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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世纪铜城物业有限公司不作为

办件状态 处理完毕
留言时间 2024-10-14 留言人 蒋*
留言内容

本人是货场路小区业主,购买了新能源汽车,现在想申请安装个人充电桩,白银世纪铜城物业有限公司货场路小区的吕经理以不同意为由(说不出任何理由),拒绝开具证明,拒绝盖章。根据“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1611号”我希望物业公司配合业主完成安装充电桩的相关工作。


受理回复

回复时间 2024-10-18 回复单位 白银盛银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办件编号 JACT-QZXXBYQ2024101400001
回复内容

网友:

您好!10月14日,您在白银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留言,反映白银区工农路街道盘旋路社区货场路小区,该小区居民想要申请在小区内安装充电桩,但世纪铜城物业一位姓吕的工作人员拒绝配合开安装充电桩的相关证明,现市民要求物业公司配合居民在小区内安装充电桩,请相关部门调查处理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因物业小区以前从未办理过此证明,无法确定其流程,所以没有开安装充电桩的相关证明,经上级领导咨询后,根据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白政办[2024]23号)已经将办理程序及文件附件发给您,并由公司开取证明,请您按流程办理。以上办理情况已于2024年10月16日通过电话告知您,您表示满意。

联系电话:17686045153


白银盛银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