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34234234444444444/2024-00011 | 生成日期: | 2024-08-14 |
文 号: | 关键字: | 工作,征地,征迁,镇,项目 | |
所属机构: | 白银区 | 发布机构: |
关于印发《G341线胶南至海宴公路辘辘坝至白银段项目水川镇征地拆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信息来源:白银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8-14 09:30
浏览次数:
|
|
|
|
关于印发《G341线胶南至海宴公路辘辘坝至白银段项目水川镇征地拆迁工作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村民委员会、镇相关中心(站所)、辖区相关单位: 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将《G341线胶南至海宴公路辘辘坝至白银段项目(水川段)征地拆迁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职责,认真贯彻执行。
白银区水川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2日
G341线胶南至海宴公路辘辘坝至白银段 项目水川镇征地拆迁工作实施方案
G341线胶南至海宴公路辘辘坝至白银段项目(水川段)征地拆迁涉及水川镇五柳村、熙春村、均安村、桦皮川村。为切实保障该项目建设用地,有序推进征地拆迁工作,规范征迁资金管理,确保工程建设顺利推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国家、省、市、区出台的相关征迁补偿补助政策文件为依据,根据白银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G341线胶南至海宴公路辘辘坝至白段项目(水川段)征地拆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白政办发〔2024〕52号)文件精神,以保障项目建设为重点,以规范、公平、公正为目标,统筹兼顾,依法依规,扎实有序推进G341线胶南至海宴公路辘辘坝至白银段项目(水川段)征地拆迁工作。 二、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和征地拆迁实施小组(附件2),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征地拆迁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G341线胶南至海宴公路辘辘坝至白银段项目(水川段)征地拆迁工作的综合协调。征地拆迁实施小组,具体负责本项目征地拆迁工作。 三、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3.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4.《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甘肃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甘政发〔2023〕55号); 5.《白银市省重大项目征收集体土地补偿补助办法》(市政办发〔2018〕16号); 6.《白银区集体土地与房屋征收管理办法(试行)》(区委办发〔2016〕4号); 7.《白银区征收土地与拆迁房屋安置补偿资金管理办法》(区委办发〔2016〕3号); 四、工作职责 五柳村、熙春村、均安村、桦皮川村和镇相关中心(站所)、镇区有关单位务必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分级负责,各司其职,加快推进征地拆迁工作。 项目单位(区交运局):积极配合各部门做好衔接开展征地拆迁工作。根据用地红线图范围确定方位和四至边界,钉桩、放线,留取影像资料,保障征迁补偿资金足额到位。 水川自然资源所:充分发挥征地拆迁法律主体地位,负责对地类、面积、标准及地上附着物的认定和监督,制定镇级征地拆迁工作实施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配合用地单位及上级部门办理农转用手续的报批工作。开展执法巡查工作,负责对私搭乱建、抢栽抢种抢垦的行为依法制止、拆除、恢复工作。 五柳村、熙春村、均安村、桦皮川村:履行主体责任,全力配合镇实施小组负责本辖区征迁范围内土地丈量登记,签订补偿协议,兑付补偿资金,留取影像资料,完成征地拆迁工作任务。协助项目单位办理土地征收手续(包括养老保险),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的矛盾纠纷。定期巡查,及时制止“三乱”现象,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及时拆除征迁范围内的违法违章建筑。积极宣传征迁政策、法规,负责解决征迁过程中的各种矛盾纠纷,确保工程进度。 水川派出所、司法所:负责本项目征迁及施工中的安全保障工作,及时调解各种问题和矛盾。对在征迁过程中借机寻衅滋事、妨碍和影响征迁工作人员依法履行公务的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打击,严肃处理。 镇党群服务中心:负责项目征地范围内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缴纳情况的核实认定和上报工作。 镇平安法制办:负责做好征迁及施工过程中的信访接待和信访案件处理工作;负责排查掌握和化解征地拆迁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理群体上访问题,做出项目征迁风险评估报告,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协调做好电力、水利渠道、通信等相关线路设施的改迁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本项目建设占用林地、草地等相关手续报批办理。 镇综合执法队:配合开展执法巡查工作,负责对私搭乱建、抢栽抢种抢垦的行为依法制止、拆除、恢复工作,对拒不执行者依法强制执行。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24年7月8日—2024年7月18日)。镇属相关部门和实施小组成员要积极深入征迁范围内的村、社及企事业单位,广泛深入地宣传征地拆迁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切实做好群众的管理、教育、说服和解释工作,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的征迁氛围。 (二)摸底丈量阶段(2024年7月18日—2024年9月30日)。镇实施小组和涉迁单位于2024年9月底前完成登记丈量摸底工作,签订补偿协议,整理规整征迁资料及影像资料,及时汇总、核算并做好群众补偿资金的发放工作。及时移交土地,保障工程顺利施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G341线胶南至海宴公路辘辘坝至白银段项目(水川段)时间紧、任务重。五柳村、熙春村、均安村、桦皮川村和镇相关中心(站所)要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完成。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现场抓。严格按照征迁工作要求,周密部署,统一思想,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掌握政策界限和工作标准,做到实事求是、准确无误,确保征地拆迁工作顺利推进。 (二)广泛宣传动员。镇实施小组、涉及征迁各村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G341线胶南至海宴公路辘辘坝至白银段项目(水川段)建设的重要意义,宣传省、市、区征地拆迁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征地拆迁工作得到群众的最大支持。 (三)依法依规征迁。按照项目设计确定的用地红线范围开展征地拆迁和补偿工作,依法界定地类权属和违法违章建筑,不得随意扩大征地拆迁范围,提高征迁标准,增加征地拆迁补偿费用。一是土地征收。