白银市公安局白银分局关于对零工市场进行专项整治的通告 | |
信息来源:白银区公安分局
发布时间:2024-04-26 11:03
浏览次数:
|
|
|
|
为全面贯彻落实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甘肃省加强零工市场建设完善公共就业服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甘人社通〔2022〕313号),全力整治道路交通、市容秩序领域顽瘴痼疾,有效防范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确保零工市场安全、规范、有序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白银市白银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白银市白银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白银市公安局白银分局决定从2024年5月1日起联合对白银城区零工马路市场开展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任何组织或个人在胜利街、盘旋路及西部大市场门前道路和人行道等区域占道聚集,违规开展招工、候工。 二、禁止各类小型及中型以上客(货)运车辆在胜利街、盘旋路及西部大市场门前道路和人行道候工待活,禁止用人单位或个人在以上区域违停招工载人,对违停车辆,执法部门将依法进行清理,对拒不驶离的车辆驾驶人予以查处。 三、城区务工人员统一到白银区零工市场(国道109线原顺均副业队院内,公交线路8路、13路、106路农贸市场路口站点下车向东即到)候工。零工市场设待工区和服务区,为务工人员提供政策咨询、用工信息、技能培训等就业服务,并提供休息等候、饮水、急救药箱等设施用品。需要用工的单位和个人,可到白银区零工市场开展用工招聘、业务洽谈、职业介绍等业务。 四、城区各类候工待活的小型及中型以上货运车辆应统一停放至白银区零工市场院内(2024年5月1日—2024年12月31日免费停放),有序开展揽活业务。严禁车辆超员接送务工人员,一经发现超员、货车载人等违法行为,公安交警部门将对违法超员车辆及驾驶人员依法予以查处。 五、务工人员、小型及中型以上客(货)运车辆驾驶人、用工单位和个人,应自觉纠正违规行为,主动退市还路,按照通告要求到指定地点候工,自觉维护交通秩序和市容环境。对拒不配合、继续违规占道候工待活的组织或个人、货运车辆,执法部门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城市的发展,离不开“零工”人员的辛劳奉献,希望广大“零工”人员全力配合零工市场整治工作,共同创造一个干净整洁、有序安全的美丽新白银! 特此通告。 白银市白银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白银市白银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白银市公安局白银分局 2024年4月25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