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234234234444444444/2024-00008 生成日期: 2024-06-04
文       号: 关键字: 自行车,安全,机动车,交通,道路
所属机构: 白银区 发布机构:
今日起,全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波次行动开展!
信息来源:白银区公安分局
发布时间:2024-06-04 15:49
浏览次数:
为切实加强我市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进一步规范全市电动自行车交通秩序,净化道路交通环境,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障群众出行安全,白银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即日起开展全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第一波次行动。


01整治时间

2024年6月1日至6月30日

02整治重点

严整严治未按规定登记上牌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驾驶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占用机动车道、违法载人,骑乘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03交警提示

1.我国法律规定,在道路上骑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骑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

2.驾乘电动自行车要戴头盔,如果发生意外,头盔能够很好地保护头部免受损伤。

3.驾驶电动自行车出行前要检查车况,保证反光标志完好,刹车能够正常有效使用。

4.双手扶车把,注意观察周围情况;转弯前要减速慢行,伸手示意或提前打开转向灯,不突然猛拐。

5.远离行驶中的机动车,避免被突然打开的机动车车门碰倒。

6.通过路口或横过机动车道时,应注意观察来往车辆,下车推行。

7.夜间骑行,打开车灯,不使用远光灯或者过亮的灯光。

8.下雨天行驶时,最好穿黄色雨衣,能够最大限度地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9.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驾驶电动自行车不闯红灯、不逆行、不走机动车道、不接打电话。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