为保障公正、公平和面积准确,征地全程采用高精度GPS进行丈量,严格按照自然资源二调图确定土地类型,对抢栽抢种抢垦及开垦土地不予补偿。征地工作中如遇边角地、夹心地以及征地红线外确需征迁等特殊情况,由征地参与单位现场确认,原则上产生的边角地夹心地不超过0.2亩。二是建(构)筑物征迁。以法律为准绳、法规政策为依据,严格按照一户一宅、一户一档的原则,自然资源部门和涉迁各村摸底调查建(构)筑物的土地权属、用地性质、供地审批、建设年度和建(构)筑物的合法性,对私搭乱建、违法违章、超范围建设和违法违规越权审批的建(构)筑物坚决予以拆除不予补偿,对合法部分摸底登记丈量予以补偿。三是征迁实物量的确定。各类征迁实物量的确定须经项目单位、动迁、自然资源、乡镇、村社、建设单位和被征地农户签字确认,留存相关影像资料,确保征地拆迁工作规范运行。 (四)严格补偿标准。征收集体土地、占用国有划拨建设用地及国有农用地的补偿严格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甘政发〔2023〕55号)执行;建(构)筑物、地上附着物等补偿标准参照《白银市省重大项目征收集体土地补偿补助办法》(市政办发〔2018〕16号)执行,对征迁补偿标准附表中未罗列的建(构)筑物和花卉苗木等附着物的补偿由实施单位商被征迁人委托评估公司进行评估或由实施小组与项目方协商参照市场价格予以补偿,评估费由实施乡镇与评估公司协商确定。安置过渡费按照有关文件执行。;林地参照《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规定的标准补偿。国有农用地、建设用地的补偿,参照区域内征收集体土地的补偿标准执行,占用国有未利用地的不予补偿。建(构)筑物、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等补偿标准参照《白银市省重大项目征收集体土地补偿补助办法》(市政办发〔2018〕16号)年产值标准以水川镇一类土地年产值(水浇地2495元/亩、旱地1045元/亩)执行。因项目建设需要改移道路渠道和水利设施等需新征土地的补偿参照红线内相同地类的补偿标准执行,补偿费用纳入征迁总费用。本次征迁工作采取丈量登记和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五)认真做好公示公开和档案管理。镇、村两级对登记丈量结果在一定范围和期限内公开,做到公开、公正、透明,接受社会群众监督。同时,切实做好征地拆迁档案资料整理工作,对原始登记丈量底册、征地拆迁协议、补偿资金发放明细、影像资料等进行整理归档,确保原始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加强部门联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全面负责本辖区征地拆迁工作的组织实施,认真研究,精心安排,统一指挥,镇政府加强与施工单位、区交运、财政、执法、动迁、自然资源等部门的协同联动,切实做好征迁工作的有效衔接,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保障项目顺利建设。 (七)建立征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涉及征迁各村要不断完善征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畅通利益诉求渠道,及时排查掌握和化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扎实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利益,防止简单粗暴压制群众,防止矛盾积累激化。要制定完善应急预案,确保及时处置群体性事件,防止事态扩大。 为维护被征地农户的合法权益,使被征地农户基本生活长期有保障,项目涉及征地的各村要严格按照《甘肃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法》、《白银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和《白银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等规定,以村为单位及时办理符合参保条件被征地农民的保险登记、费用征缴等工作。 征迁实施小组在征迁实施完成后及时公开征迁信息,方便群众查询,主动接受群众和审计部门监督审计,保证资金依法依规使用,提高征迁工作透明度,确保依法阳光和谐征迁。
附件1:G341线胶南至海宴公路辘辘坝至白银段项目水川镇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2:G341线胶南至海宴公路辘辘坝至白银段项目水川镇征地拆迁工作实施小组
附件1 G341线胶南至海宴公路辘辘坝至白银段 项目水川镇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 为顺利推进G341线胶南至海宴公路辘辘坝至白银段项目(水川段)征地拆迁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征地拆迁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 衡 水川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李江利 水川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祁万鹏 水川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黄 蓉 水川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武永鑫 水川镇副镇长 成 员:罗维民 水川镇综合执法队队长 杨建强 水川派出所所长 李玉佩 水川自然资源所所长 张 勇 水川镇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张文玲 水川司法所所长 贾海潮 水川镇平安法治办主任 罗如洋 水川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张乾通 水川镇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服务中心主任 高良铭 水川镇桦皮川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 吴其玉 水川镇五柳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魏晓龙 水川镇熙春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李海东 水川镇均安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罗维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不另行文。
附件2 G341线胶南至海宴公路辘辘坝至白银段 项目水川镇征地拆迁工作实施小组 为加快推进G341连霍高速公路清水驿至忠和段扩容改造及配套工程项目(水川段)征地拆迁工作进展,确保项目建设按期完成,经研究决定,成立征地拆迁实施小组,具体负责项目涉及土地的征迁、政策宣传、维稳等相关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 衡 水川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李江利 水川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黄 蓉 水川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武永鑫 水川镇副镇长 成 员:罗维民 水川镇综合执法队队长 李玉佩 水川镇自然资源所所长 高良铭 水川镇桦皮川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 吴其玉 水川镇五柳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魏晓龙 水川镇熙春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李海东 水川镇均安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张学有 水川镇政府干部 李双红 水川镇政府干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