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2021-172732 生成日期: 2021-12-07
文       号: 关键字: 林长,生态,林草,工作,资源
所属机构: 白银区 发布机构: 白银区人民政府
中共白银区强湾乡委员会白银区强湾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银区强湾乡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强湾乡
发布时间:2021-12-07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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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党发〔2021〕101号


中共白银区强湾乡委员会

白银区强湾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白银区强湾乡全面推行林长制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党支部、各村委会、各中心室:

《白银区强湾乡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已经中共白银区强湾乡第十六届委员会2021年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白银区强湾乡委员会    白银区强湾乡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31日


白银区强湾乡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全面提升森林和草原资源生态系统功能,着力构建制度体系健全、目标责任明确、管理监督严格、措施保障有力的森林草原资源发展保护管理新机制,根据《白银区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把贯彻落实林长制作为提升生态文明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落实生态保护责任的关键举措、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围绕建设区委区政府“打造宜居宜业宜养宜游山水城市,高站位高标准高质量建设全市首善之区”的目标要求,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细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在全乡全面推行林长制,构建党政领导、乡村联动、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为高质量推进强湾乡生态建设目标提供坚强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保护优先,系统治理。实行最严格的生态保护制度,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科学规划、合理利用林草资源,充分发挥林草资源多种功能和效益。

——坚持党政领导,乡村联动。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实行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班子成员分村负责,逐级明确职责,强化工作措施,调动各方力量,统筹各种资源,形成推行林长制的强大合力。

——坚持依法治理,统筹推进。坚持把依法行政摆在重要位置,将林草法治建设与改革发展统筹谋划,确保各项决策部署于法有据。

——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和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总方针,结合实际,分类施策、科学经营。

——坚持制度约束,严格考核。建立健全对村级林长制工作落实情况的评价考核,强化责任监督和社会监督,保证推进林长制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三)总体目标

2021年10月底前,建立乡级林长制,2021年12月底前,建立村级林长制。到2022年底,力争在全乡建成运行规范、权责清晰、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林草资源保护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通过全面推行林长制,使全乡林草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管理,破坏林草资源的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林草资源总量和生态效益显著提升,生态产品供给结构明显优化,供给能力显著提高,人居环境更加优美,人民群众的生态保护意识和生态获得感明显增强,全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的生态保障不断夯实。

二、组织体系

(一)分级设立林长

坚持党委领导、党政同责,全乡设立总林长,由乡党委书记、乡政府乡长担任“双林长”。设立林长,由各包村班子成员分别担任。各村设立林长,由村支部书记担任林长,副书记担任副林长,组建管护队伍,抓好责任落实。

乡级林长责任区域按村划分,村级林长责任区域按山头地块划分,确保将每个山头地块落实到各级林长。

(二)建立林长会议制度

乡级林长会议由总林长、林长及各村、各站所室负责人等组成,每年召开会议不少于1次。涉及森林草原资源的重大事项,总林长、林长可随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

(三)日常工作

根据《白银区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要求,全乡不再设立林长办公室,林长制日常工作由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兼任开展。

三、责任体系

(一)林长职责

乡总林长是推行林长制的第一责任人,是总指挥、总调度、总督导,负责组织领导林草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协调解决推行林长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总林长每年主持召开会议不少于1次,每年组织开展巡林或督查不少于1次。

乡级林长是推行林长制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负责所包村林草资源保护发展工作,督促指导责任区域林长制责任体系建立、任务落实等工作,协调解决林草资源建设保护、改革发展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督办重大问题。

村级林长、副林长负责组织实施本村林草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划分责任区域,明确管护责任,实行网格化管理。开展巡护检查,将管护责任落实到山头地块。

下级林长对上级林长负责,上级林长对下级林长负有指导、监督、考核责任。

(二)日常工作

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承担全面推行林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负责向同级总林长、林长提出森林草原资源管理发展工作意见建议,对林草资源保护发展方面的重大问题、重大项目、重要舆情等第一时间向林长请示报告,对林长会议议定的事项抓好落实。贯彻落实总林长、林长确定的决策事项和林长会议作出的工作部署,督促各村、各相关站所室履行职责并跟踪督办,抓好落实;做好组织协调、工作调度和信息报送工作。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森林草原资源保护

