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34234234444444444/2024-00013 | 生成日期: | 2024-05-10 |
文 号: | 关键字: | 地质灾害,灾害,滑坡,发生,作用 | |
所属机构: | 白银区 | 发布机构: |
领导解读:《地质灾害一》 | |
信息来源:白银区地震局
发布时间:2024-05-10 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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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是指在自然或者人为因素的作用下形成的,对人类生命财产、环境造成破坏和损失的地质作用(现象)。如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裂缝、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岩爆、坑道突水、突泥、突瓦斯、煤层自燃、黄土湿陷、岩土膨胀、砂土液化,土地冻融、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及沼泽化、土壤盐碱化,以及地震、火山、地热害等。 一、地质灾害 - 定义 自然科学界的定义 地质灾害是指在自然或者人为因素的作用下形成的,对人类生命财产、环境造成破坏和损失的地质作用(现象)。如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裂缝、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岩爆、坑道突水、突泥、突瓦斯、煤层自燃、黄土湿陷、岩土膨胀、砂土液化,土地冻融、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及沼泽化、土壤盐碱化,以及地震、火山、地热害等。 中国相关法律法规中的定义 根据2004年国务院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所称地质灾害,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地质灾害按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大小,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和小型四个等级。 二、地质灾害 - 成因 地质灾害都是在一定的动力诱发(破坏)下发生的。诱发动力有的是天然的,有的是人为的。据此,地质灾害也可按动力成因概分为自然地质灾害和人为地质灾害两大类。自然地质灾害发生的地点、规模和频度,受自然地质条件控制,不以人类历史的发展为转移;人为地质灾害受人类工程开发活动制约,常随社会经济发展而日益增多。 诱发地质灾害的因素主要有: 1、采掘矿产资源不规范,预留矿柱少,造成采空坍塌,山体开裂,继而发生滑坡。 2、开挖边坡:指修建公路、依山建房等建设中,形成人工高陡边坡,造成滑坡。 3、山区水库与渠道渗漏,增加了浸润和软化作用导致滑坡泥石流发生。 4、其它破坏土质环境的活动如采石放炮,堆填加载、乱砍乱伐,也是导致发生地质灾害的致灾作用。 三、地质灾害 - 类型 按致灾地质作用的性质和发生处所进行划分,常见地质灾害共有12类、48种。 1、地壳活动灾害,如地震、火山喷发、断层错动等; 2、斜坡岩土体运动灾害,如崩塌、滑坡、泥石流等; 3、地面变形灾害,如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地面开裂(地裂缝)等; 4、矿山与地下工程灾害,如煤层自燃、洞井塌方、冒顶、偏帮、鼓底、岩爆、高温、突水、瓦斯爆炸等; 5、城市地质灾害,如建筑地基与基坑变形、垃圾堆积等; 6、河、湖、水库灾害,如塌岸、淤积、渗漏、浸没、溃决等; 7、海岸带灾害,如海平面升降、海水入侵,海崖侵蚀、海港淤积、风暴潮等; 8、海洋地质灾害,如水下滑坡、潮流沙坝、浅层气害等; 9、特殊岩土灾害,如黄土湿陷、膨胀土胀缩、冻土冻融、沙土液化、淤泥触变化、淤泥触变等; 10、土地退化灾害,如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盐碱化、潜育化、沼泽化等; 11、水土污染与地球化学异常灾害,如地下水质污染、农田土地污染、地方病等; 12、水源枯竭灾害,如河水漏失、泉水干涸、地下含水层疏干(地下水位超常下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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