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234234234444444444/2025-202928 生成日期: 2025-09-17
文       号: 关键字: 调查,社区,工作,主任,街道
所属机构: 白银区 发布机构:
白银区纺织路街道办事处关于开展2025年辖区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
信息来源:白银区纺织路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25-09-17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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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辖区行政企事业单位学校、居民小区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全省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甘政办发〔20256号)精神,现就做好纺织路街道2025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和范围

调查对象为纺织路街道抽中住户的全部人口,全街道辖区共抽取10个社区银西社区、育才路社区、银馨社区、大连路社区、天津路社区、狄家台社区、警苑社区、稀土新村社区、诚信社区、泰安社区14个调查小区。

二、调查时间和内容

调查标准时点为2025111日零时。调查内容为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三、组织实施

社区要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做好1%人口抽样调查组织实施工作。各社区要广泛动员、引导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调查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配备调查人员,密切协作配合,推进1%人口抽样调查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四、工作要求

)加强宣传动员。社区要会同宣传部门,创新方式方法,做好调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既要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又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微信、微博、短视频等新媒体,广泛宣传1%人口抽样调查的意义、要求和相关知识,引导动员广大调查对象积极参与调查、依法配合调查、如实申报调查项目,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坚持依法调查。社区要强化依法调查意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甘肃省统计条例》等法律法规认真做好调查各项工作。调查数据严格限定用于调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不得作为对调查对象实施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

(三)确保数据质量与安全。社区要加强全流程数据质量管控,建立健全调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街道纪委要加大对调查工作中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杜绝人为干扰调查工作的现象,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各社区工作人员要切实履行保密义务,全流程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严防泄露。

 

附件:纺织路街道2025年辖区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专班

 

 

 

                       白银区纺织路街道办事处        

                           2025915日       

 


 附件:

纺织路街道2025年辖区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专班


    长:高富龙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刘东荣  街道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

            强润生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委员(兼)、宣传委员(兼)

金正霞  街道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监察室委员

李作亮  街道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党建办主任

李锦霞  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员:  李晓东  街道七级职员、公共管理办公室主任

张珊珊  银西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代)

张安玮  育才路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代)

寇豆豆  狄家台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代)

顾晓菲  警苑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代)

马永龙  稀土新村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代)

吴世钰  泰安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代)

      诚信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代)

包明远  银馨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代)

梁彩云  天津路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王兴婕  大连路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代)

苗巧红  街道公共管理办工作人员

 领导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共管理办公室,李晓东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的开展。领导专班成员如有职务变动,由接替者自行接任,不再另行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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