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34234234444444444/2023-00001 | 生成日期: | 2025-08-19 |
文 号: | 关键字: | 工作,负责,服务,建设,社区 | |
所属机构: | 白银区 | 发布机构: |
公园路街道办事处 | |
信息来源:白银区公园路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25-08-19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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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组织拟订街道、社区建设发展规划。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民主政治,加强基层政权建设,落实社区建设的各项任务。 (二)加强党对基层治理的全面领导,统筹抓好基层党建工作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制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基层管党治党工作责任制,加强党员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党对意识形态、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和人民武装工作的领导;指导和规范辖区内群团组织等其他各类组织。 (三)坚持以巩固党在基层执政基础、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为目标,大力发展公益事业,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制定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建立健全权责清单和职责准入制度;加强公共设施建设,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开展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科教文卫、退役军人服务、拥军优属等工作。 (四)加强平安法治建设,构建公共安全防范体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强化法治宣传,调解民事纠纷,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做好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五)依法行使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依法依规承担下放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 (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 白银区公园路街道设党政机构4个,事业单位4个,党政机构规格为股级;综合执法队机构规格为正科级,其他事业单位为副科级。 (一)党政机构 1.综合办公室:负责街道党工委、人大工委、办事处日常工作;负责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等工作;负责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督促检查、机要保密、档案管理、机关后勤等日常工作。 2.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干部培训等工作。 3.公共管理办公室:负责推动落实、综合协调辖区内公共理各项工作;负责配合社区建设规划、公共服务设施布局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负责对辖区各类专业执法工作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工作。 4.公共安全办公室:负责公共安全、应急救援、安全生产监管、防灾减灾工作;指导监督辖区单位和居民落实消防安全等工作。 (二)事业单位 1.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相关工作;负责开展行政事务办理、代办服务等行政性、社会性工作;负责就业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不动产登记、社会救助等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服务工作;负责群众文化、体育、旅游等工作。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负责政法、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法制建设、社区综治、维稳、禁毒、反邪教等工作;负责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平安创建活动工作;负责网格化管理、信访投诉、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工作。 3.社区服务中心:负责社区建设、治理、教育、服务等工作;负责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负责物业服务指导、危(旧)小区和棚户区改造等工作。 4.综合执法队:承担辖区内赋权事项的行政执法工作,统筹协调辖区内部门派驻机构执法力量联合执法,依法开展生态环境、文化旅游、道路交通安全、安全生产、规划建设、拆违治乱等相关领域的综合执法活动。 (三)具体机构 按有关规定设置公园路街道人民武装部,负责国防动员、征兵、民兵训练、预备役管理等工作,不计入机构限额。 (四)派驻机构 设在公园路街道的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市场监督管理所等3类派驻机构,继续保留现状。加强对区直部门派驻机构及人员的管理职责,区直部门派驻机构人员纳入公园路街道统一指挥协调,依托公园路街道开展工作考核,相关负责人任免应当事先征求公园路街道党工委意见。除公安派出所外,其他区直部门派驻机构人员以公园路街道管理为主,赋予公园路街道日常管理权、工作考核权、任免建议权,保证基层能调得动、用得顺。 公园路街道下设机构 一、银光路社区居民委员会 二、胜利路社区居民委员会 三、兰包路社区居民委员会 四、东星园社区居民委员会 五、建银社区居民委员会 六、银水巷社区居民委员会 七、悦民社区居民委员会 八、正新社区居民委员会 九、民勤街社区居民委员会 十、崇文路社区居民委员会 十一、馨园社区居民委员会 三、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白银市白银区王岘东路203号 联系电话:0943-8222847 单位负责人:李子明 上班时间:8:30-12:00 14:30-18:00(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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