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022-172732 | 生成日期: | 2022-12-28 |
文 号: | 关键字: | ||
所属机构: | 发布机构: | 白银区人民政府 |
白银区人民路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人民路街道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的通知 | |
发布时间:2022-12-28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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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化解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风险,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危化品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坚决守牢安全生产底线红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按照“三管三必须”的原则,在辖区内内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工作,健全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体制机制,完善和落实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治理责任体系和预防控制体系,深入细致开展全行业领域、全工艺流程、全厂域环境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做到重大风险隐患排查见底、防范治理措施落实到位,真正做到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灭在事故之前,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坚决杜绝危险化学品领域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二、整治范围 街道辖区内从事危险化学品贮存、使用、经营等单位。 三、整治内容 (一)街道层面 1.政治站位不高问题。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领会不深,对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不研究、不部署、不督办,思想麻痹,存在畏难和侥幸心理,在抓落实上存在差距。 2.安全责任缺位问题。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及我省实施细则不到位;在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三定”规定中明确安全生产职责不到位,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经营各环节安全监管责任不清晰,存在监管盲区以及推脱责任、敷衍塞责;危险废物安全监管缺失。 3.源头管理失控问题。危险化学品企业险隐患排查“两个导则”不落实(《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危 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安全管理部门缺失和人员不足、不专业等问题。 4.重大安全风险不明问题。对辖区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排查不全面、不彻底,对重大安全风险不掌握、不了解,也没有制定和落实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 5.组织隐患排查不扎实问题。组织隐患排查不深入、不全面,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安全整治走形式、走过场,整改问题没有盯住不放,特别是隐患排查治理没有形成有效机制。 6.应急管理不到位问题。应急预案管理不到位,没有制定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不到位,没有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应急装备和物资保障不力,对应急队伍管理不到位。 7.监管执法宽松软问题。开展“打非治违”不扎实、不认真,本辖区非法经营问题突出、屡禁不止;不能正确处理“放管服”的关系,只放不管或简单化限制执法,放松对企业的安全监管;对企业负责人法制教育不到位,开展执法检查不严不实不深入,对违法违规企业不敢动真碰硬。 8.安全监管能力不足问题。统筹协调各方面支持安全生产工作不力,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和监管能力建设有差距,安全监管力量单薄,危险化学品监管专业人员配比不达标,危险化学品专业监管能力不足。 (二)企业层面 1.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问题。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包括实际控制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经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学历不符合要求和未持证上岗;企业从业人员未经安全培训教育,采用新工艺、新设备以及新进、转岗员工未按规定培训考核合格上岗作业,以及岗位实操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等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2.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不落实问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不到位,未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企业安全生产 责任制覆盖不全、不符合企业实际,未根据岗位职责落实“一岗 双责”要求;未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安全生产制度建设不完善、缺失,企业未按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奖惩措施。 3.问题隐患整改不到位问题。各类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落实不到位,同类问题隐患重复出现,未对问题隐患整改实行闭环管理。 4.预案管理不到位问题。企业应急预案编制前未进行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应急预案的针对性、操作性不强,未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及时进行修订,应急预案未经评审并向有关部门备案。 5.应急演练不到位问题。企业应急救援装备配备不足,未按规定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培训活动,操作人员不了解应急预案内容,不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措施;未制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未按规定频次组织综合、专项及现场应急预案演练,未撰写评估报告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未开展每三年一次的应急预案评估。 6.事故隐患源头治理不到位问题。企业未组织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源头治理要求,未制定实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落实事故隐患源头治理措施,未将事故隐患源头治理情况 纳入绩效考核,导致隐患重复出现、甚至边排查整改边产生隐患。 7.安全标准化、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和运行走过场问题。企业安全标准化和双重预防体系重建设、轻运行,将有关工作交给中介机构或者仅仅安排到安全管理部门去做,以编材料台账为主要内容,与实际安全管理脱节,形成“两张皮”,对提高安全管理水平起不到实际作用。 以上7项由企业组织专家对照自查,8月14日前完成,应急管理所、各社区督导检查,8月20日前完成。 四、整治措施 (一)开展全链条整治 1.开展经营储存环节安全整治。