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34234234444444444/2024-00008 | 生成日期: | 2024-06-04 |
文 号: | 关键字: | 自行车,安全,机动车,交通,道路 | |
所属机构: | 白银区 | 发布机构: |
今日起,全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波次行动开展! | |
信息来源:白银区公安分局
发布时间:2024-06-04 15:49
浏览次数:
|
|
|
|
01整治时间 02整治重点 03交警提示 1.我国法律规定,在道路上骑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骑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 2.驾乘电动自行车要戴头盔,如果发生意外,头盔能够很好地保护头部免受损伤。 3.驾驶电动自行车出行前要检查车况,保证反光标志完好,刹车能够正常有效使用。 4.双手扶车把,注意观察周围情况;转弯前要减速慢行,伸手示意或提前打开转向灯,不突然猛拐。 5.远离行驶中的机动车,避免被突然打开的机动车车门碰倒。 6.通过路口或横过机动车道时,应注意观察来往车辆,下车推行。 7.夜间骑行,打开车灯,不使用远光灯或者过亮的灯光。 8.下雨天行驶时,最好穿黄色雨衣,能够最大限度地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9.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驾驶电动自行车不闯红灯、不逆行、不走机动车道、不接打电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