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34234234444444444/2024-00108 | 生成日期: | 2024-08-19 |
文 号: | 关键字: | 环境,废,项目,要求,处置 | |
所属机构: | 白银区 | 发布机构: |
2024年8月19日白银市生态环境局白银分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意见的公示 | |
信息来源:白银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8-19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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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19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43-8227782 通讯地址:白银市白银区东星街76号 邮 编:730900 项目名称:甘肃康视丽隐形眼镜有限公司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二期) 建设地址:白银市白银区白银西区经济开发区(银西产业园)南京路519号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甘肃天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主体工程包括新建19号厂房,厂房内设置注塑车间、模具间、废料间等,生产规模为年产8000万个模具;新建21号厂房,厂房内设置全模压生产线、彩印车间、成型间、分离间、净化车间等,生产规模为6000万支全模压隐形眼镜;新建1号科研及行政办公楼,其中科研室主要用于产品合格检测;辅助工程包括新建2台2t/h的燃气锅炉供暖、2台1t/h天然气蒸汽发生器等设施和设备用房等;其他工程包括供水、供电及环保设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建设单位应当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报告表》及本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废气污染治理措施。注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新风系统+活性炭吸附+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天然气锅炉产生的烟气经低氮燃烧+8米高排气筒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燃气锅炉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二)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纯水制备中产生的浓水、锅炉排水及浓水、灭菌废水、水化废水等生产废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白银市污水处理厂处置。 (三)按照“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原则,做好固体废弃物的处置和综合利用工作。不合格产品、废模具集中收集后外售。废活性炭定期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纯化水制备过程产生的废渗透膜由厂家回收。废离子树脂、废油墨、实验室废液暂存在一期项目的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管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四)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选低噪声设备,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振、车间隔音等,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管理与监控计划,建立企业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境管理,认真执行监测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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