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234234234444444444/1970-172807 生成日期: 2018-10-29
文       号: 关键字: 2017年农业科技示范园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所属机构: 白银区 发布机构: 白银区
2017年农业科技示范园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18-10-29 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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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农业科技示范园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主要职责

(一) 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各项对园区的政策法规及建设要求;负责组织编制和统筹实施园区总体规划、用地规划、产业发展规划。

(二)负责园区开发建设计划和招商引资工作。

(三)负责人入驻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大户的服务工作;协调成员单位及项目实施单位、示范户之间的关系。

(四)负责园区农业、林业种子苗木新品种、新技术研究、引进、试验示范、推广,林业苗木良种繁育和试验示范;做好农业科技培训和基础设施配套服务。

(五)负责园区建设的生产经营、财务及安全管理。

(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包括人员编制情况)

1、内设机构

白银市白银区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管理委员会成立于2014年8月,单位性质:事业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内设综合岗位和业务岗位。主要业务范围: 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各项对园区的政策法规及建设要求;负责组织编制和统筹实施园区总体规划、用地规划、产业发展规划。

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编制人数3人,其中:事业编制人数3人。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在职职工人数3人,其中:事业人员3人。

三、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收入109.41万元,其中: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9.4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 支出情况

   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109.41万元,年初预算数52.9万元,增长56.51万元。

1.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逐条说明)

2017年基本支出预算安排52.9万元。决算支出109.4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5.54万元(基本工资13.41万元,津贴补贴7.31万元,绩效4.8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5.58万元(办公费5.03万元,邮电费0.6万元,差旅费0.06万元,委托业务费58.8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29万元(奖励金12万元,医疗费2.71万元,住房公积金3万元,采暖补贴0.58万元),增加56.51万元,增长107%。

2.项目支出(说明项目的具体构成及完成情况,最后与2016年项目支出进行比较分析)无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比较并说明原因,对涉及其中专业名词进行文字说明)无

2.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2016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与上年进行比较并说明原因)。无

3.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2016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与上年比较并说明原因)。无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减少0万元。

五、事业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事业运行经费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65.58万元(办公费5.03万元,邮电费0.6万元,差旅费0.06万元,委托业务费58.89万元));2016年事业运行经费支出12.03万元,比2016年增加53.55万元,增加445%,主要原因为委托业务费增加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5.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5.3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单位领导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业设备0台(套)。

八、政府性基金情况说明(与上年进行比较说明增减原因)无

、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一)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三)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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