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2020-172732 生成日期: 2019-12-20
文       号: 关键字: 关于印发《水川镇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所属机构: 发布机构: 白银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水川镇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20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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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委会、相关站所、单位、辖区各企业:

根据甘肃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实 施方案的通知》(甘安委发电〔2019〕4 号)、白银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区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实施方案》(区安委办发〔2019〕58号)的通知要求,镇安委会结合实际,制定了《水川镇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白银市白银区水川镇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12日             

水川镇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重 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 11 月 22 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甘肃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安委发电〔2019〕4 号)、白银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区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实施方案》(区安委办发〔2019〕58号)要求,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对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城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系列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全镇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要深刻汲取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事故教训,以“隐患排查专业化全覆盖、安全责任有形化真落实、问题整改精准化零容忍”为方法目标,以危险化学品安全为重点,坚决整治个别部门单位落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政治责任不到位、树立新发展理念不到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以及隐患排查不全面不深入扎实,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不力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 长效机制,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要实现隐患排查专业化、全覆盖。提高集中整治排查隐患专业化水平,排查可能直接导致事故发生的深层次隐患问题,树立“检查不专业就是对企业的骚扰”的意识,做到所有地区全覆盖、所有行业领城全覆盖、所有环节全覆盖。

二要实现安全责任有形化、真落实。镇应急管理所和各相关站所要采取有效措施,将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责任有形化、具体化,明确责任主体、责任人、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督促指导企业落实安全制度制定执行、安全教育培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安全事故救援,安全法律责任、安全投入科技创新等六个方面的主体责任。

三要实现问题整治精准化、零容忍。全面落实“双重交办,双重督办”,坚持精准整治、靶向施策,强力推进精准集中整治,对有可能引发事故发生的重大隐患要零容忍、必须整改清零,严防事故发生

三、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

集中整治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 12月15日前)。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细化任务和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扎实部署集中整治工作。

(二)自查整治阶段(2019年 12月15日至2020年1月30 日)。相关站所、各村、辖区各企业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全面整治政治站位不高、红线意识不强、安全责任缺位、隐患排查不扎实、监管执法宽松软等问题,排查整治行业领域突出的安全隐患,确保整治实效。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0年1月30日至2020年3月5日)。 要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集中整治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和问题隐患整改情况“回头看”,督促企业通过集中整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自改长效机制,切实提升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本单位安全生产水平。

四、整治内容和责任分工

(一)共性整治内容

一是政治站位不高的问题。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领会不谋,对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安全生产不研究、不部署、不督办,风险隐患不清、管理措施不力,思想麻痹,存在畏难和侥幸心理,在抓落实上存在很大差距。

整治措施:各村、相关站所、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严格落实《甘肃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细则》、《甘肃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实施细则》有关规定,认真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完成《2019 年度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目标责任书》目标任务,认真分析本辖区、本部门存在的问题,形成问题台账,制定整治方案,落实整改责任。

二是安全责任缺位的问题。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不到位;落实“三管三必须”的行业监管责任担当意识不强,管业务与管安全脱节,存在监管盲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措施不力,企业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在安全生产制度建设、隐患排查、风险防控、日常检查、员工培训等环节不认真不负责,甚至弄虚作假、违法违规。

整治措施:各村、相关站所、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细则》,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重大问题。力戒应付了事、强凑会议,口头重视、批示重视,而行动迟缓等作风飘浮的问题发生;行业部门要严格按照《甘肃省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规定》要求,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提高安全监管的担当意识,消除监管盲区; 各企业要严格落实《甘肃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要求,落实组织机构、规章制度、物质资金、教育培训、安全管理、事故报告、应急救援等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企业本质安全体系建设要求,打造本质安全型的员工、本质安全型的设施、本质安全型的环境和本质安全型的岗位,最终实现企业本质安全。

三是隐患排查不扎实的问题。隐患排查不深入不全面,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安全整治走形式、走过场,整改问题没有盯住不放,特别是隐患排查治理没有形成有效机制。

整治措施:强力推进专业化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排查专家库,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专家对问题隐患突出、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危险系数高的行业领域和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专业化隐患排查,建立常态化、专业化的安全隐患排查机制;按照“双 重交办、双重督办”要求,对今年以来全省组织的各类专项行动隐患排查情况进行“回头看”,督促企业落实隐患排查整治的主体责任,对隐患排查不深入不全面、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安全整治走形式、走过场等问题要严肃处理,确保整治实效。

四是监管执法宽松软的问题。不能正确处理放管服的关系,只放不管或简单化限制执法,放松对企业的安全监管;监管执法队伍班子不强、作风不实,对企业负责人法制教育不到位,开展执法检查不严不实不深入,对违法违规企业不敢动真碰硬、该停不停、该关不关,放任违法企业一路“整改”、一路“绿灯”、长期“带 病”生产。

