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34234234444444444/1970-172807 | 生成日期: | 2015-11-05 |
文 号: | 关键字: | 四龙镇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工程实施方案 | |
所属机构: | 白银区 | 发布机构: | 白银区 |
四龙镇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工程实施方案 | |
发布时间:2015-11-05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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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实施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工程精神,确保我镇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工程顺利实施,根据《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区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精准扶贫专项贷款是省财政厅、兰州银行合作,为全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量身定做的专属金融产品,支持贫困农户发展生产、增收脱贫的财政全额贴息贷款。贷款发放以贫困户受益为前提条件,专项用于发展生产,增加贫困户经营性收入。 二、目标任务 从2015年开始,以全镇96户贫困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41人为主要扶持对象,力争到2017年底使所有有劳动能力、有生产发展思路、有贷款意愿和有一定还款能力的贫困户都能够得到精准扶贫专项贷款,解决贫困户发展生产贷款难、贷款贵的问题。 三、主要内容 (一)贷款对象。贷款发放的对象是全镇已经建档立卡贫困户、以户为单位,每户确定1名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60周岁(含)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并有致富意愿、有创收项目、有劳动能力、有贷款需求,遵纪守法(对有犯罪、赌博、吸毒、不良征信记录的不予贷款),诚实守信的家庭成员作为贷款申请人。贷款额度也可以由农村合作组织,扶贫互助协会、龙头企业和致富能人等使用,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但必须就带动该农户增收脱贫签订书面协议。 (二)贷款用途。主要用于易地搬迁、家庭种养业、加工业、旅游业、小型商业以及技能提升等增收致富项目。 (三)贷款额度。贷款额度按贫困户的实际需求确定,以户为单位,每户金额1-5万元。 (四)贷款期限。贷款期限按贷款人资金用途确定,期限1-3年。 (五)担保方式。贷款额度由贫困户自己使用,实行5户农户联合担保、资产抵押或公职人员自愿担保三种方式。贷款额度由农村合作组织,扶贫互助协会、龙头企业和致富能人等使用,农村合作组织,扶贫互助协会、龙头企业和致富能人等需提供足值、有效、合规的担保措施,提供书面担保承诺。 四、方法措施 (一)承办银行。兰州银行白银分行是白银区精准扶贫专项贷款的承办银行。 (二)代理机构。(代理行社) (三)摸底调查工作流程。镇扶贫双联工作站、驻村帮扶工作队负责对贫困户进行摸底调查,确定贫困户贷款方式、贷款需求和贷款用途,形成贷款需求依据,汇总摸底贷款额度。 (四)贷款工作流程及完成时限。 1、贷款申请。镇扶贫双联工作站、驻村帮扶工作队负责向贫困户宣传精准扶贫专项贷款政策,发放贷款申请表。贫困户向村委会提出贷款申请,提交个人贷款申请书、《精准扶贫贷款申请及审批表》、贷款申请人及其配偶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已婚申请人需提交夫妻双方户口簿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建档立卡贷款贫困户承诺书》和担保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2015年8月31日之前完成) 2、初步审核。村两委、驻村工作队对贷款人提交的资料信息逐一审核把关,张榜公示5个工作日,确认无误后,签字汇总报到镇政府。(2015年9月5日之前完成) 3、复核。镇扶贫双联工作站负责对贷款人提交的资料信息进行复审把关,签字确认后,汇总报区扶贫办。(2015年9月10日之前完成) 4、区扶贫办根据省扶贫办审定的扶贫对象和省财政厅下达的年度贷款额度,向代理行社提供贷款花名册。代理行社依据区扶贫办提供的贷款花名册,与贷款人签订贷款合同,办理贷款手续,发放贷款。 (五)贴息政策。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在贷款期限内由财政全额贴息。贷款逾期形成的利息、罚息由贷款户自行承担。 (六)工作时限。贷款摸底调查5个工作日完成,审核环节5个工作日完成。 (七)风险承担。贷款风险红线控制在3%,在3%以内发生贷款损失时,由省、区财政和承办银行按出资比例分别承担。 (八)还款方式。贷款到期前30天,由代理行社采取书面、电话和短信相结合的方式通知贫困户按期偿还贷款,贷款人应在贷款到期前全额偿还本金,如不还款担保人负责还款。逾期不还者,依法追缴。允许贷款未到期提前还款。 (九)档案管理。村委会、镇政府要做好各自精准扶贫专项贷款相关档案资料(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的归档和保管工作。 五、主体责任 为确保我镇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工程顺利实施,成立镇政府镇长任组长,分管扶贫工作的镇委副书记、镇政府副镇长任副组长,镇相关站所负责人,各村委会负责人为成员的“四龙镇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具体负责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工程实施的日常工作。成员单位主体责任如下: 镇政府:是落实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到户使用的责任主体,负责指导贫困户选择好致富产业,向贫困户宣传专项贷款政策,调查贷款需求,发放贷款申请表,审核贷款资料,对贷款使用情况跟踪检查。督促村两委、驻村工作队对贷款使用进行跟踪检查,并负责贷款回收工作。 代理行社:是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发放、回收会计账务处理的责任主体,负责审查贷款人的信用程度,签订贷款合同,办理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各项业务,催收贷款,按贷款期限及时回收贷款本金,严格执行精准扶贫专项贷款政策规定,保证专款专用。 村委会:是精准扶贫专项贷款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主体,负责监督贫困户资金使用情况,确保贷款资金用于易地搬迁、家庭种养业、加工业、旅游业、小型商业及技能提升靠等增收致富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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