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区财政局关于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存在问题专项整治的公告

来源:白银区人民政府 | 作者:白银区财政局 | 日期:2025-04-25 16:47 | 阅读:

为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纪委监委关于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部署,按照省、市财政部门有关要求,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监管方面存在问题专项整治,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举报。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自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二、整治范围

2024年以来中央、省、市、区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监管情况。

三、整治重点

(一)区级财政部门是否按照《甘肃省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甘财农(2023〕13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是否财政部门直接管项目、管资金,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否建立项目库。

(三)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是否存在项目谋划、前期论证不充分、不科学,未按规定公开公示,项目建设滞后,未及时开展竣工验收或财务决算,竣工验收不规范。

(四)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是否及时将产权移交给村集体。

(五)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是否拨付不及时不到位;违反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以拨代支、库款搬家,拖欠项目工程款。

(六)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否存在弄虚作假、挤占挪用、滞留资金等问题。

四、问题线索受理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943-8235106

来访地址:白银区天津路1号区政府统办2号楼301办公室(邮编730900)

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举报人要实事求是,不得捏造事实或恶意举报,举报线索要详实具体,信件来访的要注明有效联系方式,我们将对提供的线索信息严格保密。对反映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将依规依纪依法移交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感谢社会公众对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监管方面存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协助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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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区财政局关于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存在问题专项整治的公告

来源:白银区人民政府 | 作者:白银区财政局 | 日期:2025-04-25 16:47 | 阅读:

为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纪委监委关于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部署,按照省、市财政部门有关要求,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监管方面存在问题专项整治,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举报。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自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二、整治范围

2024年以来中央、省、市、区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监管情况。

三、整治重点

(一)区级财政部门是否按照《甘肃省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甘财农(2023〕13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是否财政部门直接管项目、管资金,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否建立项目库。

(三)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是否存在项目谋划、前期论证不充分、不科学,未按规定公开公示,项目建设滞后,未及时开展竣工验收或财务决算,竣工验收不规范。

(四)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是否及时将产权移交给村集体。

(五)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是否拨付不及时不到位;违反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以拨代支、库款搬家,拖欠项目工程款。

(六)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否存在弄虚作假、挤占挪用、滞留资金等问题。

四、问题线索受理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943-8235106

来访地址:白银区天津路1号区政府统办2号楼301办公室(邮编730900)

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举报人要实事求是,不得捏造事实或恶意举报,举报线索要详实具体,信件来访的要注明有效联系方式,我们将对提供的线索信息严格保密。对反映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将依规依纪依法移交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感谢社会公众对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监管方面存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协助配合!