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34234234444444444/2024-00009 | 生成日期: | 2024-02-20 |
文 号: | 关键字: | 绩效,单位,项目,评价,进行 | |
所属机构: | 白银区 | 发布机构: |
关于2023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 |
信息来源:水川镇
发布时间:2024-02-20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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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财政局: 根据白银市白银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的通知》(区财发〔2023〕324号)文件事项通知,我单位高度重视,逐项内容进行评分,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前绩效评估 我单位在年初进行项目申报时,对项目开展进行事前绩效评估,并对申请出台的重大政策进行绩效评估,其中对重点项目农村环境整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目设立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使评估结论客观合理,项目实施过程有据可依。整体自评得分共计10 分,我单位获得10分。 二、绩效目标管理 2023年我单位按时完成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并在2023年度中按规定调整绩效目标。项目支出中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参照《2022年白银市白银区水川镇人民政府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甘同太绩评字〔2023〕第100号)提出相关项目支出指标细化问题,我单位扣减4分,总体得分21分。 三、绩效运行监控 根据省市区预算执行进度考核及绩效管理要求,截止9月底,我单位整体支出进度低于75%,根据绩效评分规则此项不得分。截止9月底,我单位项目支出进度未超过85%,根据绩效评分规则此项不得分。根据文件要求,我单位按规定进行绩效运行监控,对无法按时开展的项目及时向财政部门提交情况说明。通过绩效执行监控表对我镇城乡环境卫生项目整体进行监控,帮助我镇在人居环境整治方面取得重大成果。根据绩效评分规则此项得分15分。 四、绩效评级管理 我单位根据要求,在内控系统中按时填报部门整体支出自评表和项目支出自评表,数据完整,调整情况一致,如实反映出资金执行情况和效益情况,绩效自评报告数据齐全、标准清楚、评价结论客观合理,并及时报送绩效自评报告。根据绩效评分规则此项得分30分。 五、评价结果应用 本年度财政部门对我单位进行2022年度整体运行绩效评价,根据《2022年白银市白银区水川镇人民政府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甘同太绩评字〔2023〕第100号)报告指出,我单位在财政部门组织的重点绩效评价工作中,绩效评价结果为“良”;我单位财务人员在收到财政部门组织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后及时报送整改文件,并将绩效管理工作安排在特定网址中进行公开。根据绩效评分规则此项得分10分。经过每个分项汇总,我单位2023年度绩效评价整体得分86分。 特此报告 附件:2023年白银区预算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评分表 白银区水川镇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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