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234234234444444444/1970-172807 生成日期: 2018-10-17
文       号: 强党发〔2018〕127号 关键字: 中白银区强湾乡委员会白银区强湾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强湾乡环境保护工作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所属机构: 白银区 发布机构: 白银区
中白银区强湾乡委员会白银区强湾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强湾乡环境保护工作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17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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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党支部、各村村民委员会、新村社区:
  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将《2018年强湾乡环境保护工作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制定并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白银区强湾乡委员会    白银区强湾乡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15日

 
          强湾乡2018年环境保护工作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

  为强化我乡环境保护及大气污染防治监管工作的条理性、高效性、全面性,进一步细化任务、细化责任,及时有效打击辖区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保障我乡生态环境安全,维护群众环境权益,根据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和《白银区环境保护工作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思想,以改善空气质量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生态优先、统筹兼顾、管治结合的原则 ,大力开展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全面削减污染物排放,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质量。
  二、目标任务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以乡政府为责任主体,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按照“全方位覆盖、网格化定位”要求,将环境保护监管工作网格化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环境监管基本任务全面落实到具体人员,使网格化内各重点排污点、主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监管。
  三、网格体系
  (一)网格划分。由乡政府统一组织,建立起辖区各村和各社(村小组)组成的三级环境保护工作网格化监管网格。结合辖区实际,承担起网格内的环境监管任务。
  1.一级网格:以强湾乡人民政府为白银区强湾乡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责任主体,建立起一级网格,乡党委书记、乡长为第一责任人。
  2.二级网格:以村行政区域建立二级网格,责任主体为村委会。包片领导负总责,各村党支部书记、主任为二级网格责任人。
  3.三级网格:以社(村小组)为单元建立三级网格,明确责任人和网格巡查员,责任人为包片干部、网格巡查员为村社社长。
  (二)网格内容。为切实保障环境监管网格的正常运行,乡一级网格在区一级网格对应的网格片区的直接指导下开展工作。乡一级网格由书记、乡长负责,乡二级网格由包村领导、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负责。三级网格由包片干部和社长负责。三级网格责任人或巡查员,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应及时制止,无法处理的及时向乡二级网格责任人报告,由二级网格责任人处理。二级网格无法处理的报告乡一级网格责任人处理。
  (三)网格责任。
  1.一级网格。对辖区内环境保护工作负监管责任,并负责指导二级、三级网格的建立和运行,并监督其责任主体的履职情况;制止辖区内生态环境、污染纠纷、环境安全隐患、违法建设项目、饮用水源地保护、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秸秆禁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环境违法行为,并进行调查处理(或协助调查处理),按要求填报网格化环境监管数据平台相关信息。
  2.二级网格工作职责。负责指导三级网格的建立和运行;对辖区内各类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环境安全隐患等行为进行定期巡查,及时发现、制止、上报和受理环境违法行为并协助调查处理,建立好工作台帐。
  3.三级网格工作职责。负责对辖区内各类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环境安全隐患等行为进行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制止、上报环境违法行为,及时收集、整理、提供相关证据资料等。
  (四)网格运行
  1.巡查:网格责任人、网格巡察员要对辖区内大气、水、土壤等环境及辖区重点排污点、污染纠纷、环境安全隐患、违法建设项目、饮用水源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定期进行巡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和制止环境违法行为,并向上级网格责任人进行报告,同时报告环境违法行为的监管部门,协助调查和解决环境违法行为。
  2.查处:接到环境违法行为的报告后,及时制止并协调上级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3.反馈:对环境违法问题的查处结果要配合相关部门及时答复相关人员,按要求进行公开,同时将查处结果告知下级网格责任主体。
  4.监督:上级网格对下级网格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不断完善和优化网格化监管体系的运行。
  二、职责分工
  严格按照白银区环境保护工作网格化监管要求,各司其职, 实现对辖区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管理,做到环境监管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达到辖区环境安全的目的。
  1.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职责:负责对基本农田环境污染防治进行监督管理;推广生态农业技术,引导农民科学施肥、安全使用农药,预防和治理土壤污染;配合环保部门对农业生态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推广农户秸秆还田,对秸秆焚烧监督管理;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废旧农膜回收,尾菜处理等措施;负责农产品产地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建设。
  2.乡村镇建设和环境卫生管理中心职责:协助上级部门排查农村在建建筑施工方面产生的环境污染问题;负责对辖区垃圾收集处理、清运设施的运行及管护。对各类环境安全隐患、违法建设项目、大气污染、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环境违法行为的监管和治理。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和普及工作。
  3.乡安监站职责:负责防范因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环境污染;对辖区在建建筑定期安检,及时查处存在的环境安全问题、排除环境污染隐患;配合参与相关部门做好因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4.强湾畜牧兽医站职责:协助区农牧局、环保局等部门加强畜禽的防疫工作,预防和治理辖区规模畜禽养殖场对周边环境的污染,组织实施畜禽养殖业的节能减排项目、环境污染防治项目。
  5.乡交管站职责:负责对强湾乡辖区主次干道上过往的渣土运输车、工程车等重型车辆对沿线环境造成的扬尘、砂石遗撒等环境污染问题进行巡查和监管。
  6.白银公安分局强湾派出所职责:负责对辖区内违法破坏环境问题进行调查,对环境违法行为依据相应法律进行处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强湾乡环境保护工作网格化监督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乡党委书记赵成勇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乡村镇建设和环境卫生管理中心主任张天鸿具体担任,负责全乡环境保护工作网格化监督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各村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做好辖区网格区域内环保工作。各成员要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认真履行好职责。
  (二)严肃责任追究。要积极推进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严格落实政府对辖区内环境质量负责的要求,强化相关部门的环境监管责任,依据区纪委相关文件要求,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环境保护职责的行为将给予问责。
  (三)加强宣传。广泛宣传环保法律法规,提高辖区内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营造出全民治污的氛围。

 

          强湾乡环境保护工作网格化监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赵成勇   乡党委书记
  副组长:狄国嘉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组  员:李世贤   乡党委副书记
  余晓宝   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李春梅   乡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
  陈有涛   乡党委委员、党建办主任
  胡廷锋   乡政府副乡长
  魏从元   乡政府副乡长
  张天鸿   乡村镇建设和环境卫生管理中心主任
  吴明军   乡安监站站长
  李  晓    强湾畜牧兽医站站长
  张  学   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朱  亮    新村社区主任
  强有海    白崖子村党支部书记
  魏晋武    白崖子村村委会主任
  朱文喜    强湾村党支部书记
  强发亭    强湾村村委会主任
  张照武    麦地沟村党支部书记
  何正堂    麦地沟村村委会主任
  罗继祯    西沟村党支部书记
  魏立和    西沟村村委会主任 
  张明奎    川口村党支部书记
  李炳忠    川口村村委会主任
  刘昌春    月亮湾村党支部书记
  罗富海    月亮湾村村委会主任
  张明海    聂家窑村党支部书记
  王树海    聂家窑村村委会主任
  王宪恩    乡交管站干部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村镇建设和环境卫生管理中心办公室,张天鸿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接任工作的同志自行替补,不另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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