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234234234444444444/2026-207449 | 生成日期: | 2026-02-27 |
| 文 号: | 关键字: | 烟花,管理,爆竹,燃放,部门 | |
| 所属机构: | 白银区 | 发布机构: |
| 关于进一步加强2026年元宵节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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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白银市生态环境局白银分局
发布时间:2026-02-27 1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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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2026年元宵节烟花爆竹 燃放管控工作的通知
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 根据《白银市烟花爆竹管理办法》和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烟花爆竹文明安全燃放管理的通告》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2026年元宵节烟花爆竹燃放管控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管控要求 各乡镇、街道要扛起属地管理责任。要立即行动起来,聚焦人员密集区域的“安全”问题和空气质量监测点周边的“环境”问题,在禁燃区要落实好街道(乡镇)、社区(村)网格化管理责任,把宣传和巡查的触角延伸到每个小区、每户商家,加强现场劝导。 应急管理、市场监管部门要严管销售源头。要严格按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要求,做好烟花爆竹零售审批和总量压减工作。要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超量储存、销售不符合安全环保要求的产品等行为,特别是要清查居民区周边小卖部、超市的隐蔽销售点,切断非法流通渠道。 公安分局要严查燃放行为。公安部门是燃放管理的主管部门,必须挺在一线。特别要在禁燃区内组织高密度、不间断的巡查检查。要充分利用技术手段,对违法燃放行为做到快速发现、快速处置。对违反《办法》规定,在禁放时间、禁放地点燃放,以及危害公共安全的燃放行为,要坚决依据《办法》第二十条等规定予以处罚,形成有效震慑。 生态环境分局要强化监测预警。要紧盯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在重点节点来临前和污染过程发生时,及时发出预警预报和情况通报。用数据说话,为管控决策和执法巡查提供精准导向,及时评估管控效果。 住建、城市管理部门要强化城市综合管理。要依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白银区等4县区在城市管理领域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批复》等文件要求,配合做好临时销售点合理布设,全面系统抓好市容环境管理,督促各类物业服务企业严格落实禁放要求及劝阻报告责任。 区环委会其他成员单位强化宣传管控。区环委会其他成员单位要加强本行业领域范围内烟花爆竹文明安全燃放的宣传和管控。 二、持续加大管控工作力度(一)强化源头减量。应急管理部门要大幅压减总量,制定并公告允许经营、燃放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严格管控,最大限度减少烟花爆竹燃放量,严禁不符合标准的烟花爆竹流入市场。(二)强化过程严管。各相关部门要从销售、运输等各个环节严查严控,实现全过程监督管理。公安部门严格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审批,合理设置道路运输路线,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控,严肃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重大节庆(会)期间举办庆典、晚会等活动确需燃放烟花爆竹的,由主办单位向公安部门提出申请,公安部门在充分征求生态环境部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由有资质的专业公司严格按照审批数量、规模在指定时间、地点燃放。(三)强化巡查检查。公安部门要加大日常巡查管控力度,常态化开展巡查检查,对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依法查处并进行曝光。会同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部门及乡镇街道开展联合执法,加大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巡查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储存、经营、运输、携带和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四)强化宣传引导。宣传、教育、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要发挥各自优势,提出倡议,充分利用电视、网络、电子显示屏等多种载体,全方位、多角度、高密度地宣传烟花爆竹禁放限放政策,争取广大市民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各级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积极参与烟花爆竹禁放限放宣传动员,严格落实“党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工作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等有关规定。
白银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2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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