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234234234444444444/2025-201819 生成日期: 2025-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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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农村农房抗震改造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白银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7-18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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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6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统一部署,推进农村住房质量安全不断提升,提高农村住房质量、品质,2025年继续落实农房抗震改造政策,现将2025年抗震房改造政策解读如下:         

一、申报对象

列入农房抗震改造政策支持的,必须为下列农村低收入群体6类重点对象。

农业农村部门负责认定:①农村易返贫致贫户;②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③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

民政部门负责认定:④农村低保户;⑤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⑥农村低保边缘家庭。

二、申请条件

列入农房抗震改造政策支持的对象,必须同时具备3个条件:①原住房抗震设防烈度达不到7度以上要求;②具有本地农村户籍的农户;③现住房是一户一宅唯一合法住房。

三、申请审批程序

①农户申请;②村级评议;③乡镇审核;④县级审批。

四、改造要求

坚持以农户自主建房为主,政府补贴为辅的原则,充分发挥农户建房的主体作用,改造对象与建筑工队签订房屋建设合同和安全施工合同,落实施工安全责任和农户主体责任。选用规范通用设计图集或有资质机构设计的方案,落实上下圈梁、构造柱、拉结筋等抗震设防措施,使改造后的房屋达到本地区农房抗震设防标准。

五、不能列入补助范围的情况

①已纳入易地扶贫搬迁、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及其他住房补助项目的;②自愿放弃政府补助、无建房意愿的;③子女分户拆户拒不履行赡养义务、且子女有安全住房并能满足居住需求的;④有财政供养人员、购买商品房、有消费性汽车、登记为个体工商户或私营企业主的;⑤其他按照法律法规不能享受政府扶持政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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