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共举措”建立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 构建法治建设工作新格局

来源:区委依法治区办 | 作者:区委依法治区办 | 日期:2024-05-15 00:00 | 阅读:

白银区建立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充分发挥双方优势互补作用,着力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难点、堵点问题,推动全面依法治区和全面从严治党协调衔接、相互促进、有机统一。

一是共建联动机制。区委依法治区办与区纪委监委召开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联席会议,认真贯彻学习中央、省市关于加强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工作制度,联合起草白银区工作细则,系统规范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范围、方式、程序、结果运用等内容,实现有规可依、有章可循。推动在措施配合和业务支持上实现“双方协同”,在人员力量和业务沟通上实现“双方统筹”,在问题线索和有关情况上实现“双向移交”,在工作纪律和请示报告方面严格“双方约束”。

二是共抓督察整改。共同研究拟定法治督察工作计划,选准工作切入点和突破口,确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专题述法情况”“法治领域改革”“重大行政决策机制以及规范文明执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落实等方面为法治督察的重点内容,通过通报信息、联席会议、列席会议等方式,加强工作联系、业务沟通,研究解决双方开展工作协同、加强工作统筹中的具体问题,全方位推动具体工作落地见效。

三是共享监督资源。建立法治督察成果由纪委监委通报机制,推动将法治督察发现的问题、提出的建议纳入相关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评估的参考内容。积极探索建立纪检监察队伍、法治专门队伍、法律服务人员、法治监督员等力量统筹调配机制,明确区纪委监委、区委巡察办、区委依法治区办责任领导、内设办事机构、联络员,形成《白银区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机构人员名单》,互派人员参加业务培训、交流研讨等活动,共同提高监督能力。对督察过程中发现的典型做法、创新亮点等加大推广宣传力度,让法治督察真正发挥出应有的作用,成为助推法治白银区建设的“加速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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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

“三共举措”建立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 构建法治建设工作新格局

来源:区委依法治区办 | 作者:区委依法治区办 | 日期:2024-05-15 00:00 | 阅读:

白银区建立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充分发挥双方优势互补作用,着力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难点、堵点问题,推动全面依法治区和全面从严治党协调衔接、相互促进、有机统一。

一是共建联动机制。区委依法治区办与区纪委监委召开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联席会议,认真贯彻学习中央、省市关于加强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工作制度,联合起草白银区工作细则,系统规范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范围、方式、程序、结果运用等内容,实现有规可依、有章可循。推动在措施配合和业务支持上实现“双方协同”,在人员力量和业务沟通上实现“双方统筹”,在问题线索和有关情况上实现“双向移交”,在工作纪律和请示报告方面严格“双方约束”。

二是共抓督察整改。共同研究拟定法治督察工作计划,选准工作切入点和突破口,确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专题述法情况”“法治领域改革”“重大行政决策机制以及规范文明执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落实等方面为法治督察的重点内容,通过通报信息、联席会议、列席会议等方式,加强工作联系、业务沟通,研究解决双方开展工作协同、加强工作统筹中的具体问题,全方位推动具体工作落地见效。

三是共享监督资源。建立法治督察成果由纪委监委通报机制,推动将法治督察发现的问题、提出的建议纳入相关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评估的参考内容。积极探索建立纪检监察队伍、法治专门队伍、法律服务人员、法治监督员等力量统筹调配机制,明确区纪委监委、区委巡察办、区委依法治区办责任领导、内设办事机构、联络员,形成《白银区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机构人员名单》,互派人员参加业务培训、交流研讨等活动,共同提高监督能力。对督察过程中发现的典型做法、创新亮点等加大推广宣传力度,让法治督察真正发挥出应有的作用,成为助推法治白银区建设的“加速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