1.实行最严格的森林草原资源保护管理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保护好森林、草原、湿地、野生动植物等资源,维护生态系统稳定和生物多样性。

2.严格林地草地用途管制等制度,配合加强林地草地征占用管理,配合上级部门落实林地、草原、湿地等生态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森林采伐限额管理。

3.严格落实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制度,提高草原植被盖度。

4.强化野生动植物资源及其栖息地(原生地)保护,严厉打击野生动物非法交易、乱捕滥猎滥食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

(二)推进国土绿化

5.持续开展国土绿化,提升重点区域生态功能。广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创新义务植树尽责形式。抓好重点区域绿化美化,改善人居环境。

6.积极推进宜林荒山、荒地、荒滩绿化,大力开展乡村绿化、农田林网建设、道路绿化、乡村旅游绿化、工矿厂区绿化及机关单位绿化,增加林草植被。

(三)开展重点区域生态修复

7.坚持以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相结合,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加大森林草原生态系统修复力度,实现生态系统良性循环。

8.推进自然保护地生态问题整治,开展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恢复森林、草原等生态系统,不断提升生态系统整体功能。

9.加强水土保持,因地制宜推进小流域综合治理,改善区域生态环境。

(四)提升林草质量和效益

10.配合做好森林经营管理,配合做好森林抚育、低质低效林改造和退化草原修复治理,提升林草资源质量,稳步增强森林草原生态系统的整体功能。

11.发挥林草资源多种效益,推进林草产业优化升级,引导农户加快发展经济林、林下经济产业,有效增加生态产品供给,助力乡村振兴,助推农民增收。

12.全面加强天然林保护修复,提高天然林保护修复能力,压实天然林管护责任。

(五)防范重大森林草原灾害和生态风险

13.进一步落实党委、政府森林草原防灭火、林草有害生物防治责任,建立和加强森林草原火灾监测预警体系和林草有害生物灾害预测预报体系。配合做好林草有害生物检疫防控工作。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森林草原火灾、林草有害生物防治等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提高防控灾害能力。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培训、督导检查、隐患排查、火源管控等措施,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风险普查工作。

(六)深化森林草原领域改革

14.落实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深化林权制度改革,完善草原承包经营制度,落实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推进林权流转和林权抵押贷款,规范草原流转程序,盘活林地草地资源。

(七)加强林草资源监测监管

15.加快建立林草资源网格化管理体系,统筹整合林草管护力量和管护资金,发挥好护林员、草管员的作用,确保每块林地草地都有林长及护林员和草管员管理。

16.加强乡村两级林草资源管理基础设施、人员队伍及基层护林员、草管员队伍建设,改善履职需要的工作条件,提升基层支撑保障能力。

17.配合上级完善林草资源“一张图”“一套数”动态监测体系,落实常态化林草督查机制。

18.加强乡行政执法队伍和能力建设,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草原、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行林长制是保护和发展森林草原等生态资源的重要举措,各村“两委”作为推行林长制的责任主体,要切实扛起区域内生态建设的政治责任,及时成立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细化责任分工,狠抓工作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全乡林长制顺利推行。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林长会议、信息公开、工作督查和考核评价制度,完善工作对接,凝聚各方合力,全面提升全乡林草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三)加大资金投入。积极争取落实全面推行林长制必要的工作经费。落实林草资源生态保护发展政策,加大林草保护发展资金投入,探索推进多元化投入机制。

(四)严格考核考评。将林长制纳入生态文明建设重要内容,加强日常监管及考核评价,推动林长制有效实施。

(五)加强宣传引导。在责任区域显著位置设置林长公示牌,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利用报纸、电视和网络等媒体大力开展林长制宣传,为推行林长制工作提供舆论支持。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使保护发展林草资源成为全社会共识。

附件:1.白银区强湾乡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及工作职责

2.白银区强湾乡乡级林长名单及责任区域

101.强党发〔2021〕101号 中共白银区强湾乡委员会 白银区强湾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银区强湾乡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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