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白防震组办发[2021]2号关于转发《省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甘肃省房屋设施抗震设防信息采集和动态更新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精神,为构建我区房屋设施抗震设防信息采集和动态更新机制,在全区灾害风险普查基础上,全面掌握房屋设施抗震设防动态信息,摸清风险底数,有效提升地震灾害风险防治的针对性,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依靠全国房屋设施抗震设防信息采集和管理平台(可通过PC端或手机AP端登录操作,具体操作见全国房屋设施抗震设防信息采集和管理平台操作清单),通过各种渠道采集全区已完成加固和新建、改建、扩建房屋设施数据信息,建设全区房屋设施抗震设防信息数据库,建立以县区和各行业部门为基础,县区贯通、协调联动的房屋设施抗震设防信息采集和动态更新机制,准确掌握房屋设施地震灾害风险底数,为开展地震灾害防治工作提供有力技术支撑。
二、工作任务
以县区和行业部门为基础填报单位,收集各乡镇、各行业部门有关数据
(一)首次信息采集工作
2018年10月至2020年底完成加固和2020年度新建、改建、扩建完成房屋设施的抗震设防信息。
(二)建立房屋设施抗震设防信息采集更新机制
自2022年起,每年填报上年度加固工程和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清单及抗震设防信息。
(三)房屋设施抗震设防信息采集范围
收集辖区内所有农村民居、居民小区、大中小学校、医院、重要交通生命线、电力和电信网络、水库大坝、危险化学品厂库、应急难场所等10类房屋设施,以及其他建设工程抗震设防信息。
三、工作内容
收集采集白银区内各类建设工程抗震设防信息,主要包括新建工程及加固工程的工程编号、所属省、市、区、经纬度、工程地址、工程名称、抗震加固(工程)类别、工程类型、工程规模、抗震设防情况(加固方式)、工程始建竣工时间、工程加固完成时间、施工和竣工验收照片等。
对于拆除后异地重建的房屋设施(农村自建房、异地搬迁整体安置、插花式异地搬迁安置、自然灾害避让异地修建、整体居民小区拆迁等),在抗震加固和新建模块中均应填报,其中在抗震加固模块中填写拆除数,已新建完成的在新建模块中填写详细信息。
四、实施计划
(一)首次采集(2021年)
2021年6月上旬,各单位确定参加数据信息采集工作的人员队伍。
2021年6-7月,区地震局组织开展数据信息采集工作安排会议或者培训会议,建立工作群,并全面开展首次房屋设施抗震设防信息采集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要在7月12日前完成各自数据采集及上班工作。白银区地震局于 2021年8-11月,建立完善房屋设施抗震设防信息采集和动态更新长效工作机制。
(二)常态化采集工作(2022年起)
1-3月,各行业主管部门向白银区地震局提供上年度工程清单及抗震设防情况和信息采集审核上报。
3-5月,白银区地震局完成全县信息审核和汇总上报。
五、组织实施
1.各乡镇、各单位成立以主管领导负责的信息采集工作领导小组,将信息采集工作纳入日常工作,指派专人负责落实,并及时抄报白银区地震局。
2.组织各行业领域信息采集员队伍,工作人员完成新用户账号注册。角色分为管理员和采集员,其中1管理员名,采集员为各行业领域信息采集人员。乡镇和县区级行业部门管理员需联系县区级管理员賦权,采集员直接注册产生,无需赋权。各乡镇、各行业部门也可建立自己行业的采集小组。
3.县区级管理员由白银区地震局工作人员承担,在完成新用户注册、联系上级主管部门管理员赋权后拥有管理员权限,负责审核汇总上报县级相关数据并进行日常管理运维、提供数据服务。
4.釆集员队伍覆盖10类工程,根据我区实际,将工作采集员队伍覆盖到5乡镇、5街道。日常负责承担具体房屋设施的信息采集填报工作,并上报管理员进行审核。
5.各乡镇、各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各类工程工作台账。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要在白银区地震局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做好信息采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组织做好信息釆集、汇总、上报。各乡镇、各街道、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各负其责,全面开展信息采集工作。
(二)强化协调联动
各乡镇、各街道、各部门要协调联动,建立完善工作协同机制,保障高效沟通协调和信息有效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尽快建立工作体系,加快工作进度,及时总结典型经验,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相关工作。
县区级数据采集管理和联络员:王诗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