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234234234444444444/2023-00002 生成日期: 2023-03-07
文       号: 关键字: 噪声,环境,城市,监管,工作
所属机构: 白银区 发布机构:
白银市生态环境局白银分局关于上报《白银区2022年度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总结》的报告
信息来源:白银市生态环境局白银分局
发布时间:2023-03-07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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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市生态环境局白银分局

关于上报《白银区2022年度噪声污染防治

工作总结》的报告

 

市生态环境保护局:

现将白银区2022年度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声环境质量状况

(一)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状况。

2022年度白银区城市功能区声环境噪声监测点位8个,其中:一类区2个、二类区2个、三类区2个、四类区2个。监测结果统计表明,本年度城市功能区声环境第一季度平均等效声级为52.9分贝第二季度平均等效声级为51.2分贝第三季度平均等效声级为50.8分贝第四季度平均等效声级为51.6分贝。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规定的标准。

(二)区域声环境质量状况。

白银区区域环境噪声监测的范围为116平方公里,采用网格布点法,116个网格,每个网格面积为1000×1000平方米。其中一类混合区有4个网格,面积为4平方公里二类混合区有46个网格,面积为46平方公里三类混合区有66个网格,面积为66平方公里,覆盖人口20.92万人。监测结果统计表明,本年度白银城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2.1分贝,达到《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规定的类区标准(55分贝)。     

(三)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状况。

白银区交通噪声监测范围为白银城区20条主要交通干线,包括国道109线、银光路、支三路、王岘东路、公园路、四龙路、冶金路、人民路、建设西路、省道217、工农路、红星路、水川路、白金公路、长安路、天津路、上海路、北京路、大连路、诚信大道。每条道路设置一个点位,共布设了20个监测点。监测结果统计表明,本年度白银城区20条道路的20个监测点位的平均等效声级为64.2分贝在标准值(70分贝)之内。本年度白银区道路交通噪声监测期间轻型车的平均车流量是389辆/20分钟,重型车的平均车流量是30辆/20分钟

二、2022年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情况

(一)2022年地方印发的噪声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噪声污染防治文件和专项情况

2022年度白银区未制定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人大、政协、纪检等部门印发噪声污染防治相关文件。白银区持续开展商业街区高音喇叭、广场舞蹈团队、夜间施工工地机械专项整治,遵循“劝导为主、惩治为辅”的原则,切实改进方式方法,不断强化措施手段。一是对施工单位及沿街商铺负责人进行警示提醒、约谈告诫;二是利用巡查检查等手段,对噪声污染源进行有效监管;三是对屡教不改者暂扣音响等设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罚;四是在重大活动和中考、高考期间,持续开展绿色护考行动生态分局联合公安、城管综合执法等部门开展噪声源专项整治,实行噪声限制管制,禁止各类噪声污染源干扰考生。

(二)噪声投诉及处理情况。

2022度共受理各类噪声污染投诉1473件。其中:受理12319城管热线投诉608件、受理12345市长热线投诉854件、受理12369环保热线投诉11件, 均已全部办理完结。

(三)噪声监测能力建设情况。

1声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情况。我区已编制完成《白银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技术报告(2017-2030)》,依据《技术报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的通知》(市政办法2018253)文件,白银区已完成区域环境噪声监测网络建设,监测范围为116平方公里,采用网格布点法,116个网格,每个网格面积为1000×1000平方米。其中一类混合区有4个网格,面积为4平方公里二类混合区有46个网格,面积为46平方公里三类混合区有66个网格,面积为66平方公里,覆盖人口20.92万人。

2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建设情况我区组织启动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建设工作,投资106.4万元在声功能区新建8个噪声自动监测站点,形成噪声自动监测网,实现功能区噪声的实时监测掌握噪声的时间和空间发布,为我区城市声环境质量的管理和治理提供技术支撑。

(四)城市声环境质量管理。

依据《白银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技术报告(2017-2030)》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白银市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的通知》(市政办法2018253文件,我区城市声环境功能区重新进行了划分调整。范围为东至规划白银东站、白银-平川快速路、沿黄快速通道,南至白银-平川快速路,白金公路、拟建中兰客专,西至西外环路,北至北外环路,西北铜独立工矿组团,主要片区为旧城区、新城区两个片区;沿西大沟、金沟、东大沟、上泉沟、原兰白高速公路等五条城市生态、人文、景观、防护走廊;银西综合组团、高铁商务组团、高新科技及银光工业组团、白银公司工业组团、银东工业组团等五个组团。即两区、五廊、五组团,道理区域范围包括城市主次干道和铁路,区域面积共计80平方公里。此次调整划分主要有四类区域,分别为1类区、2类区、3类区和4类区(分为4a4b类区域),因我区没有明显的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暂未划分0类区域。

三、噪声污染防治状况

(一)源头管理

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3〕34号),“各地在组织编制省级、市级(包括副省级和地级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过程中,应依法开展规划环评,编写环境影响说明,作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的组成部分一并报送规划审批机关,缺少环境影响说明的,不得报批。”根据文件通知,开展规划环评属于省、市级编制内容,不包括县区级,因此白银市自然资源局白银分局在编制白银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时暂未纳入规划环评内容。

