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公示
| 标题 |
建议增设交通违法举报随手拍 |
办件状态 | 处理完毕 |
| 留言时间 | 2025-12-02 | 留言人 | 张* |
| 留言内容 |
尊敬的局领导,我建议利用现有的交管公众号,或者单独增设交通违法举报模块,目前我市交通违章现象较多,交管部门人手不够,不可能一下子全部顾及,也不可能遇到一个违章就给相关部门打电话,增设违法举报模块,能缓解交管部门查处违章的压力,也能利用群众力量,互相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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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回复
| 回复时间 | 2025-12-08 | 回复单位 | 白银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
| 办件编号 | WDLDXX2025120200001 | ||
| 回复内容 |
网友: 您好!12月2日,您在白银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留言,建议增设交通违法举报随手拍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目前我支队已建立专门的交通违法举报渠道,旨在方便市民们积极参与交通治理,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举报方式为:广大市民可就身边的交通违法行为通过拍照、拍摄视频的方式举报至白银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官方邮箱2889980136@qq.com。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八条,作为处理依据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收集的违法行为记录资料,应当清晰、准确地反映机动车类型、号牌、外观等特征以及违法时间、地点、事实。第二十三条,经查证属实,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违法行为照片或者视频等资料可以作为处罚的证据。对群众举报的违法行为照片或者视频资料的审核录入要求,参照本规定执行。同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中图片数量要求,需要不少于2幅不同时间拍摄的机动车全景特征图片。故举报证据的应备条件有:(一)公民举报交通违法行为应实事求是,客观真实,所提供的视频、图片、文字应当清晰、准确反映交通违法的时间、地点、车辆号牌、驾驶人、违法事实等信息特征。拍摄图片时,至少两至三张照片;拍摄照片、视频均应横屏拍摄。(二)举报时间与违法行为发生时间相隔不得超过24小时。(三)举报人应在确保自身安全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的情况下拍摄,驾驶人不得在驾驶过程中或其他有碍交通安全的情况下拍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对举报线索进行调查核实,对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经审核无误后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作为处罚违法行为的证据。 我们理解微信公众号作为便捷的移动平台,能够提供更直观的服务体验,但由于平台功能开发、信息安全管理、业务流程整合及功能测试需要一定周期。我们将继续优化服务,争取尽早实现多渠道举报方式的整合与上线,为您提供更便捷的交通违法治理参与途径。再次感谢广大网民朋友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建议,如在参与交通违法举报工作中遇到任何问题,或对交通管理工作有其他意见建议,欢迎随时通过邮箱或致电白银公安交警与我们联系。 白银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5年12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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