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34234234444444444/2024-00009 | 生成日期: | 2024-07-01 |
文 号: | 关键字: | 学生,贷款,共同,借款人,助学 | |
所属机构: | 白银区 | 发布机构: |
关于202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办理的通知 | |
信息来源:白银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4-07-01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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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甘肃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国家开发银行甘肃省分行《关于做好202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受理工作的通知》(甘教助函〔2024〕17号)文件精神,我区202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从7月30日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贷款政策 (一)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 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 6.当年没有获得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或其他金融机构经办的国家助学贷款。 (二)共同借款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 2.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原则上均在本县(市、区); 5.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时,应为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6.未结清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7.如借款学生申请助学贷款时未满16周岁,共同借款人应为其监护人。此种情况下,办理贷款时需要提供相关监护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借款学生与其监护人户籍不在同一县(市、区),应在学生户籍所在县级资助管理部门办理。 (三)贷款额度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 2.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 科生等)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且不低于1000 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 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贫困学生如有需要,可按照贷款额度上限申请贷款,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四)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贷款学生在读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毕业后5年间为还本宽限期,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 (五)贷款利率 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 中心发布的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Y) 减60个基点(即LPR5Y-0.6%)。每年12月21日根据当日最新LPR5Y调整一次。 申贷时间及所需材料 (一)续贷办理时间及所需材料 1.办理时间:7月29日——8月15日 2.需提供材料: ①办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 ②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学生在线系统填写续贷申请https://sls.cdb.com.cn) 注:办理续贷时,如果共同借款人发生变化,需要先办理共同借款人变更手续,才能进行续贷申请。 3.续贷线上远程办理 续贷学生可申请线上办理续贷手续,具体可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按照系统提示完成操作流程。 (二)首贷办理时间及所需材料 首次申请办理流程及申贷材料首次贷款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网址:https://sls.cdb.com.cn/)或手机下载“国家助学贷款”APP完成注册个人信息。 办理时间:8月16日--9月13日 注:办理首贷时,如果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户口簿上,需提供双方户口簿原件;若借款学生《学生证》丢失,提供所在高校开具的《学生在校证明》或中国高等教育信息网(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代替《学生证》。 签订合同要求 1.首次贷款的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必须同时到白银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签订《借款合同》,坚决不允许其他人代替学生或共同借款人。 2.现场办理续贷学生或共同借款人,需其中一人到白银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签订《借款合同》,坚决不允许其他人代替学生或共同借款人。 其他事项 1.因休学或读研等需变更就学信息的学生,务必于2024年9月30日前,到白银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变更手续。否则,可能无法完成就学信息变更。 2.就学信息变更所需资料:①休学证明或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②学生身份证复印件1份。 3.忘记学生在线系统登录密码的学生,无需再到白银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重置密码,可在登录页的忘记密码链接帮助找回密码。 4.已经签订《借款合同》的学生持白银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并请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老师于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未及时录入回执造成贷款无法发放的,视为学生放弃,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办公地点:怡景花园对面(五星街社区院内二楼) 咨询电话:8224989 8225519 82586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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