    (二)工业噪声污染防治情况。

工业企业噪声监管方面。严格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加强噪声源头管控,对居民区附近多家工业企业噪声进行监督检查针对白银中集华骏车辆有限公司、白银宏达铝型材有限公司夜间作业噪声扰民问题生态分局依法下达督办通知,督促按期完成整改。

(三)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情况。

一是在新项目办理质量安全备案和核发施工许可证时,区住建局和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签订《建筑工地噪音管控目标责任书》,将噪音管控各项要求细化、量化、具体化,对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严格要求,督促施工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制定切实可行的《建筑工地噪音管控方案》。二是要求施工企业科学合理组织施工,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基础阶段、主体阶段及装饰装修阶段具体噪音管控措施。三是将噪音管控同质量安全监督、扬尘管控等同安排、同部署、同督促,督促有条件的企业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并与住建局实现互联互通,充分利用“互联网+视频监控”等手段,对建筑工地施工情况实现时时监控,提高监管效率,强化监管能力。

(四)交通运输噪声污染防治情况

白银核心城区24小时禁止过境及本地黄牌大货车、黄标车及农用车通行。针对车辆鸣笛、紧急刹车等噪声污染,以核心城区、校园周边为重点,进一步完善相关标识标牌,并对车辆随意鸣笛、飘洒遗散等违法行为进行治理。

(五)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情况。

一是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城管执法、生态环境、公安等部门协同合作、联合执法,加大建成区各类噪声源的监管。二是实时监测,将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纳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对广场舞噪声和夜宵摊点的噪声严加管控,每天晚上安排人员“定人、定时、定责”。三是加大宣传,通过设置户外宣传广告牌,在电视台、日报、铜城环保群、城管微信公众号等开设专题专栏,动态式发布全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并深入餐饮娱乐活跃地段、社区和居民楼近距离开展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经营者、市民环保意识和法制观念。坚持正面宣传和曝光典型案例相结合,并探索通报曝光、行政处罚、个人征信互通机制,努力营造全社会参与、共同治理的良好氛围。

构建社会共治良好局面

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统筹安排下,我区开展绿色护考行动,一是在中高考期间,区委区政府认真部署,对中高考服务做了详细安排,明确了中高考服务职责,切实做好辖区各类重要考试期间道路交通安全保障工作,全力维护考试期间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为考生营造安静、安稳、安全的考试环境二是区教育局、市公安局白银分局、市生态环境局白银分局等部门联合发布公告,通过张贴通告、媒体通报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为绿色护考创造了良好的氛围,保证了中高考的顺利进行,覆盖考生6343人,其中:中考考生3416人,高考考生3197人。

2021年噪声污染防治经验

一是逐步理顺噪声监管体制机制。2017年,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将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等纳入城市管理及综合执法工作范畴。2018年,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将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等纳入城市管理及综合执法工作范畴。二是扎实推进各项降噪措施。社会生活噪声监管方面。在重大活动和中考、高考期间,持续开展绿色护考行动生态分局联合公安、城管综合执法等部门联合执法,实行噪声限制管制,禁止各类噪声污染源干扰考生。工业企业噪声监管方面。严格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加强噪声源头管控,加强建设项目噪声污染防治设施三同时管理。建筑施工噪声监管方面。对施工工地进行严格管控,加大夜间施工监管力度,夜间22时至昼间6时严禁各类建筑工地施工作业。交通噪声监管方面。在市区主干道设立禁鸣区和限速区,加强交通噪声监管能力。持续推进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我区已完成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工作,对声环境功能区开展声环境质量监测和自查评估,定期公布声环境质量状况。三是加快推进噪声自动监测站点建设工作。组织启动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建设工作,投资106.4万元在功能区新建8个噪声自动监测站点,形成噪声自动监测网,实现功能区噪声的实时监测掌握噪声的时间和空间发布,为我区城市声环境质量的管理和治理提供技术支撑。

下一步措施

下一步,将按照新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要求,不断增强对噪声污染管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充分发挥好生态环境部门统一监管职责,积极督促各有关职能部门落实好行业监管责任,乡镇街道落实好属地管理和网格化管理责任,全面落实噪声污染各项管控措施,切实做好全区噪声污染防控各项工作。 

一是积极谋划十四五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提升噪声精细化管理水平。根据《甘肃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我将加强重点噪声源监督管理,督促各有关职能部门强化对社会生活噪声和建筑施工噪声的监督管理,提升噪声精细化管理水平,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强化对噪声污染监督检查,加大处罚力度,切实遏制噪声扰民情形。

二是建立完善政策法规体系。目前,我省尚未出台噪声相关地方性法规,省生态环境厅已《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提交省人大立法,待我省噪声地方条例颁布实施后,我区将按照《条例》规定切实做好噪声污染各项工作要求。

                   

 

 

                      白银市生态环境局白银分局

                                                   2023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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