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021-172732 | 生成日期: | 2021-08-16 |
文 号: | 关键字: | 白银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暂停办理全市医保业务的通告 | |
所属机构: | 发布机构: | 白银区人民政府 |
白银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暂停办理全市医保业务的通告 | |
信息来源:市医保局
发布时间:2021-08-1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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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参保人员,各参保单位、定点医药机构: 按照国家和省医保局的统一安排部署,全国统一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将于2021年8月26日在我市上线试运行,9月1日正式运行。在国家医保信息平台上线前,全市将暂停办理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医疗救助等所有医保信息系统相关的业务,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医保业务暂停办理时间 2021年8月13日18时起,全市医保经办机构暂停办理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费用的手工报销录入、结算和支付业务,暂停办理医疗保险参保、待遇支付、门诊慢病办理等所有线上医疗保险业务。定点医药机构暂停办理参保人员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联网结算以及职工医保刷卡结算业务。 二、暂停办理期间业务受理 (一)暂停办理医保业务期间,各级医保经办机构采取线下收集资料方式做好有关业务手工受理登记,待国家医保信息平台上线后在系统进行集中补录,办理核定报销,办结时限顺延,参保人员医保待遇不受影响。 (二)暂停办理医保业务期间,定点医药机构暂停办理医保“一站式”联网结算。 1.参保人员根据病情需要,能够在8月13日前办理出院结算的,及时办理出院结算手续。不能办理出院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在旧系统取消入院登记,待国家信息系统上线后,重新办理入院登记和出院结算手续。 2.医保系统停机期间,参保人员在市域外就医的,由个人全额垫付医疗费用后,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或定点医疗机构办理手工报销手续。 3.参保人员有门诊慢特病、谈判药品用药需求的,可在暂停办理联网结算业务前就医购药,定点医药机构严格执行“长处方”制度,避免参保人员“垫资跑路”。 三、办理恢复时间及其他事项 (一)2021年8月26日8时起将逐步恢复医保相关业务办理工作。请参保人员合理安排时间,按照医保经办机构和定点医药机构的引导办理医保相关业务。 (二)请各级定点医药机构做好解释宣传工作。对医保业务暂停办理期间带来的不便,敬请各参保人员、相关单位和社会各界谅解。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参保地医保部门。 市医保服务中心咨询电话 医疗保险关系转移:0943-8305972 医疗保险参保及核定缴费:0943-8305972 城镇职工异地就医管理:0943-8304185 城镇职工慢特病审核认定管理及报销:0943-8226976 城镇职工生育管理:0943-8226259 会宁县医保服务中心咨询电话 会宁县城乡居民:0943-3596519 会宁县城镇职工:0943-3227596 靖远县医保服务中心咨询电话 靖远县城乡居民:0943-6130382 靖远县职工城镇:0943-5993761 景泰县医保服务中心咨询电话 景泰县城乡居民:0943-5569086 景泰县城镇职工:0943-5569259 白银区医保服务中心咨询电话 白银区城乡居民:0943-8549529 白银区城镇职工:0943-8257703 平川区医保服务中心咨询电话 平川区城乡居民:0943-6789079 平川区城镇职工:0943-6789083 白银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8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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