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征求对《白银区政务信息工作管理办法》意见建议的函
来源:白银区人民政府 | 作者:白银区人民政府 | 日期:2022-05-09 10:08 | 阅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区属各单位:
现将《白银区政务信息工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并于5月12日(星期四)下午18时前反馈意见。
联系人:刘玉娟
联系电话:8230629
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9日
白银区政务信息工作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全区政务信息工作水平,推进政务信息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充分发挥政务信息在政府工作中决策参考、指导工作、交流沟通等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政务信息工作必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第二章 机构职责
第三条 政务信息工作是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的一项重要工作。其主要任务是反映政府的中心工作及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情况,群众关心并反映强烈的难点问题及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为政府把握全局、科学决策和实施领导提供及时高效、全面准确的信息服务。
第四条 政务信息工作由信息报送单位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政务信息报送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依据国家、省、市、区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政务信息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做好政务信息的采集、筛选、加工、传递、反馈和存储等日常工作。
(三)向下级单位提出信息报送要求,通报信息采用情况。 通过各类信息刊物提供信息服务、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第三章 政务信息队伍
第五条 政务信息队伍由专职、兼职工作人员组成。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需指定负责政务信息工作人员。
第六条 政务信息工作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热爱政务信息工作,有事业心和责任感。熟悉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熟悉政府或者部门主要业务工作。
(二)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文字表达和组织协调能力,掌握政务信息工作的基本知识和工作技能。
(三)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保密法规和相关制度。
第七条 加强队伍管理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信息员需报区政府信息办公室备案,同时区政府信息办公室负责组织好政务信息人员业务培训,对不能履行工作职责的信息员要及时予以调换。
第四章 政务信息报送主要内容
第八条 内容范围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上级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的新思路、新举措、新经验、新问题方面。
(二)发改、财政、金融、区域经济、放管服方面相关政务信息,重点围绕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发挥地方政府专项作用、“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新能源做大做强、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和推进力度等方面的典型做法、困难问题和意见建议。
(三)教育、民政相关政务信息,重点围绕义务教育、改善农村基本办学条件、对偏远地区教师在岗培训、困难人员就业帮扶政策、低保家庭学生救助、“双减”、养老服务及热点难点反映等方面的典型做法、困难问题和意见建议。
(四)公安、司法、退役军人事务、数字政府相关政务信息,重点围绕构建数字政府体系、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退役军人就业帮扶等方面的典型做法、困难问题和意见建议。
(五)人社、卫健、医疗相关政务信息,围绕就业、失业、养老、培训、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治理、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医疗救助等方面的典型做法、困难问题和意见建议。
(六)自然资源、水利、农村农业、粮食和物资储备、乡村振兴相关政务信息,重点围绕粮食安全收购储备、耕地保护、实施农村水源保障、防止规模性返贫的工作、推动乡村振兴和高质量发展、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加强黄河流域水土流失治理、春耕备耕等方面的典型做法、困难问题和意见建议。
(七)科技、工信、交通相关政务信息,重点围绕推进兰白自创区和兰白试验区建设、能耗降低、“两新一重”、数字化培育、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大力发展园区经济、自然村道路建设、重点项目建设等方面的典型做法、困难问题和意见建议。
(八)生态环境、住建、商务、招商、市场监管相关政务信息,重点围绕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城区更新行动、提升居民消费能力、健全城区商业体系、招商引资重大突破、复工复产、区场监管等方面的典型做法、困难问题和意见建议。
(九)上级领导重要批示的办理落实情况;涉及相关领域具体问题类、建议类信息。
(十)区政府常务会议安排部署工作贯彻落实情况。
第九条 质量要求
(一)坚持有喜报喜,有忧报忧,喜忧兼报原则。
(二)准确真实,不得虚报。
(三)及时报送,不得延误。
(四)内容有数据有案例,不得报送新闻类、会议培训类信息。
(五)报送信息要突出重点,突出政府中心工作。
(六)报送信息要有新意,突出本地本部门特点。
第五章 政务信息上报审核程序
第十条 政务信息实行四级审核制度。一级审核由来稿单位分管领导先核后报,重点把握上报信息是否真实可靠,是否符合实际情况;二级审核由政务信息编辑人员按采用制度审核,重点是根据内容确定信息分类采用界别,并做好基本结构布局、文字等基础工作;三级审核由区政府信息办公室审核签阅,重点是看上报信息是否符合当前政府工作和领导工作实际需要,是否对领导有参考价值和借鉴作用,是否有时效性,确定发放范围;四级审核,重点是把握好政策原则关,看信息是否符合当前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路线,由区政府信息办公室进行发前审批。
第六章政务信息报送考核奖惩
第十一条 政务信息考核实行积分制。被国务院办公厅采用的信息,每条加25分;被国务院领导批示的信息,每条加50分;被省政府办公厅采用的信息,每条加15分;被省政府领导批示的信息,每条加25分;被区政府办公室采用的约稿、专刊、要情信息,每条加10分;同一条信息分别都被采用、批示的,按加分标准累计加分;《白银政讯》合刊采用的信息,每条加5分;专刊采用的,每条加10分。上报信息失实造成严重后果的,一次扣30分;约稿信息迟报的一次扣20分;年度考核总分=上报和采用计分+领导批示加分-过错扣分。
第十二条 区政府信息办公室按季度对全区信息报送情况、采用情况、得分情况详细统计通报。年终根据总得分情况排定名次,并作为考核政务信息成员单位全年政务信息工作评优评先的依据。
第十三条 区政府对做得好,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必要的奖励。
第十四条 对未完成上报任务的单位和部门,重要信息迟报、漏报等问题,要给予通报批评,并作相应扣分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进行严肃处理。
第七章 政务信息文档管理
第十五条 政务信息(非涉密)通过政务专网OA系统报送。
第十六条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明确政务信息知晓范围并做好信息共享。
第十七条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应当建立政务信息数据资源库。严格管理政务信息传送、存储、销毁。
第十八条 政务信息刊物必须妥善保管,定期整理归档。
第八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区政府办公室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