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34234234444444444/1970-172807 | 生成日期: | 2017-08-23 |
文 号: | 强党发〔2017〕90 号 | 关键字: | 中共白银区强湾乡委员会 白银区强湾乡人民政府 强湾乡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
所属机构: | 白银区 | 发布机构: | 白银区 |
中共白银区强湾乡委员会 白银区强湾乡人民政府 强湾乡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 |
发布时间:2017-08-23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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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厅字〔2016〕42号文件)精神以及省、市、区有关要求,进一步明确各村、相关单位流域保护管理责任,促进流域保护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 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在全乡河道全面推行河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道管理保护机制,为切实改善辖区河道水环境质量和提升全乡人民群众环境满意度提供坚强的制度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绿色发展理念,处理好河道管理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强化规划约束,促进河道生态功能恢复巩固。 ——坚持党政领导、属地管理。严格落实党政领导负责制,实行党政同责,分级负责,明确工作责任,加强部门协作,科学确定河长,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立足各村实际,加强分类管理指导,突出“一河一策”,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治理机制,着力解决河道环境污染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坚持强化监督、严格考核。依法治河、依法治水,建立健全河道管理保护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拓宽公众参与渠道,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保护河道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目标 全面推行河长制,覆盖辖区境内所有河道、洪水沟道。2017年初步建立乡、村两级河长体系。2018年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及考核办法,全面建立河长制。到2020年,全乡地表水环境质量稳中趋好,基本完成黑臭水体整治,实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所有行政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生活垃圾收集处置率达到100%;乱占乱建、乱排乱倒、乱采砂、乱截流等“四乱”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河道断面水质、水生态、水环境面貌明显改善。 二、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组织机构 1、分级设立河长。设立总河长、副总河长,总河长由乡党委书记赵成勇同志担任,副总河长由乡党委副书记、乡政府乡长狄国嘉同志担任。河道流经的村设立分段河长、河道专管员,分别由各包村领导、各村委会主任担任。 2、建立河长会议制度。河长会议由总河长、副总河长、乡党政班子成员组成。河长会议成员单位为国土所、农业服务中心、水管所、乡村镇建设和环卫中心。 3.设立河长制办公室。乡分管副乡长魏从元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各相关部门、各相关村委会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河长制办公室对总河长负责,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组织实施全乡河长制具体工作,落实河长确定的事项;建立健全河长制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和考核;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协同推进各项工作。 (二)工作职责 乡级“总河长”、“副总河长”职责:负责领导全乡河长制工作,承担总督导、总调度职责,协调解决河长制落实中的重大问题。 分段河长职责: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流的管理保护工作,包括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以及河道确权划界、河道采砂、河道岸线规划管理等管理保护工作;牵头组织对侵占河道、非法采砂、超标排污、倾倒垃圾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村级河道专管员职责:负责所在村河道流经地段的日常巡查与信息反馈、配合相关部门现场执法和涉水纠纷调处、引导公众参与等工作。 乡水管所职责:负责指导、监督水资源管理保护和水功能区水量水质监测,推进安全生态水系、节水型社会和水生态文明建设,加强河道采砂管理、水土流失治理、堤防工程管护建设,依法查处水事违法违规行为,协助上级相关部门开展河道内执法,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运输行为。 乡村镇建设与环卫中心职责:负责水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指导,加强涉水建设项目环境监管,指导协调推进河道水环境治理,协助区相关部门开展涉水建设项目的调查执法和达标排放监督,协助上级相关部门监管和推进流域水环境污染防治;对农村居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进行监督管理,会同环保、水利、农业等部门加强黑臭水体整治,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乡农业服务中心职责:负责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牵头工作,督促指导辖区养殖场的改造升级,推进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 乡国土所职责:配合区国土管理部门做好河湖及水利工程管护范围划界确权,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河道管护范围内的土地资源,对侵占河道等突出问题配合开展清理整治。 各责任单位要各司其职,协调联动,加强沟通,密切配合,落实河长制相关工作,共同推进河道管理保护工作,保障河长制实施。 三、主要任务 (一)严格水资源管理。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认真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等9部委印发的《全民节水行动计划》(发改环资〔2016〕2259号),在全乡深入开展全民节水行动,全面开展节水型机关、学校、企业等创建活动,扎实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加强对高耗水和重点取水户节水全程监管,加大高效农业节水技术推广力度,加快农村节水改造,强化计划用水管理,遏制用水浪费。