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022-172732 | 生成日期: | 2022-04-07 |
文 号: | 关键字: | ||
所属机构: | 发布机构: | 白银区人民政府 |
白银市白银区武川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武川乡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发布时间:2022-04-07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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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委会: 《白银市白银区武川乡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乡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白银市白银区武川乡人民政府 2022年4月6日
武川乡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 财政奖补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步伐,调动农民群众筹资筹劳建设村内集体公益事业的积极性,促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公益事业的发展,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统筹城乡发展的方略,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极探索建立以政府奖补资金为引导、农民自愿出资出劳为基础,广泛争取多方支持的村组公益事业建设投入新机制,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筹资筹劳建设村内公益事业的积极性,加快以村内道路、小型水利设施、人畜饮水、村容村貌整洁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步伐,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二)基本原则 1.民主决策、筹补结合原则。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必须尊重民意,以村民民主决策、自愿出资出劳为前提,政府给予奖励补助,实现政府投入与农民出资出劳的有机结合,共同促进农村公益事业建设。 2.量力而行、注重实效原则。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必须考虑农民群众的承受能力,优先支持群众需求最迫切、反应最强烈、利益最直接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向村民筹集资金和劳务实行上限控制。 3.阳光操作原则。筹资筹劳方案、村民议事过程、财政奖补资金、筹资和劳务管理使用一律公开、透明、接受群众的监督。 4.普惠制和特惠制相结合的原则。在推动全乡村级事业整体稳步发展的同时,分年度、分计划、有重点地对一些事关群众生产生活重大改善、农民需求迫切的重点公益事业项目进行重点支持。 5.竞争淘汰机制原则。按照中央关于“奖优罚劣”的工作要求,引入竞争淘汰机制。对工作不扎实、年度检查验收未通过、筹措奖补资金不到位的村社,扣减奖补资金,取消实施资格,待整改工作结束后视整改情况确定可否继续实施。 6.以乡为主组织实施的原则。乡政府结合各村实际,负责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组织规划、指导协调和管理监督,分轻重缓急,统筹安排和组织实施全乡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奖补工作。 (三)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建立新形势下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多元化投入机制,使全乡大多数村内道路实现硬化,村民用上清洁卫生的饮用水,村容村貌有较大改观,小型农田水利、环境卫生等农村基础设施得到明显改善。为整体提升全乡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整体水平,积极推进全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奖补范围、标准及方式 (一)奖补范围。一事一议的奖补范围限于村民直接受益的集体生产生活公益事业项目,包括村内道路修建和维护、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环境卫生改善、土地项目治理、植树造林、人畜饮水和村容村貌整治等公益事业建设。农民房前屋后的修建、建厕、打井、植树由农民自己负责,不在奖补范围。超过省政府规定筹资筹劳限额标准,举债兴办的村内公益建设项目,不得纳入奖补范围。 (二)奖补标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标准根据普惠制和特惠制相结合的原则,结合群众筹资筹劳的情况确定。村内筹资筹劳严格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农牧厅关于甘肃省实施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10〕188号)规定执行,实行上限控制。 (三)奖补方式。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采取先建后验再补助的方式。为支持我乡积极开展工作,区财政按区上审批的项目,可先预拨一定比例的奖补资金,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办理结算,全部兑现奖补资金。 三、工作程序 (一)项目的选择。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必须符合《甘肃省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规定的议事程序、范围,且筹资筹劳数额在规定的上限标准以内。对于村内道路、人畜饮水、小型水利、村容村貌等村民需求迫切、积极性高的建设项目,优先进行支持。 (二)项目的申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实行申报制。村民通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建设村内公益事业项目,需申请财政奖补资金的,由所在村的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按要求认真填写《白银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申报表》、《白银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统计表》、《白银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项目计划明细表》,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包括:基本情况(简要介绍项目自然村人口、资源及发展等基本情况)、项目规划(项目设计、项目投资概算)、资金来源(群众筹资筹劳计划、申报财政奖补金额、其他资金)、施工组织管理、项目开工及竣工日期(并附项目工程预算表和项目工程图纸),编制项目标准文本,并将书面申请、召开村民一事一议代表会议决议和村民签名等资料一同报乡政府,我乡对村级申报奖补项目的合规性、可行性和有效性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将上述材料(以下简称税改办)进行复审。对符合一事程序、范围和上限标准等规定的项目进行分类整理,提交区政府同意后以文件下达。重点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由区政府审核确定后报省税改办审核。 (三)项目的审报。一般性村内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由区政府负责批准,并报省级备案,财政奖补项目的覆盖面控制在总村数的50%以内。重点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由市税改办复审后,上报省税改办审核。 (四)项目的实施与检查验收。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以区为主组织实施。一般性村内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经区政府审核批准后即可实施。重点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由省税改办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实施。项目竣工后,一般性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由区级组织全面验收。重点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由区政府组织验收后报上级有关部门验收。 四、资金管理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纳入区级财政中央专项资金特设专户管理,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分账核算,实施动态监控。区财政收到上级预拨奖补资金后,及时落实区级奖补资金,并将上级补助资金、市区级预算安排奖补资金和整合的其他资金全部计入“对村一事一议补助收入—财政奖补资金”科目。各村民委员会代收的筹资、村集体投入、社会捐赠、部门帮扶等资金实行乡级报账制。项目村将资金先交到设立在乡政府的一事一议项目专户,村委会委托武川乡村级财管中心按照“村财乡管”的相关规定,对村级筹集资金实行专帐管理、以村为单位按项目核算。 奖补资金的发放实行县级报账制。各村按照施工进度,持项目开支合法票据,逐村、逐项目填写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拨款申请表,经相关领导和各村一事一议理财小组成员签字后,到区财政局办理奖补资金报账手续。区财政根据上报的资金报账手续,经审核同意后,从“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资金专户直接拨付项目施工单位,并在“对村级一事一议补助”科目中列支。 五、加强组织领导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实施,是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投入的一项长效机制,对引导广大农民筹资筹劳、整合社会资源和项目资金,投入公益事业项目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确保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顺利开展,乡上专门成立了武川乡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 各村要全面公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办事程序和服务承诺,提高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对已建成的一事一议奖补项目,各村要将筹资筹劳数量、项目资金的安排使用等情况进行公示,得到村民认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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