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022-172732 | 生成日期: | 2022-11-15 |
文 号: | 关键字: | ||
所属机构: | 发布机构: | 白银区人民政府 |
中共白银市白银区武川乡委员会 白银市白银区武川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22年度武川乡各村(社区)“两委” 班子及村(社区)干部年度绩效考核工作方案》的 通 | |
发布时间:2022-11-15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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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支部,各村委会,新村社区居委会: 现将《2022年度武川乡各村(社区)“两委”班子及村(社区)干部年度绩效考核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白银市白银区武川乡委员会 白银市白银区武川乡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5日 2022年度武川乡各村(社区)“两委”班子及 村(社区)干部绩效考核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面掌握了解各村(社区)“两委”班子及村(社区)干部年度工作完成情况,进一步加强村(社区)“两委”班子和村(社区)干部队伍建设,着力提升农村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调动村(社区)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村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确保乡党委、乡政府各项决策和重要工作的落实,经乡党委、乡政府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度村(社区)“两委”班子及村(社区)干部绩效考核工作,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考核范围 村(社区)“两委”班子: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村(社区)党支部副书记、村(居)委会副主任以及村文书。 各村(社区)监委会主任参照村干部的考核方法程序同步进行。 二、考核时间 2022年11月22日--11月25日。 三、考核内容 对村(社区)“两委”班子考核主要包括:1.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2.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情况;3.引导和带领群众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发展农业特色产业,积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情况;4.美丽乡村建设情况,包括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厕所革命”、大气“冬防”、拆违治乱、拆旧复垦、河长制、抗震房改造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5.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禁毒、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信访维稳等工作开展情况;6.精神文明建设情况;7.党的建设,包括“五治融合”破解难题“百日攻坚”行动、农村(社区)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四议两公开”(三议五会)制度落实和廉洁自律、作风建设情况等;8.党史学习教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二十大专题学习开展情况;9.当年各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10.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村(社区)干部主要考核本年度履行岗位职责情况,侧重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与村(社区)“两委”班子集体考核结果挂钩。 四、考核方式 考核分目标考核、村(社区)述职评议、乡级述职评议和综合评价四个阶段进行(具体参照《考核办法》执行)。 1.目标考核由乡党政班子成员及各中心(站所室)负责人,根据村(社区)“两委”班子年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和平时掌握情况进行百分制量化考核(见附件2)。 2.述职评议主要采取“双述双评”的方式进行,即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既向乡党委述职又向本村党员群众述职,既接受上级点评又接受党员群众评议。村(社区)“两委”班子测评意见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村(社区)干部测评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民主测评表由考核组负责印制、发放、回收、统计,评价结果量化为分值。 村(社区)“两委”班子民主测评得分=(“优秀”票数×100+“良好”票数×80+“一般”票数×60+“较差”票数×40)÷有效票数; 村(社区)干部民主测评得分=(“优秀”票数×100+“良好”票数×80+“一般”票数×60+“较差”票数×40)÷有效票数。 (1)乡级述职评议会议由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召集,参会人员为乡党政班子成员及机关各站(所)、中心负责人。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代表村(社区)“两委”班子进行述职,与会人员根据村(社区)“两委”班子及村(社区)干部工作目标考核情况、年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现场述职情况和平时掌握情况,对村(社区)“两委”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评议,并填写村(社区)“两委”班子和村(社区)干部测评表。(附件3、附件4) (2)村(社区)述职评议会议在乡考核组的指导下,由村(社区)党支部书记负责召集,并代表村(社区)“两委”班子进行述职,其他村(社区)干部提交书面述职材料。参会人员为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以及村(社区)监委会成员、全体应到会党员和村民代表。到会人数必须达到应参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确实不能到会的可委托他人填写测评表或转达意见建议。 3.述职评议工作结束后,考核组对考核中党员群众反映较大、情况比较复杂或意见分歧较大的问题,采取个别谈话、入户调查等方式进行核实。就党员干部和群众反映的有关问题与被考核村(社区)班子集体或个人交换意见。对村(社区)“两委”班子的有关评价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对村(社区)干部的评价意见,要向本人反馈。 4.综合评价主要对目标考核、述职评议的结果进行综合,客观公正地对村(社区)“两委”班子和村(社区)干部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作出评价。 村(社区)“两委”班子和村(社区)干部年度考核综合评价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核结果评定方法为:村(社区)“两委”班子考核综合评价得分=目标考核得分×40%+村级述职评议得分×30%+乡述职评议得分×30%; 村(社区)干部考核综合评价得分=村(社区)“两委”班子得分×50%+村级述职评议得分×30%+乡述职评议得分(平时考核)×20%。 五、结果评定 1.村(社区)“两委”班子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村(社区)干部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评定为“优秀”等次的村(社区)“两委”班子和村(社区)干部考核得分必须在90分以上,“良好”等次的必须在80分以上,“一般”等次的必须在70分以上,70分以下的为“较差”。 2.村(社区)“两委”班子考核“优秀”比例不得超过本乡村(社区)“两委”班子总数的20%,“良好”比例不得超过30%;村(社区)干部考核“优秀”比例不得超过本乡村(社区)干部总数的20%,“良好”比例不得超过30%,原则上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副书记、副主任、村文书要各占有一定比例的“优秀”名额。对于2022年村集体经济收益未达到5万元的村,所在村村干部一律不能评定为“优秀”等次。 3.考核组根据考核汇总情况,向乡党委汇报沟通后,对考核对象提出考核等次建议,报乡党委会议审定。 4.乡党委召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村(社区)“两委”班子及村(社区)干部年度考核结果。考核结果要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在全乡范围内进行通报,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5.对村(社区)“两委”班子的考核,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较差”班子: (1)班子内部不团结、严重影响工作并经整改无明显改变的; (2)班子中有以权谋私、贪污挪用集体财物等违法违纪的; (3)工作不主动,措施不得力,年内工作没进展,在重点工作上有失误的; (4)有群体性上访事件,且造成恶劣影响的村; (5)当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没有达标,或发生刑事案件、重大治安事件、重大安全事故以及其它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村; (6)民主测评中,“较差”票超过三分之二,经考核属实的。 6.对村(社区)干部的考核,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较差”: (1)政治素质较差,在重大政治是非问题上立场动摇,参加社会非法组织的; (2)业务素质差,难以适应工作岗位要求,不能有效履行职责,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正在接受纪委等相关部门调查处理的; (3)决策失误或严重失职造成所在村(社区)社会治安混乱、群体上访频繁,以及带头参与群体性上访事件的; (4)违反工作纪律,在开展村级事务中造成工作被动,损害群众利益的; (5)参与赌博、迷信、色情、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等活动,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 (6)因打架斗殴、酗酒闹事、严重违反社会公德,造成严重后果的; (7)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村(社区)事务正常工作秩序的; (8)拉帮结派、制造矛盾,致使班子内部不团结的; (9)有以权谋私行为,存在不廉洁和其它违纪问题的; (10)本年度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和违法犯罪的; (11)民主测评中,“较差”票超过三分之二的。 六、考核纪律 村(社区)“两委”班子及村(社区)干部年度考核应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严禁以弄虚作假、拉票等非组织活动干扰和妨碍考核、评议及测评工作。对违反上述纪律的人员,经查实后,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或党纪政纪处分。造成考核结果严重失实的,考核结果无效。违反考核纪律的村(社区)干部,当年考核等次直接确定为“较差”等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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