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白银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设备升级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公示

来源:白银区人民政府 | 作者:白银区环卫局 | 日期:2022-06-15 10:02 | 阅读: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示》(国环规划环评[2017]4号),现将白银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设备升级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简介

(一)建设单位:白银市白银区环境卫生管理局

(二)项目名称:白银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设备升级改造项目

(三)联系人:王吉兵

(四)工程性质:改扩建

(五)所属行业: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

(六)建设地点: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白银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东侧空地,处置中心地理中心坐标为东经104°26'62.18",北纬36°56'45.51"。

(七)主要工程内容:本工程在维持原有医疗废物微波消毒处理工艺的基础上,新增1套处理能力为5t/d热解焚烧处理医疗废物设备进行处理。新建1座焚烧处理车间,占地面积约716.54㎡,设计新增日处理医疗废物5t,设计年限内最大日处理医疗废物8T。设计使用年限15年,新增医疗废物周转箱1800个,医疗废物收集转运专业车辆3辆。

二、公示

(1)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2)公示时间:2022年6月15日至2022年7月13日(20个工作日)

(3)联系人:王吉兵   联系电话:13830088239

公示期间:对上述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要署名真实姓名,单位需要加盖公章。

验收监测报告.pdf

验收意见.pdf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部门动态

关于白银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设备升级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公示

来源:白银区人民政府 | 作者:白银区环卫局 | 日期:2022-06-15 10:02 | 阅读: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示》(国环规划环评[2017]4号),现将白银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设备升级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简介

(一)建设单位:白银市白银区环境卫生管理局

(二)项目名称:白银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设备升级改造项目

(三)联系人:王吉兵

(四)工程性质:改扩建

(五)所属行业: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

(六)建设地点: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白银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东侧空地,处置中心地理中心坐标为东经104°26'62.18",北纬36°56'45.51"。

(七)主要工程内容:本工程在维持原有医疗废物微波消毒处理工艺的基础上,新增1套处理能力为5t/d热解焚烧处理医疗废物设备进行处理。新建1座焚烧处理车间,占地面积约716.54㎡,设计新增日处理医疗废物5t,设计年限内最大日处理医疗废物8T。设计使用年限15年,新增医疗废物周转箱1800个,医疗废物收集转运专业车辆3辆。

二、公示

(1)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2)公示时间:2022年6月15日至2022年7月13日(20个工作日)

(3)联系人:王吉兵   联系电话:13830088239

公示期间:对上述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要署名真实姓名,单位需要加盖公章。

验收监测报告.pdf

验收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