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抓三促”进行时】关于全区禁止非法使用醇基燃料、生物油等“新型燃料”的通告
来源: | 作者:白银区应急管理局 | 日期:2023-11-11 21:26 | 阅读:
关于全区禁止非法使用醇基燃料、生物油等“新型燃料”的通告
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全区各餐饮场所:
醇基燃料、生物油等“新型燃料”是以醇类(甲醇、乙醇等)为主要成分混配的燃料,主要以液体形式存在,且易挥发,吸入一定量的蒸汽会出现视力模糊、头痛胸闷等症状,对人体健康有害;部分“新型燃料”闪点低容易着火,安全性能较差,消防安全隐患严重。市场使用的“新型燃料”打着清洁能源的口号,品种多,名称不统一,没有产品质量标准和产品合格证明,配套使用的灶具经过改装,无产品合格证。部分“新型燃料”属于危险化学品,使用场所达不到安全条件,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全国各地已发生多起醇基燃料引发的火灾事故,造成人员伤亡。
近期在开展白银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我区部分餐饮场所使用醇基燃料、生物质燃油等液体燃料,存在安全意识不足、存储设施不满足安全要求、管控措施缺位、个别与燃气混用等安全风险隐患。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全国、省、市、区安委会《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自即日起,全区公共餐饮场所禁止使用工业丙烷、醇基燃料、生物质燃油等液体燃料。2023年12月31日前将剩余燃料安全有序处置,规范有序替换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燃气。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不得违规向公共场所餐饮企业配送工业丙烷、醇基燃料、生物质燃油等工业燃料。各餐饮使用单位(含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务必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拒绝非法使用“新型燃料”!2024年1月1日起,对不听劝阻仍在使用工业丙烷、醇基燃料、生物质燃油等液体燃料的单位和个人,公安、市场监管、商务、住建、应急、消防等部门将依法严格处罚,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倡议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社会监督,踊跃举报各类涉及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使用“新型燃料”的行为,共同排除我们身边的安全隐患,共同维护白银燃气安全稳定环境!
“新型燃料”质量和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65、12350。
特此通告
白银市白银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