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2020-172732 生成日期: 2020-01-30
文       号: 关键字: 白银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白银区2020年度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实施方案
所属机构: 发布机构: 白银区人民政府
白银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白银区2020年度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实施方案
信息来源:白银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0-01-30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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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甘肃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白银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办法》和《白银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分配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住房租赁补贴保障的对象及条件

       (一)住房租赁补贴保障的对象为全区范围内的符合租赁补贴保障条件的城镇居民。
       (二)申请对象所须具备的条件
       申请住房租赁补贴应当以家庭为单位,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民政部门确认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或民政部门认定的中低收入家庭;

       2、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 
       3、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
       4、申请人为非农业常住户口;
       5、申请人在白银区有直系亲属具备住房资助能力的,不得申请住房租赁补贴。
       6、已经享受公共租赁住房实物保障的,不再重复享受租赁补贴。
       二、住房租赁补贴发放标准和发放任务
       2020年住房租赁补贴发放标准执行上年度标准,按季度发放;2020年住房租赁补贴发放任务1100户。
       三、住房租赁补贴发放程序

       (一)申请
       由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按照“三审两公示”程序进行受理。
本季度申请租赁补贴的家庭,通过所在社区向实际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领取《白银区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租赁补贴申请表》,按要求如实填写。同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个人申请书;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复印件;
       3、民政部门核发的有效低保证及本季度发放记录复印件,不是低保户家庭需出具民政部门中低收入家庭证明材料;
       4、有房户出具房屋所有权证,无房户出具租房协议书和所承租房屋的房产证复印件;
       5、其它应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证件需核实原件,确保提交的复印件真实有效。
       住房租赁补贴申请人应如实填报申请材料,严禁虚报,骗取冒领。如有弄虚作假者,将依法追回补贴资金,并在5年内不得享受保障性住房政策。
       (二)初审
       申请租赁补贴的家庭,通过所在社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白银区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租赁补贴申请表》,提供相应资料,社区初审。社区应当通过审核材料、组织评议、入户调查、公示等方式对申请家庭的户籍、人数、住房、收入、财产等情况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家庭名单应当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3日,公示期满后,提出初审意见,社区对所签署的初审意见负责。经公示无异议后,编制初审合格户花名册(纸质版和电子版),并将初审合格户花名册(纸质版和电子版)和初审意见及有关材料一并报街道办事处。
       (三)复审
       街道办事处应当通过审核资料、入户调查等方式对申请家庭的户籍、人数、住房、收入、财产等情况进行复审,提出复审意见并编制复审合格户花名册和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街道办事处对所签署的复审意见负责。将复审合格户花名册和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等有关材料和复审意见报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
       (四)审核
       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对街道办事处所报送保障家庭的有关情况进行审核。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3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发放补贴。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住房保障中心应告之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或其主管部门申诉。
       (五)发放
       经公示核准住房租赁补贴保障名单后,由区财政局对白银区住房租赁补贴保障名单和补贴金额进行审核后,通过区财政一体化管理信息系统,直接将租赁补贴资金拨付至保障对象个人账户。
       (六)归档
       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对补贴家庭逐户建立文书档案和电子档案。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档案室负责档案的保管工作;各社区、街道要将会议纪录、入户调查资料、审核意见材料等相关档案进行归档管理。
       四、组织领导
       白银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领导小组负责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的领导、部署和决策。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负责指导实施工作,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住房保障办公室负责住房租赁补贴的相关具体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职责,靠实工作任务。各街道、部门要严格按照《白银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白银区2020年度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对申请家庭的申请资格和补贴发放程序等严格依法依规办理;按照《白银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分配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规定,各街道、部门要高度重视,紧密配合,确保此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大宣传力度,做到应保尽保。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做好宣传、公示工作,严把审核关,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保障对象要做到应保尽保。
       (三)严肃工作纪律,强化责任追究。一是对弄虚作假的申请人,由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等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后,作出取消租赁补贴发放资格决定,限期收回已领取的租赁补贴,同时5年内不得享受住房保障待遇;对申请人提供的资料不符合规定的,受理、审核机构有权要求申请人补齐,否则,不予受理、审批;对经批准享受住房租赁补贴但因个人原因没有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租赁补贴资格。二是在住房租赁补贴申请、发放等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吃拿卡要的有关工作人员,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白银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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