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28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43-8227782
通讯地址:白银市白银区东星街78号
邮 编:730900
序号 | 项目名 称 | 建设地 点 | 建设单 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1 | 年产75万吨石料(迁建)项目 | 白银区王岘镇东台村涝池社石照子沟小岔沟 | 白银盛达工贸有限公司 | 甘肃环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内容:主体工程包括封闭生产车间、筛分车间、原料车间、产品车间,生产车间内设石灰石破碎生产线一条,主要设备有振动给料机、颚式破碎机、振动筛、皮带运输机等,原料外购,产品粒径为0-1cm,1-3cm , 3-6cm , 5-8cm;辅助工程包括办公区;公用工程包括供水、供电、排水、供暖等;环保工程包括废气、废水、固废和噪声治理设施。项目占地面积5400m2,项目总投资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 | 建设单位要认真落实施工期和运营期的各项污染控制及治理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高度重视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报告表》及本批复要求落实施工期废气、废水、固废、噪声等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物料覆盖、场地硬化等抑尘措施,大风天气禁止土石方施工。施工生活废水泼洒抑尘,优选低噪声设备,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能利用的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送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运往垃圾集中收集点。 (二)运营期按《报告表》及本批复要求认真落实环保污染防治设施设备运行管理及各项污染防治治理措施。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原料破碎筛分生产线在封闭车间内,一级、二级破碎筛分机上方各设置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满足《石灰、电石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8-2022)中的有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原料给料口置于封闭车间且入料口喷淋降尘,原料和成品分别堆存在封闭车间内,半成品、成品经全封闭皮带运输机运输。运输车辆覆盖,厂区硬化、洒水降尘。 2、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废水泼洒降尘。 3、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按照“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原则,做好固体废弃物的处置。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作为产品外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运往垃圾集中收集点。设备检修产生的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按照相应的要求建设和管理。 4、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选低噪声设备,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振,建筑隔声,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 1 113909439076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