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生态环境是我们生产生活的重要基础,河道是水生态的关键载体。为切实加强四龙镇河道保护治理,维护水生态环境,保证行洪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就严禁向河道内倾倒垃圾等相关事宜通告如下:一、本通告所指河道涵盖四龙镇辖区内所有自然河道、人工渠道、水库及周边水域,主要包括黄河、沙河、小沙河河道范围内水域、堤防等。二、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向河道范围内倾倒、抛撒各类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废弃物、农业生产废弃物(如秸秆、农药包装等)以及其他固体废弃物。三、严禁在河道范围内擅自设置垃圾堆放点或掩埋垃圾。四、禁止在河道范围内从事非法围垦河道、种植高杆作物等其他影响河道行洪安全的行为。四龙镇人民政府将持续加强对辖区内河道的日常巡查与监管,对发现在河道内乱倒垃圾、堆放干枝杂草以及占用河道等影响水生态环境和行洪安全的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改善河道水环境行动,广泛宣传,自觉清理整治河道内垃圾,及时举报乱倒垃圾等违法行为,共同维护镇域内水环境秩序,营造良好的水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