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2022-172732 生成日期: 2022-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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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机构: 发布机构: 白银区人民政府
工农路街道城市管理“两排查两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信息来源:工农路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22-04-19 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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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毫不放松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进一步规范城乡规划建设和土地管理,保障辖区重点项目建设加快推进,有效遏制违法建设行为,改善人居环境面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全力保障和推进“五区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甘肃省城乡规划条例》《甘肃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部署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经济社会发展。以夯实基层治理能力、提升人居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为目标,以全覆盖、精细化、智慧化管理为标杆,以辖区居民生活区、城乡接合部为重点,用2个月时间全面开展人居环境、社会环境及城乡接合部人户分离、农居混杂、违法占地用地、私搭乱建非法收益、闲房出租违规经营、流动性人员、基础设施不全、卫生死角等各种城市乱象和管理漏洞排查整治,既排查人,又排查物,既整治管理盲区、又整治综合环境,加快补齐人居环境和公共服务短板,减少疫病传播途径,构建美丽和谐、健康有序、安全宜居社会“大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整治程序。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到城市管理“两排查两整治”专项行动全过程,明确排查整治标准,规范分类处理程序,确保排查整治成果经得起法律、历史的检验和广大群众的普遍认可,有效推动城市管理工作向规范化、法治化、常态化方向发展。

  (二)坚持公平公正,确保有效推进。把专项整治与核酸检测“硬核”要求、“城市洗脸”、春季绿化、全域无垃圾、厕所革命、垃圾分类、社区清洁行动、拆旧复垦复绿、城乡接合部整治、绿色工厂、园林小区创建等结合起来,制定详细计划,明确责任时限,全力推进。要认真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公正公平、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注重方式方法,保证安全稳定。要做深做细群众思想工作,把道理讲在前面,把工作做在前面,把措施想在前面,最大限度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实施安全有序、依法依规排查整治,提前制定安全防范预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社会面治安管控,全力维护和谐稳定。

  (四)坚持联动机制,共享治理成果。坚持“里外结合、点面结合、条块结合、远近结合”原则和“集中领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群众参与、联合执法、共享共治”机制,压紧压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街道属地责任,把“两排查两整治”作为一个有机整体谋划推进,让居民群众共享治理成果。

  三、重点任务

  街道城市管理“两排查两整治”专项行动排查整治范围为辖区全部区域,以城乡接合部和铁道北等重点区域为主战场。

  (一)排查人

  1.坚持“非必要不外出”原则,严格落实“四方责任”,对所有居民、各类从业人员进行全员核酸检测,出行严格执行“两证一码”管控措施,对城市管理偏软的城乡接合部、厂矿平房区和铁道北等重点区域的人户分离人员、流动性人员、各类小微商业企业经营人员等进行全覆盖排查统计,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督促并落实好核酸检测“应检尽检”,确保不漏一人一户。对拒不配合核酸检测,引起疫情传播或者有传播风险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责任部门:各社区;配合部门:社区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市场监管所;配合单位:工农路派出所、城管执法中队)

  2.按照“定格、定人、定责”要求,坚决落实在疫情常态化管控下的“三管三必须”,建立完善责任追究倒逼机制,对网格内的人口、房屋、环境卫生、核酸检测结果、基础设施、生产经营、从业人员、舆情和风险等信息进行全面动态排查统计,把矛盾、风险、隐患排查置于网格之中。要强化信息化支撑,为白银区城市运行服务指挥中心平台建设提供详实数据,形成“问题—指挥—责任—联动—反馈”闭环机制,做到快速反应、处置得当。(责任部门:各社区、社区服务中心)

  (二)排查物

  1.城乡接合部、厂矿平房区和铁道北等区域内长期无人居住的闲置破旧房屋、危房、私搭乱建、违法占地建房、违法违规小作坊、不适宜作商业经营的场所、随意搭建、影响环境卫生的旱厕、残垣断壁、卫生死角、可视范围内的杂草、砂石、垃圾等排摸统计,清单化、精准化掌控。(责任部门:各社区;配合部门:社区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市场监管所;配合单位:工农路派出所、城管执法中队)

  2.对城区立面广告牌匾、一店多招、破损门头牌匾、天际线广告、不规范不达标的各类广告、灯箱、站牌等进行排摸统计。(责任部门:各社区;配合部门:社区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市场监管所)

  (三)整治管理盲区

  1.把握疫情发展新变化新特点,及时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完善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切实提升处理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能力。研究制定常态化管控机制和措施,筑牢群防群控防线,织密织牢防控网,教育引导群众绷紧常态化防疫这根弦,提高自我防护意识。提高疫苗接种率,提高全民核酸自检率,夺取疫情防控工作的全面胜利,恢复正常经济社会秩序。(责任部门:社区服务中心;配合部门:各社区)

  2.对排摸出城乡接合部、厂矿平房区和铁道北等重点区域人员,按照“房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原则,开展常态化和动态化信息登记和核酸检测监管,并列入“网格化”管理范围,定期开展教育检查等活动,按照“谁接收谁负责、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及时更新上报信息,提高外来、流动人口居住登记率和居住房屋出租登记率。(责任部门:各社区;配合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队;配合单位:工农路派出所)

  3.以党建为引领,以社区网格化管理为抓手,在外来、流动人口中建立临时党支部,使流动人口的党员能找到组织,开展正常的组织生活,做到“流动不流失,离乡不离党”,确保党员先进性和模范作用充分发挥。探索在外来、流动人口聚居地和务工集中地建立自治自律组织,走出一条外来、流动人口“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约束”的自治路子。(责任部门:各社区党委)

