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234234234444444444/2026-206731 生成日期: 2026-02-25
文       号: 关键字: 认证,待遇,资格,领取,社保
所属机构: 白银区 发布机构:
致全省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的一封信
信息来源:白银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2-25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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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序更替,华章日新。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值此新春佳节到来之际,甘肃省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向全省广大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离退休人员及城乡居民待遇领取人员致以深情的祝福,感谢您多年来对社会保险事业的大力支持!

为确保您的养老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保障社保基金安全可靠和规范运行,根据《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暂行)》(人社厅发〔2018〕107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信息核实工作的通知》(人社险中心函〔2020〕18号)和《关于进一步调整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周期的通知》(甘社保发〔2023〕31 号)等规定,全省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离退休人员及城乡居民待遇领取人员每年须至少进行一次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具体时间跨度为上次认证后12个月内进行递延认证。退休人员首次领取待遇后的次年同期为第一个认证周期起始时间。超期未认证的,系统将自动暂停发放您的养老保险待遇,在办理并通过资格认证后,将恢复待遇领取资格并补发相应养老金。

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的方法主要有三种:一是自助认证。您或您的家人可以通过手机下载安装“甘肃人社认证”APP,或通过关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微信公众号,通过快捷办理菜单中“待遇资格认证”模块按提示完成认证。二是辅助认证。如果您使用智能手机存在困难,您可以联系退休前所在单位的劳资部门进行认证,或前往就近的社保经办机构、合作银行,由工作人员协助您完成认证。三是上门认证。因高龄、病残、患病卧床等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完成资格认证,您可联系当地社保经办机构,通过预约方式安排专人上门服务。

为避免影响您的待遇正常发放,我们会在认证有效期满3个月前、1个月前以及自动停发前发送短信提醒,如您收到提醒短信,请务必及时办理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桑榆晚晴,社保守护。感谢您对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我们将不断优化经办管理,一如既往地为您提供更贴心、更便捷的社保服务。祝您及您的家人身体康健、家庭和顺!

甘肃省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2026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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