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34234234444444444/2024-00008 | 生成日期: | 2024-03-04 |
文 号: | 关键字: | 患者,严重,精神障碍,工作,救助 | |
所属机构: | 白银区 | 发布机构: |
白银市白银区武川乡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武川乡精神卫生综合管理领导小组的通 知 | |
信息来源:武川乡
发布时间:2024-03-04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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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村(居)委会,各中心(办公室),辖区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和服务管理工作,促进全乡精神卫生事业发展,全力维护社会大局安全、和谐、稳定,按照《白银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和服务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实际,成立由乡卫生健康、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派出所、司法所、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乡卫生院等部门和单位参与的武川乡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曾继龙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王元兵 乡党委副书记、宣传委员(兼)、 政法委员(兼) 曾金凤 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李雪虹 乡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 成 员:党承武 武川派出所所长 张明岳 武川卫生院院长 李晓华 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 胡廷杰 乡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王晓芳 乡政务(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陶鸿玉 武川司法所干部 达振英 乡卫健办干部 祁万宽 武川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强生学 红岘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曾海鹏 独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韩福民 崖渠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李白福 中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宋海权 宋梁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李景宇 新安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张晓妹 新村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王青花 盛武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以上人员如有变动,由接替相应职务者自行接替,不再行文通知。 各村(社区)要建立由法定(指定)监护人、村社干部、网格员、基层民警、民政专干、残疾专干、家属、志愿者等组成的患者监护小组,监护小组各成员之间要加强协作,及时保持沟通,共同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日常筛查、信息登记、随访管理,解决患者治疗、康复和生活中的困难。 一、工作任务 (一)健全筛查确诊机制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工作按照逐户逐人见面,查实姓名、查实住地、查实身份、查实病况、查实家庭情况、查实联系方式、查实监护人、查实监护小组等“八查实”的要求,及时发现并确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纳入救治管理。各村(社区)要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摸排机制,强化属地疑似患者摸排与报告责任。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机制作用,通过走访、排查等多渠道及时发现报告疑似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重点做好高风险及贫困患者的信息甄别登记报告和危险性评估,突出对流动人口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发现确诊,加强流浪乞讨人员中疑似患者摸排救治,准确掌握辖区患者底数和现实情况。 建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管理工作信息交换、共享机制。社会治安综治中心、乡卫健办、乡卫生院、辖区派出所要实现信息共享。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确诊,严格按照《白银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和服务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执行,建立以患者病例、家属通知单、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接单、派出所告知单、乡镇(街道)提示单为主要内容的信息登记报告机制。 评估为三级以上有肇事肇祸行为的患者,由定点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做出医学鉴定,必要时出具依法强制治疗医学建议书,由患者所属的村(社区)和综治中心协调属地派出所实施。已发生肇事肇祸行为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病情鉴定由具有资质的司法精神医疗鉴定机构进行确认。 责任部门:乡卫健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各村(社区)、武川派出所、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司法所、乡卫生院 (二)完善救治措施 坚持自愿与强制并举,及时送治需要治疗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小组应积极动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家属或其他监护人,主动自愿送患者入院治疗。对社会危害性较大的患者实施强制治疗。 1.对易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由公安机关签发《易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入院通知书》,按照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送治工作流程,由居住地村(社区)配合乡政府督促并协助监护人送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诊治,无监护人的患者由乡政府指定专人负责送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诊治。 2.对有肇事肇祸行为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由武川派出所协助乡政府或监护人强制送定点医院。 3.对有犯罪行为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符合强制医疗的,由乡政府和患者所在村(社区)负责配合区级相关部门做好强制就医治疗相关工作。 4.对查找不到近亲属、查无居住地、无法查证户籍的流浪乞讨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由乡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协调区民政局送指定机构治疗。 5.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经过治疗符合出院条件的,治疗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监护人和乡卫健办、综治中心及派出所接回并落实救治管理措施;无监护人的由乡卫健办、综治中心及派出所接回并落实救治管理措施;流浪乞讨患者病情稳定后转民政救助管理机构,待核实身份后送返原籍;对无法查明身份信息的,按照区民政局、公安机关相关规定,转送区民政局福利机构;区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医疗的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依照法定程序办理。 6.乡卫生院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所有登记在册的患者做好随访管理,监测患者病情,协助专科医生指导患者用药,同时做好监护人培训等。 (三)落实救助政策 乡卫健办对接区卫健局,协调本辖区患者实际用药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做好区卫健局组织精卫专家到乡镇的医疗巡诊协调工作。 乡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应当将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但基本生活确有困难的,或者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后生活仍有困难的,通过临时救助等措施帮助解决基本生活困难;对符合特困供养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协调纳入区民政局精神卫生福利机构或残联组织精神卫生康复机构供养范围;对符合条件且查找不到近亲属的流浪乞讨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协调纳入疾病应急救助基金保障范围。 乡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基本医保支付范围内的住院费用、因慢性病需长期服药或患重特大疾病(统称门诊慢特病)需长期门诊治疗的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的个人负担部分(含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以下、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按规定给予临时救助。对于智力、精神残疾的,积极对接区残联,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残疾认定、评级工作,及时落实有关救助康复等惠民政策。 城乡低保家庭、农村特困人员、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中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在诊治机构住院治疗期间,监护人带相关材料向公共事务服务中心提出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申请;无监护人的患者,由乡政府指定患者居住地村(社区)专人代申请。公共事务服务中心负责对申请人提交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在7个工作日内报区民政局审核,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予以临时救助;符合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条件的予以重特大医疗救助;不符合条件的将有关材料退回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在本辖区居住半年以上且有稳定住所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由现居住地村(社区)承担监护救助等工作。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严格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专项经费的审核、上报、管理工作。 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救治救助工作是重大公共卫生问题和突出的社会问题,关系社会和谐。管理小组各成员要高度重视,切实扛起工作职责,做好综合协调、患者筛查与随访治疗、患者监测预警与服务管理、监护责任落实、患者救治救助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职责,加强协调。管理小组各成员要严格落实严重障碍患者排查、管控、救治救助工作,协调解决患者救治救助和服务管理工作中的问题,协同配合,实现患者“应治尽治、应管尽管、应收尽收、应助尽助”,切实维护患者合法权益。 (三)加强考评,抓好落实。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和服务工作作为平安建设和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工作落实不到位、救治救助不及时导致发生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的相关责任人将严肃追责。
白银市白银区武川乡人民政府 2024年2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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