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公示
标题 |
铜城热力乱收费 |
办件状态 | 处理完毕 |
留言时间 | 2023-08-30 | 留言人 | 前* |
留言内容 |
书记您好:现向您投诉铜城热力乱收费问题:本人于2021年8月份入住白银区龙庭家园小区6号楼1单元402室,此处暖气当时属于正常关停状态,我于2021年10月份前往铜城热力长安路大厅办理恢复供暖,足额预缴2300元暖气费后,当面向大厅窗口工作人员确认此住宅是按热计量收费,一切正常。因此房屋温度较高,同时抱着节约原则,2021-2022供暖期间,此住宅总共用暖时间不到10天。直至2022年10月底,我致电铜城热力服务热线,先是查询暖气费余额,告知我为0,我询问原因时,才告知我热计量表属于无电状态,按面积收费,听到这个说法,让我惊讶万分,21年10月份大厅窗口人员明明当面告知我按热计量收费,一切正常,之后再没有接到任何通知的情况下,现在又说热计量表无电,对此说法,我完全不能接受;然后本人要求2022-2023年度办理停暖,接线人员告诉我必须到大厅现场办理,当时受疫情影响本人被封控在兰州,妻子是医护人员,也被抽调到一线封控管理,说明以上情况后,接线人员依然说要来现场办理,电话无法办理,之后我又打了三四次电话尽力沟通,接线人员都是同样答复,我实在无语,不禁想问一句铜城热力:规定是死的,人呢?医护人员冒着巨大风险奋战一线,这就是铜城热力对待他们的态度,可叹、可悲、可笑!!! 办不了停暖,万般无奈下,我被迫要求更换电池,答复是受疫情影响电池不能发货,只能等待,于是,我继续被供暖,继续被按面积计费,直至22年12月才换上,与此同时,同为铜城热力的白银西区用户,却有人如期更换了铜城热力的电池,店大欺客,看人下菜,难道这就是铜城热力的经营理念? 2023年五月份,我前往铜城热力长安路大厅,找到专门处理投诉的张部长反映了情况,告知我2022-2023年度我家暖气费又产生了1300多元,我要求出示取消计量收费通知书,等了一下午,也没给我,最后让我等到用暖公示结束后再来。2023年8月份我又跑了多次,答复始终是已送达取消计量收费通知书,蹊跷的是:这回倒是突然找到了,不过热用户签字一栏是空白,如此严肃的问题,他们出示了一张没有编号、没有用户签字、没有红章的通知书(本人已拍照,有图有真象),何其可笑,请问铜城热力,这张通知书拿到法庭上,算数吗?现在我提醒了你们,不会赶紧再做一份更逼真的出来吧。 请铜城热力负责任处理,否则单凭这张无编号、无签字、无红章的“三无”通知书,抖音快手见、法庭见! |
受理回复
回复时间 | 2023-09-04 | 回复单位 | 区住建局 |
办件编号 | JACT-SJXXBYQ2023083000001 | ||
回复内容 |
网友: 您好!8月30日,您在白银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留言,反映铜城热力乱收费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经白银区住建局与铜城热力公司调查核实,情况部分属实,您所租住的龙庭6#1-402,于2021年10月28日交纳2021-2022采暖季暖气费,龙庭家园小区热计量表在2020年8月经过白银市质监站进行普检,因该小区部分检测合格热表出现了弱电情况,铜城热力公司通过中国移动企信通平台对该小区91户热计量表弱电用户发送了热计量表弱电提醒短信。因此也向该户房东孙学朋,电话号码为13830016777发送短信提醒。同时,也在小区公示栏处张贴了相关通知及弱电明细,该热用户并未联系铜城热力公司进行热计量表电池更换,同时铜城热力公司在2020-2021采暖期内分别于2020年11月1日,2021年1月21日,2021年4月1日对该小区进行人工抄表,前两次抄表是该户热表显示弱电,在4月1日这次抄表中发现该户热计量表没有电量无法显示后,现场在该业主门口张贴取消计量收费通知单。并在2021年7月15日、2021年11月15日、2022年7月15日、2022年11月15日,对小区热计量表底数、状态在该小区公示栏进行张贴,在公示情况中该户热计量表状态均为没电,期间未收到该户关于热计量表电池更换的登记信息。2022-2023供暖收费期间铜城热力公司营业厅于2022年10月13日-11月24日开始恢复线下办理相关业务,同时铜城热力公司反馈在疫情防控期间开通了相关线上办理业务电话,期间您并未通过相关途径办理停暖事宜,您2022年11月20日拨打铜城热力公司电话询问关于2021-2022年热计量结算情况,告知该户热计量表在2021-2022采暖季因热计量表没电无法按照计量收费,同时当天申请了热计量表电池更换,由于当时处于疫情防控管理,期间该小区所登记热计量表电池更换均在12月9日时完成,与您所陈述情况不符。由于您在2022-2023采暖期未交纳采暖费,铜城热力公司稽查人员于2023年1月6日对该户暖气进行了热关封处理,因此产生了暖气费982.7元,基本热费126.6,滞纳金196.5元,共计1305.8元,与您所述乱收费情况不符。我局建议您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纷。以上办理情况已通过电话告知您。 白银市白银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