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34234234444444444/2023-00003 | 生成日期: | 2023-12-21 |
文 号: | 关键字: | 地名,管理,加强,工作,进一步 | |
所属机构: | 白银区 | 发布机构: |
《关于进一步加强地名管理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 |
信息来源:白银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12-21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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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我区地名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地名公共服务功能,全面提升地名管理服务水平,推进地名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法制化,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 一、起草的背景和依据 《地名管理条例》经2021年9月1日国务院第147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地名管理条例》,按照省、市要求,根据白银市人民政府《白银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地名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区民政局依据国家《地名管理条例》《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甘肃省地名管理办法》等政策规定,结合我区实际,起草了《白银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地名管理工作的通知》,建立了白银区地名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分别征求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意见建议,经过多次沟通,反复修改,形成了《白银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地名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具体内容: 《白银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地名管理工作的通知》共分三部分十六条。《通知》力求体现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科学总结的基础上形成,符合我区地名管理工作的发展要求,主要内容有: 第一部分是进一步理顺地名管理体制:进一步明确地名管理范围、准确把握地名命名原则、地名审批权限、严控地名更名、规范地名申报程序、落实备案公告等6个方面。 第二部分是推进地名标准化建设:一要加强地名方案编制。地名方案应当与国土空间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相协调。其他专项规划涉及地名命名、更名的,应当与地名方案相衔接。二要规范使用标准地名。按照《地名管理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经申报、审核、批准并完成备案公告的地名为标准地名(包括规范化译名,地名通名和专名的罗马字母拼写)。未经批准的地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媒体和其他公开场合使用。三要严格地名标志设置。行政区域界位、交会路口、城乡街、路、巷、居民区、院、楼(单元)、门(户)、村(含自然村)、工业区、开发区、旅游区、广场、公园、铁路、公路、桥梁、纪念地、名胜古迹、港、台、站、场和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等位置应设置地名标志。地名标志为法定标志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毁损和擅自设置、移动、涂改、遮盖。对未使用标准名称、样式不符合国家、省标准以及设置位置不当或擅自移动、涂改、遮盖的,民政、公安、城管执法等部门要依法予以纠正。四要加强地名文化保护。建立完善地名文化挖掘、保护和建设协调机制,加强地名文化公益宣传,组织研究、传承地名文化。五要强化地名信息服务。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加强地名信息化建设部署要求,建立健全地名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机制,大力开展以地名网站、电子地图、触摸屏等多种形式为载体的地名信息化服务,及时更新完善国家地名信息库本行政区域地名信息收集、审核、录入和标准地名信息公布。 第三部分是落实地名工作责任:主要涵盖加强党的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注重源头管理、严格监督管理等4项措施,进一步加强地名管理工作,确保地名管理政策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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