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234234234444444444/2023-00005 生成日期: 2023-08-24
文       号: 关键字: 标准,幼儿园,甘肃省,减免,幼儿
所属机构: 白银区 发布机构:
白银市白银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落实学前教育减免保教费政策的公告
信息来源:白银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8-24 16:36
浏览次数:

根据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教育厅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印发<甘肃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甘财教【2022】20号)文件精神,幼儿园在收取保教费时,对符合条件的幼儿保教费按标准直接减免,坚决不得先收后退。

学前教育减免保教费的范围和标准:“减免省内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中具有甘肃户籍的在园幼儿及在普惠性幼儿园就读的非甘肃户籍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保教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按照政府及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年收费低于减免标准的,按实际收费标准减免;年收费超过减免标准的,超出部分幼儿园可向幼儿家庭另行收取”。

如有幼儿园在收取保教费时未落实先免后补政策,家长可拒绝缴费并拨打举报电话。

举报电话:8224989 8225519

白银市白银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3年8月24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