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34234234444444444/2025-199997 | 生成日期: | 2025-06-10 |
文 号: | 关键字: | 作业,排放,负责,区,臭氧 | |
所属机构: | 白银区 | 发布机构: |
关于开展夏季臭氧污染防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 |
信息来源:白银市生态环境局白银分局
发布时间:2025-06-10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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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夏季臭氧污染防治专项行动的 通 知
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 进入5月份以来,随着我区气温逐渐升高,气态因子臭氧浓度持续升高,污染问题日益凸显,严重影响我区环境空气质量。为有效遏制臭氧污染,持续提升我区环境空气质量,根据市环委办发〔2025〕9号文件安排部署。现就我区开展夏季臭氧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通知下发之日起至8月底结束 二、工作措施 (一)推行工业企业错峰生产。王岘水泥、中材水泥等公司水泥熟料生产线严格按要求落实错峰生产计划。(区工信局负责) 引导有色、化工、生物医药、砖瓦等重点行业企业合理安排停检修计划,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不在6-8月期间安排全厂开停车、装置整体停工检修和储罐清洗等作业,减少非正常工况VOCs排放;确实不能调整的,要加强启停期间以及清洗、退料、吹扫、放空、晾干等环节VOCs排放管控,确保满足标准要求。停检修之前向市生态环境局白银分局进行报备。支持家具制造、包装印刷、表面涂装等使用VOCs溶剂的企业妥善安排年度生产计划,引导企业主动申报错峰计划,推动企业开展原料替代,切实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料的使用和污染排放。(市生态环境局白银分局负责) (二)加强重点行业治理和监管。通过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水泥等NOx高排放行业以及化工、生物医药、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VOCs重点行业的监管执法,严厉打击超标排放和在线监测数据造假行为。(市生态环境局白银分局负责) (三)实施加卸油环节严格管控和限时作业。建成区已安装油气回收治理设施的油品储运企业、加油站、油罐车每日10时-18时尽可能减少装卸油品作业措施。严厉打击不正常使用油气回收治理设施、不按要求进行装卸油品作业的行为。(区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白银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引导中石油、民营等公司出台夜间加油优惠政策,激励车主错峰加油。(区商务局负责) 持续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严厉打击无证照经营、非法储存和销售成品油、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油品等行为。(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移动源污染管控。充分发挥白银市机动车排放检测监管系统作用,以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为重点,持续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控,切实减少污染排放。(市公安局白银分局、市生态环境局白银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实施汽修行业错时生产。全面取缔露天和敞开式汽修喷漆作业,开展汽修行业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严查严处露天喷漆作业行为。专项行动期间,对汽修行业喷漆工序建有标准喷漆房并配套VOCs治理设施的,每日10时至18时日照强烈时段,尽可能停止喷漆作业措施。(区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白银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实施市政、建筑业错时作业。专项行动期间,每日10时至18时日照强烈时段,尽可能停止建筑墙体涂刷装饰、市政道路划线、栏杆喷涂、摊铺沥青等施工作业,建筑施工作业场所日照强烈时段实施洒水抑尘降温作业。(区住建局、市市政工程管理处按职责分工负责责任单位) (七)强化餐饮业油烟整治工作。加大对餐饮单位油烟净化设施安装及运行维护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不按规范安装和使用净化设施行为;依法查处露天烧烤行为。(区市场监管局、区城市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强高温时段人工管控。管控期间,每日10时至18时日照强烈的高温时段要加密进行街巷洒水抑尘作业,以降低气温,削弱光化学反应速率,减缓臭氧二次产生。(区环卫局、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要强化臭氧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工作职责及措施,制定具体行动计划,明确到岗到人,切实将臭氧治理与管控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 (二)严格监管执法。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充分运用VOCs走航监测、污染源在线监控、无人机巡查等技术手段,加强精准溯源执法,严厉打击直排、偷排、超标排放以及无组织排放监测超标和弄虚作假、擅自停运环保设施等严重违法行为。 (三)强化宣传报道。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要立足微信公众号等多媒体,广泛宣传臭氧污染防治相关知识和臭氧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加强违法行为曝光力度。
白银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6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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