  (四)整治综合环境

  1.违法(章)建设整治:以铁道北为主战场,辐射带动辖区违法(章)建设整治工作全面开展。对建设单位或个人有下列行为的,将依法依规予以整治:(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未经批准或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或者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未拆除的;(2)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取得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或超标准建设的,擅自改变土地使用属性的;(3)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建筑物、构筑物、开垦种地或乱挖乱采的;(4)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在城乡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构筑物或乱搭乱建的;(5)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天然气管道进行建设或搭建的;(6)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7)其他违法建设、违法开采等行为。(责任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队、各社区;配合部门:司法所、社区服务中心、应急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工农路派出所、城管执法中队)

  2.市容秩序整治:(1)对辖区主次干道、城乡接合部、背街小巷等区域的占道经营、乱堆乱放、乱设广告牌匾、无序施工、油烟噪音、犬类乱象、乱拉乱架、乱停乱放、侵占河道等乱象,依法依规予以清理和规范整治。(2)对辖区内的乱倒垃圾、乱排污水、乱养禽畜和存在安全隐患的闲置破旧房屋、危旧房舍、残垣断壁及随意搭建、影响环境卫生的旱厕等乱象,依法依规予以清理和规范整治。(3)对其他予以清理和规范整治的乱象,依法依规予以清理和规范整治。(责任部门:各社区;配合部门:社区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配合单位:工农路派出所、城管执法中队)

  四、实施步骤

  街道城市管理“两排查两整治”专项行动从2022年3月28日开始,至7月31日结束,具体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摸底阶段(3月28日—4月5日)。根据排查整治重点,对职责范围内的人、物、管理盲区、综合环境问题,特别是对城乡接合部、厂矿平房区和铁道北等重点区域存在违法建设、私搭乱建等问题,要进行深入彻底、全面准确地排查摸底,建立清单台账。在摸底的同时大力宣传疫情防控和城市管理政策法规,在此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制定推进计划,明确整治任务,细化整治标准,落实整治责任,倒排工期进度,实行销号管理。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6日—5月31日)。各社区、各责任部门单位要分清轻重缓急,明确整治顺序,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全面分析研判,上下联动、密切配合,按照整治方案要求深入开展城市管理“两排查两整治”专项行动,对疫情防控薄弱区域、影响基础设施建设和重点项目推进的违法建设和私搭乱建进行集中依法拆除。

  (三)巩固提升阶段 (6月1日—6月30日)。各社区、各责任部门要制定分类处置办法,对拆除空地严格实施清场控违管理;对各类乱象要加大巡查管控力度和频次,建立长效机制,以强有力的措施和持之以恒的决心重拳整治,做到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确保整彻底、不反弹,保质保量按期完成任务。

  (四)总结提高阶段(7月1日—7月31日)对各社区城市管理“两排查两整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对照整治标准严格验收。验收结束后召开街道总结大会,对验收合格的推广典型经验,验收不合格的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门领导小组,负责街道城市管理“两排查两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社区和各责任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城市管理“两排查两整治”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把本次排查整治活动作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下开展城市管理工作的一次重要检验,切实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迅速行动,周密部署,快速推进。包抓社区领导亲自挂帅、带头带动、亲力亲为,抓紧、抓细、抓实、抓到位,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好统筹协调和落实,深入一线靠前指导,及时解决排查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各社区于3月31日前将计划拆除清单报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集中整治阶段开始后,每周一将城市管理“两排查两整治”专项行动进度报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确保“两排查两整治”工作取得预期效果。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社区、各责任部门要切实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的落实,结合实际,明确排查整治目标、细化整治内容、落实责任分工。对专项整治提升任务,要明确专人负责,排定详细整治计划,加大整治推进力度。各社区、各责任部门既要主动履责,各负其责,又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整治工作的强大合力,特别是对一些焦点难点问题,要加大联合整治力度,开展联合执法集中行动,确保整治活动扎实有序开展。

  (三)深入宣传发动。要充分利用集中整治前的一段时间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将有声宣传与无声宣传相结合、线上宣传与线下宣传相结合、传统媒体宣传与新型媒体宣传相结合,通过大屏幕、宣传栏、工农路街道微信公众号、居民微信群等媒体,广泛宣传防疫知识和专项行动相关精神,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环境整治和保护,发动群众培养良好习惯,引领文明新风,鼓励群众参与环境治理,营造“人人支持、人人参与、人人监督、人人动手”的良好氛围,形成群策群力工作格局。街道综合办要发挥好舆论导向作用,对活动中涌现出的好典型、好经验及时宣传报道,用文明之风吹散疫情“雾霾”,缓解消除群众对疫情的恐惧和焦虑心理,为疫情防控和市容市貌提升改善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四)注重统筹联动。各社区、各责任部门单位要主动担责、注重协作、合力攻坚,齐心协力打合作仗、主动谋划打主动仗、联合执法打攻坚仗、统筹依法打胜利仗。要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快速有力有效地完成好各项任务,推动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城市人居环境专项整治纵深开展。

  (五)严格督查考核。综合协调组要做好整治活动的统筹协调工作,督查组要加强专项整治行动各阶段工作进展情况的检查、监督,对工作被动、推诿扯皮、整改不力、严重影响工作进度的社区、所室中心(队)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严肃问责。

  (六)确保长效管理。城市管理“两排查两整治”专项行动是一项综合性、长期性的工作,各社区要积极借鉴“全域无垃圾”治理、“四抓四促”城乡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形成的宝贵经验,认真研究治本之策,坚持“拆、治、建、管”同步发力,建立健全长效治理机制,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切实巩固治理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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