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022-172732 | 生成日期: | 2022-12-28 |
文 号: | 关键字: | ||
所属机构: | 发布机构: | 白银区人民政府 |
白银区人民路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领域“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的通知 | |
发布时间:2022-12-28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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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领域“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 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甘安委发电〔2022〕5号),白银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领域“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市安委字〔2022〕16 号)和白银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领域“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区安委发〔2022〕10 号)精神,深刻吸取省内外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强化风险排查管控,解决当前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辖区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把安全生产放在首要位置,统筹安全和发展,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措施》、《中共白银市委办公室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措施》要求,全面落实危险化学品领域“一防三提升”(防控重大安全风险,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技能素质水平、信息化智能化管控水平)关键措施,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全面提高辖区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水平,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主要内容 (一)深入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按照《白银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白银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市安委字﹝2022﹞7号)精神,在危险化学品领域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从属地责任落实情况、行业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打非治违”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以及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15 条、省上35条、市上43条硬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等15个方面逐项查找发现存在的问题,进一步理清思路、措施和责任,遏制危险化学品领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建成危险化学品企业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系统。辖区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工作指南(试行)甘肃省危化品企业双重预防系统使用手册(企业端),配合区应急局建设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系统。8月10日前完成“两个清单”信息录入(关键是巡检时间设定),8月30日前达到优良运行标准。自建企业8月30日前完成平台改造和数据交换对接,9月20日前达到优良运行标准。 (三)全面推动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风险集中治理。认真贯彻落实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风险集中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工作任务,重点治理管理制度落实、防控贮存利用过程风险、环保设施安全监管等方面问题,指导企业落实问题整改措施,严厉打击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处置的行为,切实将废弃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推动其他专项整治工作。按照白银区安委会关于印发《白银区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区安委发﹝2022﹞2号)要求,一是扎实推进高危细分领域安全风险专项治理,对专项整治问题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二是加快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老旧装置安全改造提升;三是大力推广应用危险化学品综合服务系统,完成危险化学品信息登记等工作任务。对专项整治中发现问题隐患,督促企业建立问题隐患台账,限期整改,确保闭环管理。 (五)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行动。按照甘肃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专项检查等工作方案》的通知(甘应急危化﹝2022﹞76 号),全面开展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管理工作执法检查,对存在违法违规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行政处罚。 三、时间安排 (一)安排部署阶段(7月25日至8月5日)。各办(中心)、各社区要围绕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紧盯突出问题,制定行动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动员部署工作任务,全面启动百日攻坚行动。形成工作清单,配齐人员力量,全力推进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 (二)集中攻坚阶段(8月5日至10月30 日)。各办(中心)、各社区要指导企业开展自查,对各类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集中梳理,按照“把隐患当事故”的要求,复查整改情况,对整改仍不到位的及时督促整改。要适时开展督查检查,对思想上不够重视、问题隐患整改不彻底、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企业依法依规坚决执法,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百日攻坚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 (三)检查总结阶段(11月1日至11月15日)。街道成立由相关办(中心)组成的督查检查组,采用“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各社区工作成效开展全面检查,并在年底安全生产工作考核中作为重要指标予以考核。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统筹协调。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总体部署和协调,明确百日攻坚行动各项任务分工、进度调度、质量验收等工作。各办(中心)、各社区要牢固树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一盘棋”理念,坚持打整体仗、打联合仗,自觉靠前一步,填补空位,确保安全监管无死角、无盲区。针对突出问题,积极协调开展联合检查、执法,深化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成果。 (二)加强宣传报道。坚持把宣传工作贯穿百日攻坚行动始终,利用多种媒体、多种渠道,营造“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的浓厚氛围。要充分运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办法,积极发动群众、职工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对一些违法违规行为,要通过各类宣传渠道进行曝光,形成震慑。 (三)加强调度督导。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及时研判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风险和工作落实情况,确保工作方向不偏、力度不减、成效不打折扣。 (四)确保工作成效。各办(中心)、各社区要高度重视,落实工作责任,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领域百日攻坚行动工作任务落实落细,确保不发生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各社区制定的具体行动方案,形成的工作清单,请务必于8月8日前报街道应急服务中心。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总结请于11月8日前报街道应急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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