鼓励雨水集蓄利用,推广利用非常规水源。严格水功能区监督管理,根据水功能区确定的河流水域纳污容量和限制排污总量,落实污染物达标排放要求,加强重点河道污染物监测,严格控制入河排污总量。 (二)加强河道管理保护。严格河道沿线水生态环境管控。依法划定河道管理保护范围,制定工作方案,并按照“轻重缓急、先易后难、因地制宜”的原则组织实施。强化规划约束和监督管理,严禁以各种名义侵占河道、对岸线乱占滥用、多占少用、占而不用等突出问题开展清理整治,恢复河道岸线生态功能。建立河道日常监管巡查制度,实行河道动态监管,适时掌握河道沿线动态变化和开发利用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置非法占用水域与岸线资源及设置河道障碍物等行为;严禁以各种名义侵占河道、围垦水道、非法采砂,对已非法侵占、围垦的,要制定计划,限期清退;对河道岸线乱占滥用、多占少用、占而不用等突出问题开展清理整治,逐步恢复河道岸线生态功能。 (三)加强水污染防治。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和《甘肃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5—2050年)》(甘政发〔2015〕103号),明确河道水污染防治目标和任务,统筹水上、岸上污染治理。全面排查河道污染源,针对排查情况,落实责任主体和责任人,限期整改到位;严格治理企业污染、生活污染、畜禽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改善水环境质量;加快辖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和监督管理,加大污水收集处理及再利用。 (四)规范河道采砂管理。配合区国土、水利部门全面开展河道采砂规划编制,科学确定禁采区、可采期,全面禁止饮用水源保护区、重要水生态功能区河道采砂,维护河流健康生命。贯彻落实河道采砂许可制度,推进河道砂石资源有序开采。加强河道采砂监管,完善日常执法巡查制度,禁止超时超量超范围采砂,及时督促清理河道砂石、废弃堆体,覆平坑穴,平整河道,恢复河道原貌。积极配合区国土、安监等部门加大河道管理保护执法,全面清理、取缔非法采砂行为,保障河道防洪和生态安全。 (五)实施水环境治理。加强河道水环境综合整治,推进水环境治理网格化和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水环境风险评估排查、预警预报与响应机制。结合我乡实际,因地制宜建设亲水生态河道岸线,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实现河道环境整洁优美、水清岸绿。以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为重点,综合整治农村水环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六)推进水生态修复。着力推进河道生态修复和保护,禁止侵占自然河道、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加强河道畅通治理,拆除清理阻水障碍,恢复河道水系的自然连通;加快生态水利建设,促进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加快生态水利建设,促进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强化山水林田系统治理,对河道设施更加严格的管理和保护。严格落实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加强水土流失预防监督和综合整治,建设生态清洁型小流域,维护河流生态环境。 (七)加强行政执法监管。建立河道日常监管巡查制度,实行河道动态监管。加大河道管理保护监管和执法力度,积极配合区国土、安监、水利等相关部门通过行业执法、专项执法、部门联合执法、综合执法,严厉打击涉河违法行为,坚决清理整治非法排污、设障、采砂、围垦、侵占水域岸线等活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党委、政府把推行河长制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细化工作进度安排,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明确河长制办公室及相关工作人员,做到工作方案到位、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估到位。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河长会议制度,协调解决行政村级河道管理保护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定期通报河流管理保护情况,建立工作检查督察制度,对河长制实施情况和河长履职情况进行检查督察。建立考核问责与激励机制,对成绩突出的河长及责任单位人员进行通报表扬,对失职失责的予以批评。 (三)加强管理力度。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明实情、出实招,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工作方式,并积极协助区相关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做到“有案必查、查必有果”,增强实效,巩固河道整治成果,确保“河长制”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四)加强社会监督。建立河流管理保护信息发布平台,向社会公告河长名单,在河道岸边显著位置竖立河长公示牌,标明河长职责、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聘请社会监督员对河流管理保护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价。进一步做好宣传舆论引导、河道保护科普教育,提高全社会对河道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 中共白银区强湾乡委员会 白银区强湾乡人民政府 2017年8月22日 乡级河长及村级河道专管员名单 总 河 长:赵成勇 乡党委书记,总督导 副总河长:狄国嘉 乡长,总调度 序号河道名称所在村乡级河长职务村级河道专管员职务 1强湾沟(又名西大沟)强湾村胡廷峰乡政府副乡长强发亭村委会主任 白崖子村魏永孔乡党委委员、乡人武部部长魏晋武村委会主任 2麦地沟麦地沟村魏从元乡政府副乡长何正堂村委会主任 3西沟川口村张乾兵乡党委委员、乡党建办主任李炳忠村委会主任 西沟村张天鸿乡村镇建设管理中心主任魏立和村委会主任
强湾乡河长会议成员名单 总 河 长:赵成勇 乡党委书记 副总河长:狄国嘉 乡党委副书记、乡政府乡长 成 员:李世贤 乡党委副书记 王元东 乡党委委员、乡纪委书记 余晓宝 乡党委委员、乡政府副乡长 魏永孔 乡党委委员、乡武装部部长 张乾兵 乡党委委员、乡党建办主任 胡廷锋 乡政府副乡长 魏从元 乡政府副乡长 张照明 强湾食药所所长 李学峰 强湾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李春梅 强湾乡农村文化中心主任 高承兰 强湾乡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 张天鸿 强湾乡村镇建设和环境卫生管理中心主任 高云武 强湾派出所所长 金惠芹 强湾国土资源所所长 周 晟 强湾水管所所长 强生佩 强湾学区校长 魏晋武 白崖子村村委会主任 强发亭 强湾村村委会主任 何正堂 麦地沟村村委会主任 魏立和 西沟村村委会主任 李炳忠 川口村村委会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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