各企业要对所属各类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容器进行深入排查,制定整治方案,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措施“两张清单”,落实安全管控措施,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和安全管理水平,重点实施风险评估、分类整治、优化布局、信息智控等措施,推进建立安全风险评估管控长效机制。应急管理所、各社区对辖区所有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进行全覆盖安全诊断。对安全诊断发现问题隐患,督促企业及时整改销号,9月底前将安全诊断及整改情况上报街道安委会。 2.开展使用环节安全整治。加强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医院、科研机构等单位的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全面强化涉氨、涉氯、涉酸等使用和贮存的危险源的管控,及时排查治理各类隐患,系统评估安全风险等级,实施分级分类监管。 (二)防范重大风险 3.防范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细化重大危险源清单,推动落实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压实企业安全管理责任和部门安全监管责任。 4.防范老旧装置安全风险。组织对长期停产停运的危险化学品贮存、使用、经营单位的物料存储场所和容器开展专项检查和清理,全面排查和整治风险点,评估安全风险,确定风险等级,实施分类整治,严防长期停用容器、设备中存储的危险化学品的安全风险。全面排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 许可、安全使用许可的企业中,涉及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毒性气体和爆炸品,且主要反应器等设备设施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的老旧装置,要强制报废拆除。加快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老旧装置安全改造提升,严格落实“一装置一策”整改方案,按时完成改造提升。 5.排查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督促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 按照标准规范确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要求的“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迅速开展整改工作,未完成整改的一律停止使用。 (三)夯实安全基础 6.加强专业人才教育培养。开展化工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将危险化学品企业从业人员作为高危行业领域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重点群体。对培训对象分层级、有重点、有针对 性地确定培训内容和课时设定,杜绝“一刀切”“上下一般粗”现象,切实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配合区应急管理局对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集中开展一次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和事故教训的警示教育。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开展在岗员工安全技能提升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严格从事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岗位人员的学历要求和技能考核,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7.提升监管信息化水平。按照应急管理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任务要求,完成年内系统建设任务。 8.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领域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使用行为,全面整治违法违规违章问题,特别是强化对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的执法检查。对发生过事故或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加大检查频次,对同类问题反复出现的依法从重处罚, 五、整治安排 综合整治从即日起至 2023年1月底,分排查整治、集中攻坚、巩固提高三个阶段。 (一)排查整治阶段(即日起—8月31日) 各办(中心)、各社区和有关企业要全面排查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坚持边查边改,加快推进实施。要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等形式,深入开展检查,做到检查全覆盖,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初步成效。 (二)集中攻坚阶段(9月1日—9月30 日) 各办(中心)、各社区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专项攻坚等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对于问题严重且经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业,要上报区应急管理局处理,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得到明显提升,确保国庆前彻底完成重点隐患整改工作。 (三)巩固提高阶段(10月1日—2023 年1月31日) 各办(中心)、各社区、有关企业对各种问题隐患进行分析、研究和总结,大力推广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经验做法,及时形成并推广制度性成果,健全安全治理长效机制,推动提升安全生产整体水平,确保危化品领域安全稳定。 六、整治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办(中心)、各社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从增强“四个意识”、 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整治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组织领导,勇于担当作为,层层抓好组织落实, 坚决守牢安全生产底线红线。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人民路街道成立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和推进综合整治工作。抓好落实。 (三)严格责任落实。各办(中心)、各社区要按照方案要求,制定细化工作方案,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采取超常措施、超常手段、超常力度,挂图作战,清单化、项目化、专班化推进综合整治工作,确 保综合整治取得实效。 (四)强化协同共治。各办(中心)、各社区必须牢固 树立“一盘棋”理念,上下一条线,左右连成片,上下联动,左右配合,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任务,既要各司其职,更要相互协作,建立健全跨部门联动协作机制,全面提高整治效能,共同推进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工作。 (五)坚持闭环管理。要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对发现的隐患问题严格落实闭环管理,确保整改措施落到实处,隐患问题 彻底根除。 (六)加强督导问责。街道办事处将适时组织人员开展督导检查,采取“四不两直”、点对点方式,对标工作方案,逐问题、逐隐患、逐事项,进行检查督导、跟踪问效,及时通报各办(中心)、各社区贯彻落实情况。对治理不到位、工作任务不落实、事故多发的社区,进行通报、警示、约谈,直至倒查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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