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2022-172732 生成日期: 2022-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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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机构: 发布机构: 白银区人民政府
白银区强湾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强湾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强湾乡
发布时间:2022-04-2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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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政发〔2022〕94号



白银区强湾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强湾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辖区各单位:

      现将《强湾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白银区强湾乡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9日


强湾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急预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甘肃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甘肃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白银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白银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确保我乡在突发地质灾害时,救灾应急工作能够及时、科学、高效、有序地开展,提高应对灾害的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维护全乡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乡防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指导方针和原则

我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预防为主。建立健全群测群防机制,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性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作为应急防治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乡政府统一领导下,各站所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时,乡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自动转为乡地质灾害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地质灾害应急与救灾工作。

乡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

组  长:李国梅  乡党委书记

陈肖阳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刘东荣  乡党委副书记

陈辅银  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成  员:强海军  乡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杨军英  乡党委委员、乡纪委书记

高重庆  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张忠燕  乡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

李作亮  乡政府副乡长

魏立斌  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

杨  海  乡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主任、强湾村党支部

书记、村委会主任

金惠芹  强湾自然资源所所长

崔泰维  强湾派出所所长

郝建钧  乡财政所所长

焦少辉  强湾水管所所长

杨印龙  乡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张巨燕  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

张  学  乡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魏立和  西沟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李  强  川口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曾朝银  白崖子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刘昌春  月亮湾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杨雪梅  麦地沟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张明海  聂家窑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辖区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部署、组织紧急援救;处理其它与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有关的重要事项。

(一)应急抢险队:乡上成立地质灾害应急抢险队,乡党委

委员、乡武装部部长张忠燕任组长,分4个组,一组成员10名,分包白崖子村2社地质灾害隐患点片区,组织附近2户村民安全撤离到南面空地;二组成员10名,分包白崖子村正清建材厂片区,组织工人撤离到建材厂大门口空地;三组成员10名,分包白崖子村曾家岔片区,劝阻禁止村民在大红崖南面道路通行;四组成员10名,分包麦地沟片区。原则上各片区就地使用,必要时在全乡统一调用。

职责:按组长命令组织抢险队队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抢险救灾。

(二)后勤保障组:由乡政府副乡长陈辅银负责。

职责:负责应急抢险工作的后勤保障。

三、强湾乡辖区7个自然村地质灾害防治主要工作职责

(一)村委会主要工作职责

1、根据乡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制定本地区的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在灾害来临之前,按照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对地质灾害工作进行全面细致的安排,确定地质灾害工作第一责任人和分片包干人员,并签订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书。

2、各村地质灾害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对本辖区的地质灾害工作负总责。

3、各村及时制定具体的群众能够疏散撤离方式、程序、行动组织指挥方案,规定疏散的范围、路线、避难场所和紧急情况下保护村民安全的必要保护措施。

4、各村要对宅基地建在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农户逐个进行宣传动员,做好撤离准备工作。

(二)其它单位主要工作职责

1、派出所、综合行政执法队、社会综治综合治理中心:负责维护灾区治安保卫工作,按照防汛领导小组的部署,加强重点地区的治安管理;坚决打击趁灾盗窃、哄抢、挑动群众械斗以及利用迷信蛊惑人心、破坏抗灾救灾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重点目标安全,做好交通疏导、交通管制以及救灾物资牵引等工作。

2、便民服务中心:负责救灾款物的筹集和储备工作,制定救灾款物

分配方案,组织救灾捐赠工作,做好救灾及捐赠款物的接收、使用、管理工作。

3、卫生院:负责受灾群众的防病治病和卫生防疫工作。

4、财政所:做好救灾经费下拨工作,保证救灾款及时到位。

四、地质灾害工作的基本要求及工作纪律

(一)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办公室和各村在灾情高发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工作纪律,所有值班人员一律到岗到位,不得擅离职守,并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保持通讯畅通,及时上报下达。汛期值班领导及值班人员原则上不得请假,若有特殊情况需离开本地时,必须经组长批准请假,并安排好自己责任范围内的工作。各村辖区内一旦出现险情,立即报告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办公室和带班领导。

(二)各村、各单位防汛领导小组,必须保证电话24小时畅通,村书记或村主任必须有一人在村上值班,记录完整,值班交接手续齐全,在接到上级来电预警,要及时通过广播等有效手段通知村民注意防灾,发现险情要在第一时间内上报下达,不得延误抢险工作。

(三)救灾组织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体现服从大局、团结救灾的精神。

(四)凡是在灾害高发期值班和抢险救灾工作中,玩忽职守、不负责任,汇报延误或人员不及时到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者,依法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救灾应急的反应和行动

灾害发生后,救灾应急做出如下反应:

(一)发生重大灾情时,灾区村应成立救灾指挥部,负责灾害救助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根据救灾工作实际需要,乡政府召开救灾领导小组成员会议,通报全乡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分析预测可能出现的更大灾害,部署全乡救灾工作。立即将我乡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报告区人民政府和区直有关部门,请求区政府给予支持。

(二)乡人民政府立即组织应急抢险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三)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办公室、便民服务中心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助。积极向上级民政部门争取生活救助,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作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负责受灾群众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四)卫生院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发生、传播和蔓延。

(五)乡上其它各部门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和任务,做好支援灾区工作。

六、灾后救济工作

(一)认真组织查灾核灾工作,重点核查因山体滑坡、泥石流等造成房屋倒塌特别是全倒户、农作物绝收等特重灾民的损失。

(二)根据核灾后的灾情,制定灾民救济方案,分步实施。

(三)对影响全乡供水安全的水毁工程,应积极上报争取资金补助,尽快修复;遭到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水文以及防汛专用通信设施,应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七、附则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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