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020-172732 | 生成日期: | 2019-01-14 |
文 号: | 关键字: | 关于印发《人民路街道2018年度干部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所属机构: | 发布机构: | 白银区人民政府 |
关于印发《人民路街道2018年度干部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 |
信息来源:人民路街道
发布时间:2019-01-14 15:50
浏览次数:
|
|
|
|
各社区党委,社区居委会,街道各站、所、室、中心: 为加强街道效能建设,正确评价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进一步调动全体干部的积极性,根据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关于做好2018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做好2018年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干部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始终坚持把突出政治标准、强化“四个意识”、坚持“两个维护”、坚定“四个自信”等作为干部考核的基本要求,严格按照考核要求,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的考核原则,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好干部“五条标准”和“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体现并落实到考核工作中,激励广大干部勤奋努力、锐意进取。 二、考核范围 一般公务员、事业编全体干部(含无编人员)、合同工、委员。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学六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指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表现,包括政治态度与理想信念、政治学习情况、依法行政情况、思想作风情况情况,以及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公共服务意识等情况,占考核比例12%。 能:指业务能力,包括组织能力、协调能力、文字能力、创新能力和岗位所需业务知识学习、培训情况,占考核比例12%。 勤:指工作态度、事业心、责任感以及勤奋敬业的表现,包括按时上下班、全年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完成领导交办任务情况、出勤情况、加班加点情况以及吃苦奉献精神,占12%。 绩:指工作实绩,包括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和贡献情况,占考核比例40%。 廉:主要考核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情况,有无违纪现象;自身修养,能否积极参加一些公益活动,自觉抵制不健康行为,遵纪守法、克己奉公、廉洁自律等状况,占12%。 学:主要考核干部学习的基本状况、学习理论知识以及理论联系实际的情况,能否做到认真遵守学习制度,真正把理论学习摆上重要位置,占考核比例12%。 四、考核办法 (一)个人述职。1、年末考核人员进行自查总结,完成个人总结。2、街道考核委员会对考核对象采取“述、测、谈、查”的形式进行。主要是以召开述职大会,进行个人述职,民主测评,以及根据考核对象的平时考核情况进行综合分析。 (二)民主测评。1、“述、测、谈、查”考核总分为百分制,其中述职80分,测评10分,综合分析10分。2、根据考核情况,对考核对象作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的综合评定。年度考核得分90分以上为优秀;70分-89分的为合格;60分-69分的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三)综合分析。考核结果将作为奖惩和使用干部的主要参考依据之一。对于优秀的干部进行实物奖励,对于基本合格的干部要进行诫勉谈话,对于不合格的干部要进行组织调整。 五、考核机构 成立街道考核委员会,街道党委书记、人大工委主任、办事处主任任考核组组长,对考核工作负总责,街道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具体负责考核工作,考核委员会成员负责做好考核工作的其他事宜。 六、其他事项 (一)借调人员由借入单位向原工作单位提供工作情况,由原工作单位确定考核等次; (二)挂职锻炼人员,在挂职单位工作半年以上且考核时仍在挂职单位的,由挂职单位负责考核并确定等次;挂职不足半年或考核时已回原工作单位的,由原工作单位考核并确定等次; (三)新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参加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四)因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不参加年度考核。 附件:人民路街道2018年度干部考核委员会成员名单 中共白银区人民路街道委员会 白银区人民路街道办事处 2019年1月3日 附件: 人民路街道2018年度干部考核委员会成员名单 组 长:余彦祥 街道党委书记 刘丽珍 街道党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 张维峰 街道党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魏军邦 街道党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 刘志成 街道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成 员:陈其春 街道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李 莉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高 茜 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 李 芳 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干部 王兴婕 街道纪检专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