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34234234444444444/2025-200212 | 生成日期: | 2025-04-23 |
文 号: | 关键字: | 应急,救援,救援工作,指挥,社 | |
所属机构: | 白银区 | 发布机构: |
强党发〔2025〕5号中共白银区强湾乡委员会白银区强湾乡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强湾乡应急救援队、各村(社)应急 突击队的通知 | |
信息来源:白银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4-23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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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党发〔2025〕5号 中共白银区强湾乡委员会 白银区强湾乡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强湾乡应急救援队、各村(社)应急突击队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会,辖区各企事业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乡应急救援工作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充分利用全乡应急救援工作人力、装备等资源,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机制,强化社会综合应急救援水平和保障能力,严防严控,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降低灾害事故造成的危害及损失。根据《白银市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指导手册》的通知要求,经党委会研究决定,成立强湾乡应急救援队、各村(社)应急突击队,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应急救援队职责 为了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管理,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工作,提高应急救援队伍的综合实战能力,特制定本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认真学习应急法律法规。 (二)严格履行应急救援工作职责,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尽心尽力。忠于职守,树立高度的工作责任感,不怕苦、不怕累、不怕牺牲,扎实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坚决完成上级赋予的各项应急救援以及其他任务。 (三)积极参加学习、教育和演练,主动接受应急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应对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积极参加应急救援培训和应急救援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拖延、编造理由不参加。 (四)积极做好应急准备,加强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的储备、维护、保养。 (五)在应急救援过程中听从指挥,不得擅自做决定去救援,严格规范自己的救援行为。 (六)要如实汇报并记录救援事项和过程,并做好救援工作总结。积极向上级汇报更好的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 (七)应急救援队伍应当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安排带班负责人和应急救援人员24小时值班、备勤。 二、村(社)应急突击队职责 (一)突击队队长负责对本村(社)范围内地震救灾、消防安全、防洪抢险等各类应急事件处置的统一领导、集中指挥、物资储备。 (二)突击队副队长负责对各类应急事件处置进行快速反应、现场指挥、集中抢险、密切协调。接到相关应急信息时,应在第一时间通知队员按时到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配合队长收拢人员。 (三)应急突击队员应保持高度戒备状态,24小时保证通讯联络畅通,时刻准备、随时待命,接到应急任务以最快的速度到达指定地点。 (四)应急突击队员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服从安排,听从指挥,严格履行应急救援工作职责,树立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及时稳妥处置发生的各种突发情况和问题,坚决完成上级赋予的各项应急救援以及其他任务。 (五)突击队员应积极学习掌握必要的应急专业知识,做好个人安全防护,严格规范自己的抢险行为。 三、应急救援队伍人员配备 队 长:陈辅银 指挥全乡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副队长:尚伦贤 张天慧 协助队长负责救援具体工作。向队长提出救援过程中应考虑和采取的安全措施。 成员:各班子成员、各中心室负责人、各村(社)书记、辖区企事业单位负责人、部分机关干部及派出所、卫生院干部。 各村(社)应急突击队人员组成由村(社)书记担任队长,副书记担任副队长,村干部及各社社长为成员。 应急救援队和应急突击队要随时待命,听从指挥,积极参加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洪涝灾害、地震及次生灾害等自然灾害,建筑物坍塌事故、建筑施工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爆炸、群众遇险等事件的抢险救援任务 中共白银区强湾乡委员会 白银区强湾乡人民政府 2025年3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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