整治措施: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制度,全面实行执法全过程管理,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聘请专家开展专业化隐患排查,提高监管专业化水平,对今年以来专项行动检查出的问题隐患进行梳理汇总,依法依规落实行政处罚规定,对违法违规企业绝不手软、严格坚持 准,该停的停、该关的关,绝不放任一家企业“带病”生产。

(二)行业领域整治内容

危险化学品:一是源头管理失控问题。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企业风险隐患排查“两个导则”不落实。二是监管责任悬空问题。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安全监管责任不清晰、存在监管盲区,危险化学品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和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进展缓慢;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建设项目未实施联合审批等问题。危险废物安全监管缺失。三是本质安全水平低下问题。重点整治构成一、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实现紧急切断功能,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 二级重大危险源未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在役化工装置未经正规设计且未进行安全设计诊断,精细化工企业未按要求开展反应风险评估等问题。四是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问题。重点整治企业不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和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未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实施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种作业管理制度;安全仪表和自动化控制 系统未正常投用;承包商不符合资质或对承包商全区失管等问题,以及企业生产现场管理混乱,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不符合要求、危险废物管理处置不当,特别是冬季未落实生产设备尤其是重大危险源防冻防凝措施,年末盲目抢产量抢进度等问题。五是“排险 隐患”行动开展不力的问题。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落实不力,“三重一高”安全监管不严格,企业防冻、防凝、防火, 防爆、防泄漏、防静电工作不扎实等问题。

非煤矿山:重点整治超层越界开采、不按设计建设生产,使用干式制动器的无轨车辆运输人员,油料和炸药;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矿山实施关闭前突击生产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已经关闭矿山死灰复燃;冬季放矿不规范等问题。

消防:重点整治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文物建筑、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多合一、群租房、民宿客栈等场所火灾隐患,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小微企业、家庭作坊违规搭建、电气线路老化、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安全培训和演练不到位;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措施不力,巡查人员队伍配备不强、巡查不及时,落实林地禁火制度不严格等问题。

道路交通:重点整治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考试管理不严格、机动 辆检测维修把关不严和报废回收不及时、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不全、十二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查处不严;货车超载超限、“黑客车”和“黑客运企业”、“两客一危”重点车辆“三超一疲劳”、农村车辆违法载人和严重超员等问题; 临水临崖、长大桥隧、连续长陡坡、团雾雨雪冰冻多发路段和马路集市等存在的安全隐患;“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公交车和桥梁防护安全专项治理行动迟缓等问题;运管船舶不满足安全技术条件、证书不全、配员不足,恶劣天气条件下禁限航规定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建筑施工:重点整治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及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冬季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特别是防滑、防冻、防火、防中毒窒息工作措施不到位等问题;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复杂地质条件下隧道工程、桥梁工程存在的安全隐患。

燃气:重点整治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和倒装等行为,餐饮店等燃气使用场所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等问题。

校园安全:重点整治学校未开展校园内安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未形成学校安全工作长效机制;校园各类设施、场所安全隐患排除治理不彻底;校园门卫管理不严、安保人员数量配备不符合标准、安保器材配备不到位、重点区域和部位未安装电子监控系统;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小饭桌、小餐饮店、零食店监管不到位,校门外各类占道流动摊点及店外经营造成交通阻塞,学校及周边存在违章建筑物、危房及乱搭乱建现象;校园周边各类经营场所消防隐患不整改、企业违规生产;校园周边巡逻管控力度不够、交通管控疏导不到位等问题。

农村安全:农用机械安全培训不到位、农用车违规载人、违规上路,农药经营使用、存放不符合安全条件,农业设施(大棚、养殖场)安全条件不达标,鱼塘、水坑无警示牌、无防护措施,燃煤炉管道通风不畅等问题。

其他重点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各自实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要充实认识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重要举措,是稳定安全生产形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扎实做好集中整治各项工作,全力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精心组织安排部署。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领导同志要亲自研究安全生产重大问题,亲自安排部署集中整治工作,亲自进行督促落实;各分管领导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对分管行业领域集中整治情况的督查检查,在抓落实上狠下功夫,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联合执法,形成工作合力,广泛发动群众特别是企业内部职工及家属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

(三)加大督促整改力度。要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做到排查整改、执法查处、督查督办贯穿集中整治全过程。对企业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等执法 措施,并按程序纳入安全生产联合惩戒,督促企业整改到位。要坚持标本兼治,着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 自纠自改的长效机制,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建 立健全安全预防控制体系,运用制度威力应对风险挑战的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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